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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6814920386/2024-00001
[ 发文字号 ] 地宝府发〔2024〕2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地宝土家族乡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1-30
[ 发布日期 ] 2024-01-31

重庆市万州区地宝土家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地宝土家族乡安全生产2024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4-01-31 来源:万州区地宝土家族乡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地宝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地宝土家族乡安全生产2024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通知

地宝府发〔20242

办站所及中心、乡属各单位、辖区所属企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结合我乡实际,现印发《地宝土家族乡安全生产2024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给你们,请各办站所及中心按要求,认真开展好2024年安全生产和各项监督检查工作。                

    重庆市万州区地宝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2024130

  (此件公开发布)

地宝土家族乡安全生产2024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结合我乡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特制定本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为指导,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发展与社会和谐为目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文件精神要求,通过深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建设,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增强安全监管权威性,进一步深入排查治理隐患,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保持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促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保障和监督安全监管机关及其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行政检查职责,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与职业病的发生,实现一杜绝,两控制的总目标。

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地宝土家族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有工作人员2,安全生产执法人员2。农业服务中心现有工作人员5人,执法人员数量1人。规环所现有工作人员2人,执法人员数量1人。

总法定工作日:365天(年工作日)-115天(其中休息日104天,法定节假日11天)=250×3=750

非执法工作日:56天(值班、政府中心工作)+12天(学习)+32天(培训)+12天(考核)+40天(会议)+30天(病假、事假)+25天(法定年休假)+16天(参加党群活动)=223

其他执法工作日18天(实施行政许可)+2天(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18天(安全生产举报查处)+35天(参与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152天(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等)+25天(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156天(开展交通机动执法)+35天(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共计441天。

执法检查工作日计算:750天(总法定工作日)-223天(非执法工作日)-441天(其他执法工作日)=86

以一天检查1家(次)企业,每家次检查需要2名执法人员测算,86个执法检查工作日可以安排检查43家次企业。

四、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及监管内容(详情见:附件1

(一)关闭的煤矿矿洞7

二)地宝土家族电站设施安全

(三)森林防火、森林资源保护

(四)道路交通车辆、农机安全

(五)畜牧业、养殖业重大疫情防治

(六)建筑市场监管

(七)工程质量监管

(八)施工安全

(九)消防安全

(十)地质灾害

(十一)食药品安全

五、执法检查

(一)执法检查基本内容

安全生产类

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管理的检查

1.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以及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批或备案情况;

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其有关台帐登记情况;

3.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4.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情况;

5.从业人员接受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场所(岗位)职业危害告知和应急处置管理情况;

6.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监控评估情况;

7.依法依规提取与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参加工伤保险、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或足额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等情况;

8.检查合同是否存在将项目或设备、场所发包或租赁给不具备安全条件资格、资质的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交叉作业是否明确现场统一指挥管理责任,是否存在与职工签订违法免责劳动合同等情况;

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备案,以及矿山企业、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情况;

10.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隐患自查自纠信息月报制度,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

11.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带班作业情况;

12.依法应检查的其他组织管理情况。

农林水利类

1.水利设施安全

1)山坪塘,安全警示标示牌,部分山坪塘安全护栏;

2)集中供水工程,安全警示标示牌,取水水源地的保护(周围有无养殖污染源),设施的管护人(大门是否上锁、是否定期检查设施),制水消毒程序(是否规范科学卫生);

3)防汛抗旱,龙河村、裴家村、四季村、地宝村安全警示标示牌,设置的安全区域,紧急情况的撤离路线,仓库的救援物资(是否过期、是否随时可用),抗旱池水源是否四季保证充足;

2.森林防火、森林资源保护

1)全乡重要地点设置的防火警示标志是否全覆盖,龙河村、裴家村、四季村、地宝村禁止烟火的宣传教育是否到位;

2)生态护林员是否按照要求履职进行巡山、监督林木审批、及时制止并举报乱砍滥伐与捕猎野生动物的行为,特别是私自拉线电烧野生动物的行为,对周围群众林区禁止烟火的宣传教育是否到位;

3)夏季高温伏旱天气的巡查是否到位,禁止秸秆焚烧的宣传教育是否到位;

3.道路交通车辆、农机安全

1)检查农机驾驶员有无驾驶证、行驶证,且驾驶证、行驶证是否过期;

2)检查车辆的有关保险是否齐全,车辆是否带病上路;

3)检查驾驶人是否定期参加农服中心组织的学习;

4)检查道路交通车辆证件是否齐全,驾驶人员是否健康上路驾驶,车辆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4.畜牧业、养殖业重大疫情防治

1)全乡的猪牛羊等是否全部注射相关疫苗;

2)养殖的圈舍是否全部消毒处理。

建筑安全类

1.建筑市场

1重点检查建筑业企业尤其是劳务、专业承包企业是否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存在出借资质、挂靠资质、超资质承揽工程行为

2检查建设单位施工许可、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情况,业主和总承包企业、总承包企业和专业分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之间是否订立书面合同,履行合同的情况;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是否按规定进行备案,是否有阴阳合同存在,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工程情况

3检查施工企业安全条件备案办理,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等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以及人员到岗情况,检查现场人员是否与投标文件或办理开工手续备案人员一致,人员变更的是否履行了变更程序。

2.工程质量

1按照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的规定,检查建筑节能、质量评价、分户验收和两书一牌等落实情况。

2重点抽检、抽查施工作业面及关键部位的施工质量,对在建工程主要构件混凝土强度、现浇混凝土板厚、钢筋保护层、所用的主要受力钢筋、商品混凝土质量、住宅质量通病防治、同条件试块留置、预拌砂浆应用情况、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钢结构的重点连接部位进行实体抽查;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建筑材料进行随机抽检。

3市政道路、雨污水工程,重点检查路面铺装、雨污水管道及检查井的施工质量;抽测道路面层厚度、污水管道闭水试验执行情况。

3.施工安全

1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重点检查各单位是否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安全保障措施;

2重点检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施工安全专项方案、应急预案的编制及领导带班、安全检查、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等工作开展情况;

3抽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大型设备的运行情况;施工现场脚手架、构配件质量及搭设情况;安全防护网是否整齐、无破损,临边防护是否到位规范;深基坑、脚手架、施工用电、高处作业等重大危险源的管控情况。

(二)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的检查

1.按照许可批准的范围组织生产经营情况,新、改、扩建工程项目依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组织施工情况;

2.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安全设施检测、检验、评估、评价的真实性、合法性情况;

3.对设备设施的安全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4.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情况;

5.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与说明情况;

6.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等,教育并监督从业人员按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7.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场所内进行交叉作业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情况;

8.有关作业单位和岗位人员资格、资质证件与登记台帐一致性情况,承包生产经营单位、承租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统一管理情况;

9.作业现场危险源监控、危险物品管理、危险作业监护与登记台帐一致性情况;

10.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纠的台帐与现场一致性情况;

11.应急救援器材、设备配备、维护、保养情况;

12.依法应对作业场所检查的其他情况。

)执法检查频次

其中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组织管理的检查,每年应有1次以上;对已关闭的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的检查每年不少于1次,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每年不少于2次,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每年不少于4次。

本监督检查计划与地宝乡安监员分片包干联系制度配套,详细安排见具体文件。2024年,我乡将通过安全生产执法计划的有效实施,对直接监管企业进行全面的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完善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我乡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圆满实现。

附件:1.地宝土家族乡乡生产经营单位统计

2.地宝土家族2024年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

附件1:

地宝土家族乡生产经营单位统计表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地点

企业类型

负责人

1

地宝乡四季村酒厂

地宝乡四季村

个体

丁地德

2

地宝乡裴家村酒厂

地宝乡裴家村

个体

张长生

3

地宝乡龙河村酒厂

地宝乡龙河村

个体

李旬春

4

地宝乡地宝村豆腐加工厂

地宝乡场镇

个体

许远有

6

地宝乡素兰宾馆

地宝乡场镇

个体

谭素兰

7

欢聚一堂OK

地宝乡场镇

个体

谭元安

8

耀地OK

地宝乡场镇

个体

谭元清

9

地灵宾馆

地宝乡场镇

个体

张玉臣

10

地宝水电站

地宝乡四季村

个体

李先茂

附件2:

地宝土家族乡2024年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

一月份:1.地宝乡地宝村豆腐加工厂

2.四季村酒厂

二月份:1.地宝乡素兰宾馆

            2.裴家村酒厂

三月份:1.地灵宾馆

            2.龙河村酒厂

四月份:1.地宝乡四季村水电站

            2.耀地OK

五月份:1.欢聚一堂OK

            2.地宝中心小学

六月份1.地宝卫生院

2.裴家村黄花加工厂

七月份:1.裴家村酒厂

            2.地宝乡四季村水电站

八月份:1.龙河村酒厂

            2.烟花爆竹销售点

九月份:1.地宝乡卫生院

            2.地宝中心小学

十月份:1.地宝乡地宝村豆腐加工厂

            2.四季村水电站

十一月份:1.烟花爆竹销售点

2.地宝乡耀地OK

十二月份:1.耀地OK

2.地宝中心小学

              3.地宝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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