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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750097972K/2021-00032
[ 发文字号 ] 大周府发〔2021〕51号
[ 主题分类 ] 乡村振兴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大周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3-18
[ 发布日期 ] 2021-03-19

重庆市万州区大周镇人民政府 关于转发《重庆市万州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巩固脱贫保”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21-03-19 来源:万州区大周镇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大周镇人民政府

关于发《重庆市万州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巩固脱贫保”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大周府发〔202151


各村,各办、站、所、中心,各镇属单位

现将《重庆市万州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巩固脱贫保”工作的通知万州扶组办发20214)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万州区大周镇人民政府

                2021318







重庆市万州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1年度“巩固脱贫保”工作的通知

万州扶组办发20214


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有关街道办事处,区级各单位,各承保公司:

为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切实降低脱贫人口因病、因学、因灾致贫返贫风险,将原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精准脱贫保”调整为“巩固脱贫保”,现就做好2021年度“巩固脱贫保”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保时间

202111日起至20211231

二、参保对象

2020年底全国扶贫信息系统脱贫人口数为准,不含系统中已动态调出人口,共计106949人。

三、保费标准

130//人。

四、承保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统一采购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州中心支公司三家保险机构作为我区2021年“巩固脱贫保”项目的承保机构。其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分公司负责高峰镇、甘宁镇、龙沙镇、响水镇、武陵镇、瀼渡镇、天城镇、熊家镇、小周镇、大周镇、高梁镇、李河镇、分水镇、孙家镇、余家镇、后山镇、弹子镇、郭村镇、九池乡、柱山乡、铁峰乡等21个镇乡;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支公司负责新田镇、龙驹镇、长滩镇、恒合乡、梨树乡、罗田镇、地宝乡、普子乡、走马镇、新乡镇、溪口乡、燕山乡、长坪乡、茨竹乡、白土镇等15个镇乡;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州中心支公司负责长岭镇、白羊镇、太安镇、太龙镇、黄柏乡、太白街道、龙都街道、双河口街道、沙河街道、钟鼓楼街道、百安坝街道、五桥街道、陈家坝街道等13个镇乡(街道)。

、主要险种及赔付责任

暂按原“精准脱贫保”执行,如相关政策变更,再做相应调整。

(一)小额意外保险。脱贫人口因意外伤害造成的死亡或残疾,给付保险金,最高5万元;因意外伤害诊疗,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对其余额按100%比例给付保险金,最高5000元。

(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脱贫人口因病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和民政医疗救助后自己承担部分达到或高于1000元,即应当享受保险赔付;因慢性病和重特大疾病产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除慢性病和重特大疾病外的其它门诊医疗费用不纳入赔付.保险公司应赔金额=单次就诊合规医疗费用-基本医保报销金额-大病保险报销金额-民政医疗救助金额-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基金救助金额-脱贫人口个人自己承担金额(单次住院总合规医疗费用的10%或单次慢性病和重特大疾病门诊总合规医疗费用的20% )

(三)疾病身故保险。脱贫人口因疾病身故,给予1000元的疾病身故保险金赔付。

(四)贫困学生重大疾病保险。脱贫户家庭中年龄在322(含)岁在校学生首次确诊患以下重大疾病的,由保险机构给予1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赔付。重大疾病包括:(1)恶性肿瘤;(2)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3)急性肾功能衰竭或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4)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5)良性脑肿瘤;(6)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7)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8)脊髓灰质炎症;(9)严重幼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10)严重川崎氏病;(11)重症肌无力;(12)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13)双目失明;(14)瘫痪;(15)重症心肌炎伴充血性心力衰竭。

(五)农房保险。脱贫房屋遭受自然灾害(含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符合保险协议责任范围的倒塌或损毁,依照保险协议采取差异化赔付限额给予赔付。其中:竹草屋(1万元),土坯屋(2.5万元),砖(石)木结构(3.5万元),钢筋混凝土(6万元)

六、报案方式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实行“一站式结算”,即脱贫人口在定点医院治疗出院时与基本医保、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直接实现“一站式”结算。其余保险采取报案赔付制,中国人寿报案电话95519,专员曾朝珍,13388941285;人保财险报案电话95518,专员胡世涛,58134829;平安财险报案电话95511,专员邱诗意,58252639

七、认真做好日常工作

(一)广泛宣传,确保家喻户晓。“巩固脱贫保”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防止致贫返贫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将巩固脱贫保保险险种、赔付责任、报案途径等政策宣传到位。各承保保险公司要印制2021年巩固脱贫保宣传资料,及时发放到各脱贫户手中,确保脱贫户知晓率达100%

(二)信息共享,确保理赔到位。各镇乡街道、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要及时了解掌握脱贫人口患病、死亡、发生意外等情况,利用各承保保险公司的APP、微信、电话等方式,帮助或为脱贫人口代办报案申请赔付、提交相关赔付资料。各镇乡街道每月将案情反馈给对应承保保险公司,各承保保险公司也要每月主动将赔付情况告知各镇乡街道,及时掌握案情和赔付情况。各承保机构要简化赔付流程,主动发现案情,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赔付到位。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有问题及困难,请及时向区扶贫办报告。

(三)认真清理,确保应赔尽赔。各镇乡街道、各单位要组织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对巩固脱贫保(精准脱贫保)赔付情况开展全面清理,特别是2018年以来,凡是脱贫户已发生的案情未进行报案理赔的要建立台账,及时动员、协助脱贫人口向承保保险公司报案申请赔付,确保脱贫人口政策享受到位。



                            重庆市万州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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