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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6733975166/2023-00011
[ 发文字号 ] 茨竹府发〔2023〕82号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体裁分类 ] 应急管理;预案;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茨竹乡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11-01
[ 发布日期 ] 2023-11-01

重庆市万州区茨竹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州区茨竹乡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的通知

日期:2023-11-01 来源:万州区茨竹乡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茨竹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万州区茨竹乡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的

茨竹府发〔202382

各村(居)委会,乡属各单位,各办、站、所(中心):

经乡政府同意,现将《万州区茨竹乡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万州区茨竹乡人民政府

2023111

(此件公开发布)

万州区茨竹乡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202310月修编)

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分级分类

1.6应急预案体系

2.应急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2.2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2.3指挥机构

2.4应急工作组

3.报告与预警

3.1风险分析与监测

3.1.1主要风险分析

3.1.2风险监测

3.2预警

3.2.1确定预警级别

3.2.1.1 确定依据

3.2.1.2预警级别确定

3.2.2预警内容

3.2.3发布主体

3.2.4发布渠道

3.2.5预警行动

3.2.6预警调整与解除

3.3信息报告

4.应急处置

4.1先期处置

4.2应急响应

4.2.1 分级响应

4.2.2 启动条件

4.2.3 启动主体

4.3响应程序

4.3.1 基本应急

4.3.2 扩大应急

4.4应急处置措施

4.5社会动员

4.6信息发布

4.7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1.1恢复重建

5.1.2社会救助

5.1.3保险理赔

5.2评估总结

5.3责任与奖惩

6.应急保障

6.1队伍保障

6.2物资保障

6.3交通保障

6.4医疗保障

6.5治安保障

6.6基本生活保障

6.7场所保障

6.8经费保障

6.8其他保障

7.应急预案管理

7.1发布实施

7.2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

7.3应急预案演练

8.附件

8.1茨竹乡应急常用联系电话号码

8.2茨竹乡应急物资装备明细表

8.3茨竹乡综合应急救援分队花名册

8.4茨竹乡应急避险场所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社会影响,确保全乡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平稳健康发展。

1.2编制依据

《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万州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相关预案和有关文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用于指导全乡突发事件组织领导、监测预警、响应处置、恢复重建、应急保障等工作。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把应急工作贯穿于日常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组织、队伍、物资等各项准备。

2)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在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健全指挥高效、职责清晰、反应快速应急管理体制,及时获取全面信息,果断决策、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减少危害和影响。

3)依法规范,协同联动。坚持依法行政,合理运用应急措施,提升应急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完善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作用,形成科室、条块、各村(社区)、志愿组织之间的协调配合格局。

4)损益合理,责权一致。应急处置措施应与事件的危害性质、程度、范围和阶段相适应,应尽量选择对公众利益损害较小的措施。依法保障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预案的规定行使权力;在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紧急情况下,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应视情临机决断,控制事态发展;对不作为、延误时机、组织不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1.5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我乡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类别: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贸企业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火灾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动物疫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群体性事件、恐怖袭击事件、重大刑事案件、宗教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舆情事件等。

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和一般()四级。

1.6应急预案体系

乡应急预案体系由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村(社区)综合应急预案、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等5个部分组成。

1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乡政府应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突发事件的总体计划和程序规范,由乡政府负责制定并公布实施。  

2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乡政府职能科室为应对某类或某几类突发事件而制定的涉及多科室职责的应急预案。由牵头科室与支持科室共同制定,报乡政府批准后由牵头科室组织实施。  

3)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由辖区企事业单位负责制订。

4)村(社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村(社区)在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制定预案。  

5)重大活动应急预案。举办较大规模的集会、庆典、节日等活动,组织承办单位必须制定应急预案,相关职能科室督促预案制定落实。  

各责任单位应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并报乡应急办备案。

2. 应急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在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茨竹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书记、乡长担任,副组长由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各科室、各村(社区)、乡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担任,负责统一领导辖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应急办,主任由应急办负责人担任,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工作安排、综合协调、信息汇总等工作。

2.2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乡各科室、乡属企事业单位、各村(社区)等单位为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成员单位。

乡党政办:协助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开展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信息收集、上报,牵头做好政务值班。

乡应急办:编修综合、交通、消防、危化、地震、食(药)品等应急预案,收集各类专项预案;牵头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抓好应急统筹、协调、服务等工作;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和预防控制能力建设,开展应急演练、应急管理知识宣传;配合乡党政办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收集并按流程上报。

乡平安办:制订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社会安全事件知识培训、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演练;在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应对处置突发社会安全事件。

乡经发办:制订特种设备、燃气、工贸企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安全知识培训及宣传工作,发布预警信息,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乡民政和社事办:做好校园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等相关应急预案的制订、应急演练、知识宣传,发布预警信息,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乡社保所:做好重大疫情等相关应急预案的制订、应急演练、知识宣传,发布预警信息,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乡农服中心:做好森林火灾、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汛抗旱、气象等应急工作预案的制订、知识宣传、应急演练、预警信息发布,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乡村环中心:做好房屋住用安全及抢险排危、地质灾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制订、应急演练、知识宣传、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乡文化服务中心:负责协调新闻媒体报道、社会舆情管理,做好文化保护、运动场所、广场等相关应急预案的制订、应急演练、知识宣传、预警信息发布,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各村(社区)、新田派出所、新田公巡大队、新田市场监督管理所、茨竹学校、茨竹乡卫生院、重庆农商行茨竹分理处、邮政等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应工作。

2.3 指挥机构

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工作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由现场总指挥、现场副总指挥和各工作组组长组成,实行总指挥负责制。总指挥长由书记担任,副总指挥长由乡长担任,工作组长由班子成员担任。

指挥部按就近选择原则,在事发地点附近择址办公,负责现场指挥、决策、处置工作,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报送信息和联络工作。

2.4应急工作组

现场指挥部下设若干工作组,工作组组成与主要任务如下:

1)综合协调组

组长:牟联云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成员:乡党政办、乡应急办

主要职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全面负责抢险现场人员、物资的组织、协调、调度,核实、统计和上报灾情,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现场处置组

根据事件特点和性质,按照“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要求和班子成员分工,突发事件现场处置组由应急管理和涉事班子成员任组长。

组长:向光菊 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彭思荣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乡长

涉事分管领导

成员:乡应急办、乡人武部、所涉科室、供水、供电、供气、事发地村(社区)

主要职责:组织事故抢险,调集抢险应急分队、民兵预备役队伍投入抢险,营救受伤人员,寻找生存者和遇难者,撤离、疏散现场及周边危险地带受威胁人员;划定危害区域,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危害源;抢修交通、水电气等公共基础设施。

3)治安交通组

组长:向光菊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成员:乡平安办、应急办、新田派出所

主要职责:建立警戒区域,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维护治安秩序,保障现场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负责事发地交通管制,保障救援物资、救援队伍、疏散人群、运送车辆顺利通行。

4)医疗救护组

组长:龙小玲 乡宣传委员、副乡长

成员:乡民政和社事办、乡卫生院

主要职责:建立现场急救点,对受伤人员开展急救并及时转院;统计死伤人数;控制传染病源;保障临时安置场所的卫生、防疫、消毒和人员医疗需求;监测现场水体、食物、土壤、农作物等污染情况,对现场进行消毒清理等。

5)后勤保障组

组长:王华云 乡人大主席

成员:乡党政办、乡财政办

主要职责:保障救援人员生活、车辆等后勤需求,筹集应急抢险经费并按规定使用,调集和运送救灾物资、救援设备等。

6)舆情导控组

组长:龙小玲 乡宣传委员、副乡长

成员:乡党政办、乡文化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对舆情进行监控、研判、处置,做好对外联络、新闻报道、信息引导和发布工作。

7)事故调查组

组长:向光菊 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成员:乡应急办、乡平安办、新田派出所、司法所

主要职责: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分析,拟定事故责任者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撰写事故报告。

8)善后工作组

组长:涉事分管领导

各联村领导

成员:涉事科室、社事办、平安办、司法所、保险公司、事故单位、相关村(社区)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行动结束后的清除和恢复工作,及时处理遇难者遗体的临时保管及火化工作,负责人员安置补偿、灾后清理与处理等事项。

3.报告与预警

3.1风险分析与监测

3.1.1主要风险分析

主要包括地质灾害、森林火灾、气象灾害、道路交通事故等。

3.1.2风险监测

1)建立信息监测制度,规范信息的报送、分析。各村(社区)和相关办公室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报送信息。

2)乡属科室、乡属企事业单位和各村(社区)负责本领域或本辖区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的排查、登记管理,掌握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及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做好信息收集和风险研判工作,及时上报分管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应急办负责道路交通、危化、消防、地震、抢险救灾等方面;农业服务中心负责防汛抗旱、森林防火、气象灾害、动植物疫情等方面;村环中心负责生态环保、住房、地灾、建筑施工等方面;民政和社事办负责校园、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经发办负责工贸、用电、燃气、特种设备等方面;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旅游等方面;党政办负责舆情等方面。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原则,预测可能发生的情况,及时上报分类处置。

3.2预警

3.2.1确定预警级别

3.2.1.1确定依据

依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蓝色等级(Ⅳ级):

1)重伤1人以上、3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群众10人以上、20人以下;

3)倒塌房屋2间以上、5间以下;

4)干旱灾害造成缺粮、缺水等生活困难群100人以上、200人以下;

5)森林火灾过火面积在5亩以下;

6)发布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等蓝色预警;

7)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认为其他符合启动级响应的情形。

黄色等级(Ⅲ级):

1)重伤3人以上、5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20人以上、50人以下;

3)倒塌房屋5间以上、10间以下;

4)干旱造成缺粮、缺水等生活困难群众200人以上、500人以下;

5)森林火灾过火面积在5亩以上、10亩以下;

6)发布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等黄色预警;

7)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认为其他符合启动级响应的情形。

橙色等级(Ⅱ级):

1)死亡1人或重伤5人以上、10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50人以上、100人以下;

3)倒塌房屋10间以上、15间以下;

4)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500人以上、800人以下;

5)森林火灾过火面积在10亩以上、15亩以下或1小时内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发展态势持续蔓延扩大;

6)发布森林火险、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等橙色预警;

7)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认为其他符合启动级响应的情形。

红色等级(Ⅰ级):

12人及以上死亡;10人以上重伤;

2)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100人以上;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5间以上;

4)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800人以上;

5)森林火灾过火面积在15亩以上或2小时内尚未扑灭明火;

6)发布森林火险、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等红色预警;

7)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认为其他符合启动级响应的情形。

3.2.1.2预警级别确定

1)各科室、各单位按照突发事件发生(发展)的等级、趋势和危害程度,向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预警级别建议。    

2)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判后确定预警级别,并报区政府和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乡镇。

3.2.2预警内容

预警信息包括发布单位、发布时间、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咨询电话等。

3.2.3发布主体

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或其安排的相关科室发布。

3.2.4发布渠道

应急办和各值班组负责乡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文化服务中心负责应急广播,党政办负责渝快政工作群,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负责本村(社区)微信群,特殊情况下“点对点”电话通知由相关村(社区)负责。

3.2.5预警行动

1)视情启动预案,成立指挥机构,统筹成员单位做好应急准备。

2)增加观测、巡查频次,及时收集、报告情况。

3)组织应急队伍和相关科室进入待命状态,视情预置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

4)调集应急处置和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确保可随时、正常使用。

5)确保交通、通信、水电气等公共设施正常运行。

6)妥善安置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撤离人员,转移重要财产。

7)视情管控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和公共场所的活动。

3.2.6预警调整与解除

当突发事件危险已解除,发布预警信息主体应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解除已采取的措施。

3.3信息报告

1)各科室负责人、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是报告主体。护林员、水厂报告的信息由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收集,燃气、企业、个体户、电站报告的信息由经发办负责收集,养殖场、地灾员、地防员报告的信息由村环中心负责收集,食品安全协管员报告的信息由应急办负责收集(乡值班室电话:58596002)。

2)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基本过程、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和已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理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事发地(单位)要立即如实向乡值班室报告,10分钟以内电话报告;事发单位、各村(社区)30分钟以内书面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乡党政办20分钟以内电话、40分钟以内书面报告区委区政府,应急办、乡纪委、乡人武部及职能科室同步上报区应急局、区纪委、区人武部及职能部门。

4)各科室、各村(社区)、各单位(企业)要及时掌握突发事件信息,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要预先报告。

4.应急处置

4.1先期处置

1)事发或受影响单位要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队伍和工作人员在确保自身安全前提下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严防危害扩散;及时开展劝解、疏导工作;向乡政府值班室报告(联系电话:58596002)。

2)立即进行宣传动员,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3)乡政府迅速调动应急队伍,开展救护伤员、疏散群众、控制现场、抢险救援等应急行动,乡党政办、职能科室分别报告区政府和对口部门。

4.2应急响应

4.2.1分级响应

本乡应急响应实行分级响应,由高到低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区政府或区级部门决定启动分级响应的突发事件,实行提级响应。

1)一般突发事件(IV级):由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级响应,涉事科室立即赶赴现场,由事发地村(社区)、相关单位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涉事分管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

2)较大突发事件(级):由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级响应,涉事分管领导迅速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8个工作组和各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事件处置工作。

3)重大突发事件(级):由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级响应,并及时上报区应急局,乡长、安全分管领导和分管领导迅速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8个工作组和各科室按职责分工,做好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工作,并请求区级支援。

   4)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级):由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级响应,并及时上报区应急局。书记、乡长、分管安全领导和分管领导迅速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8个工作组和各科室按职责分工,指导、协调、督促做好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工作,并请求区级支援。

4.2.2启动条件

1)上级指令要求启动相关级别应急响应。

2)本乡发生或可能发生Ⅳ、Ⅲ、Ⅱ、Ⅰ级突发事件。

3)其他需要采取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的情形。

4.2.3启动主体

乡应急管理应工作领导小组(上级指令的除外)。

4.3响应程序

4.3.1基本应急

1)当确认突发事件即将或已发生时,相关村(社区)、乡属事科室应立即相关预案进行应急响应,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有效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发生。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应统一指挥、协调安排,迅速制定应急处置措施,紧急调动应急资源,果断进行应急处置。  

2)现场指挥部做好交通保障、人员疏散、群众安置、秩序维护等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3)相关村(社区)和科室应立即调动队伍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专项预案分工和事件处置规程要求,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4.3.2扩大应急

当事态超出乡应急指挥部的有效控制和能力范围,有扩大、发展趋势时,立即报请区级应急指挥部请求紧急支援,并做好先期处置工作,若区级层面统一指挥,则移交指挥权

4.4应急处置措施

4.4.1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发生后,视情可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信息获取。利用多种手段,全面掌握突发事件可能的影响范围、危害程度,事发地人口、地质、交通、通信等信息,开展会商研判,制定处置方案。

2)人员疏散。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威胁人员及采取相应救助措施。

3)抢险救援。指挥调度各类应急力量组织营救受害人员。

4)医疗救助。组织开展伤病员救治、卫生防疫、心理援助等工作;妥善处理遇难人员遗体,做好家属安抚等工作。

5)现场管控。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维护现场治安秩序。

6)交通管控。实行限行措施,保障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调度和放行,确保救援物资和人员及时、安全送达。

7)民生保障。及时组织抢修交通、通信、水电气等公共设施,难以迅速恢复的要实施临时方案,确保生产生活基本需要。

8)经费物资保障。启用预备费、应急救援储备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等。

9)捐赠管理。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捐赠款物。

10)请求区级抢险救援力量支援。

11)视情采取环境保护、市场管控、舆情管理以及其他必要措施。

4.4.2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视情可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尽快了解和分析事件起因,开展政策解释、法治宣传、说服教育,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

2)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封锁有关场所、道路,查验现场人员身份证件。对使用器械相互对抗或以暴力行为参与冲突的当事人实行强制带离,控制事态发展。

3)对特定区域内的建筑物、交通工具、设备、设施以及燃料、水电气的供应进行控制。

4)加强对乡政府、学校、卫生院等单位的警戒和安保。

5)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事件发生时,立即依法出动警力,加大社会面管控,视情采取强制性措施,尽快恢复社会秩序。

6)加强舆情管理和引导,强固正面舆论力量。依法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予以稳控。

4.5社会动员

视情况调动社会力量做好自救互救、后勤保障、秩序维护等协助处置工作。紧急情况下,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可征(调)用车辆、物资、应急队伍等应急资源。

4.6信息发布

按照规定及时发布信息。

4.7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做出应急结束决定后,应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区政府和相关部门。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1.1恢复重建

1)及时制订恢复重建计划和善后处理措施,由属事科室、相关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2)应急办、属事科室、相关单位等对损失进行统计、核实和上报。

3)应急办、财政办、属事科室对事件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并组织实施。

 5.1.2社会救助

1)应急办牵头开展应急期、过渡期生活救助和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等救助,组织调拨救援物资,加强受灾人员救助。

2)属事科室要衔接民政和社事办,落实救助等政策。

3)司法所、村(社区)等单位做好合法权益维护、情绪疏导等工作。

4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紧急调用的物资等,按照规定给予抚恤和补偿。

5.1.3保险理赔

经办科室要衔接保险公司,协助处理保险理赔等工作。

乡政府要为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意外风险。

5.2评估总结

按照职责权限,属事科室、应急办牵头查明突发事件的发生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认定突发事件性质,确定突发事件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教训,提出改进建议,形成调查报告并上报。

由上级进行调查评估的,属事科室、应急办做好配合工作。

5.3责任与奖惩

1)参加应急救援或者协助维护社会秩序的,单位可视情给予补助;无单位的,乡政府给予补贴。

2)在应急处置工作中,见义勇为个人、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3)对不报、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情况或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6.应急保障

6.1队伍保障

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劝导员、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由应急办负责编组、管理、培训和运用;基干民兵由乡人武部负责编成、管理、训练和使用。护林员,地防员、监测员,网格员分别由农服中心、村环中心、平安办负责管理和运用。

6.2物资保障

乡应急物资由乡应急办负责储备、管理、调拨,申请区应急局物资装备支援;乡人武部管理、调用人武部器材。

6.3交通保障

保障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根据需要调集社会交通运输资源;确保应急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运达。

6.4医疗保障

卫生院组织实施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及时调集必需药物、医疗器械等资源,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6.5治安保障

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打击突发事件中的违法犯罪活动。

6.6基本生活保障

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6.7场所保障

规划应急避难场所,制定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运行程序,明确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广大群众安全有序转移或者疏散。

6.8经费保障

保障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加强对应急救援抢险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6.9其他保障

提请区级部门予以支援,提供通信、科技等支撑。

7. 应急预案管理

7.1发布实施

经乡党委会研究同意后,以乡政府名义印发实施,并报区应急局备案。

7.2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

乡各属事科室、司法所、乡属企事业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广泛、深入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宣传;对工作人员开展培训,提升应急能力。

7.3应急预案演练

结合实际,属事科室牵头对专项预案开展演练,应急办牵头组织开展综合应急演练。

8.附件

8.1茨竹乡应急常用联系电话号码

8.2茨竹乡应急物资装备明细表

8.3茨竹乡综合应急救援分队花名册

8.4茨竹乡应急避险场所

附件1

茨竹乡应急常用联系电话号码

1.茨竹乡政府值班室电话:023-58596002,传真:023-58596001

2.公安报警电话:110023-58582830     

3.医疗救护电话:120023-58573120

4.消防报警电话:119

5.天然气抢险联系电话:023-58677757

6.电管站联系电话:13330326677

7.自来水厂联系电话:1858134488

附件2

茨竹乡应急物资装备明细表

序号

名称

数量

备注

1

工业盐

18

2

警示牌

6

3

灭火器

9

4

灭火器

19

5

干粉灭火器

20

6

枪式灭火器

3

7

灭火器箱

1

8

灭火器架

4

9

抽水泵

3

21

10

抽水管

3

21

11

水带

13

散装

12

水带

4

袋装

13

50mm底水阀

1

14

50mm水枪

2

15

消防水枪头

2

16

锄头+把子

11

17

铁锹

21

18

钢钎

5

19

2号工具(扫把)

100

20

砍刀

20

21

镰刀

3

22

铁架

2

23

电锯

2

24

油锯

6

25

手工锯

10

26

防烟面罩

2

27

防毒面具

2

28

安全帽

4

29

救援险抢头盔

20

30

迷彩帽

20

31

水上救生衣

5

32

船用工作救生衣

5

33

一次性雨衣

60

34

反光雨衣

30

35

消防服

10

36

雨鞋

20

37

雨伞

5

38

救灾棉大衣

10

39

短袖

15

40

长裤

15

41

空调被

120

42

被子

95

43

行军床

52

44

毛巾

100

45

消防火钩

10

46

大喇叭

2

47

警戒线

9

48

锥形桶

5

49

帐篷

23

50

尼龙口袋

50

51

麻袋

100

52

编织袋

60

53

救生衣

2

54

救生圈

12

55

救生绳

4

56

无人机

1

57

激光测距仪

1

58

粉尘浓度测量仪

1

59

外卖绳

5

60

太阳能安全锤手电

10

61

警用强光手电

30

62

执勤肩灯

4

63

强光头灯

10

64

应急灯

32

附件3

茨竹乡综合应急救援分队花名册

序号

姓名

职级别

工作单位

地方专业

备注

茨竹乡人民政府-综合应急救援分队

1

向光菊

队长

重庆市万州区茨竹乡人民政府

法律

2

彭思荣

副队长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武装部

计算机操作

茨竹乡人民政府-综合应急救援分队一班

3

班长

重庆市万州区茨竹乡人民政府

驾驶员

4

谭程飞

副班长

重庆市万州区茨竹乡人民政府

驾驶员

5

胡定兵

战士

重庆市万州区茨竹乡外梁村

混凝土工

6

胡定林

战士

重庆市万州区茨竹乡外梁村

钢筋工

7

战士

重庆市万州区茨竹乡茨竹卫生院

医务员

8

丁晓双

战士

重庆市万州区茨竹乡人民政府

维修员

9

战士

重庆市万州区茨竹乡人民政府

通讯员

10

朱张黎

战士

重庆市万州区茨竹乡茨竹社区

手工木工

茨竹乡人民政府-综合应急救援分队-二班

11

班长

重庆市万州区茨竹乡人民政府

驾驶员

12

牟其奎

副班长

重庆市万州区茨竹乡人民政府

维修员

13

张春来

战士

重庆市万州区茨竹乡外梁村

维修电工

14

李江山

战士

重庆市万州区茨竹乡马家村

发电机设备安装工

15

刘辅玲

战士

重庆市万州区茨竹乡前堰村

电源调试工

16

项德斌

战士

重庆市万州区茨竹乡人民政府

通信员

17

李运清

战士

重庆市万州区茨竹乡马家村

装卸车司机

18

黄美林

战士

重庆市万州区茨竹乡枣木村

天车工

茨竹乡人民政府-综合应急救援分队-三班

19

班长

重庆市万州区茨竹乡人民政府

汽车驾驶员

20

副班长

重庆市万州区茨竹乡人民政府

驾驶员

21

罗忠富

战士

重庆市万州区茨竹乡茨竹社区6组

驾驶员

22

李昌军

战士

重庆市万州区茨竹乡枣木村

电源调试工

23

王海君

战士

重庆市万州区茨竹乡盛家村

通信电力机务员

24

陈怀安

战士

重庆市万州区茨竹乡前堰村

装卸车司机

25

王忠清

战士

重庆市万州区茨竹乡人民政府

驾驶员

26

雷进芳

战士

重庆市万州区茨竹乡茨竹小学

起重机驾驶员

茨竹乡人民政府-综合应急救援分队-四班

27

班长

重庆市万州区茨竹乡人民政府

汽车驾驶员

28

韦诗园

侦察员

重庆市万州区茨竹乡人民政府

会计

29

马德春

侦察员兼驾驶员

重庆市万州区茨竹乡外梁村

铣工

30

侦察员兼驾驶员

重庆市万州区茨竹乡人民政府

驾驶员

31

马杜伟

★侦察员兼无人机操控员

重庆市万州区茨竹乡马家村

磨工


附件4

茨竹乡应急避险场所

序号

名称

地点

面积
(平方米)

接纳避险
(难)人数

负责人

1

茨竹小学操场

茨竹社区

2000

3000

王成

2

茨竹乡仙狮洞

茨竹社区

3000

2500

王成

3

茨竹乡新湖盛景

茨竹乡盛家村望江广场

3000

3000

张孝忠

4

盛家村村委会

盛家村

3500

3000

杜怀政

5

马家村村委会

马家村

500

650

马继福

6

外梁村村委会

外梁村

1000

700

向光坤

7

枣木村村委会

枣木村

380

500

罗全兵

8

前堰村村委会

前堰村

300

200

伍治勇

9

茨竹社区居委会

茨竹社区

330

500

王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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