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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6733975166/2022-00061 [ 发文字号 ] 茨竹府发〔2022〕5号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茨竹乡
[ 成文日期 ] 2022-01-11 [ 发布日期 ] 2022-01-20

重庆市万州区茨竹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茨竹乡社区教育学校及社区教育学习中心领导小组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茨竹乡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茨竹乡社区教育学校及社区教育学习中心领导小组的通知


茨竹府发〔20225


各村(社区)、乡单位:

为了统筹城乡社区教育协调发展,提升社区成员的文明素养。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州区创建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万州府办〔202143号)精神和《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评估标准(2010试行)》,确保如期实现2022年建成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的目标,结合我乡实际,经乡政府同意,现成立茨竹乡社区教育学校和社区教育学习中心领导小组,且明确相关职责。

一、领导小组

长:龙小玲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乡长

副校长:民政和社事办主任

茨竹乡中心小学校长

办公室主任:牟晓霜民政和社事办干部

教务主任:丁瑞林茨竹乡中心小学教师

社区教育学习中心主任:各村(社区)支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民政和社事办,由牟晓霜任办公室主任兼任专职管理人员,负责茨竹乡社区教育学校日常事务。社区教育学校和社区教育学习中心同时承担组织指导开展老年教育活动职责。
二、职能职责

社区教育机构的职责任务是开展以职业技能、文化素养、 现代生活、休闲娱乐等为主要内容的社区教育活动,为区域内居民包括老年人、青少年、残疾人、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等社会群体,提供多样化的教育培训服务,形成要学、有学、优学、乐学的社会风尚,提升社区居民的文明素养和生活质量。
社区教育学校职责:由乡人民政府负责统筹管理。承担本乡全体成员的各类教育培训任务。建立本乡社区教育网络。负责本乡社区教育学习中心的业务指导和教学管理。组织建立专兼职教师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并开展工作。协助本级社区教育领导机构,组织区域性的社区教育培训和活动。负责社区教育档案资料汇集、整理工作。完成本级社区教育领导机构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社区教育学习中心职责:由各村(社区)负责管理。根据各村(社区)需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 在本乡社区教育学校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教育培训和相关活动。


重庆市万州区茨竹乡人民政府

                                           202211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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