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白羊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关于印发农村供水工程水价核定与水费计收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万州白羊府发〔2021〕60号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辖相关单位:
按照区水利局、区发改委联合制定《万州区农村供水工程水价核定与水费计收工作实施细则》(万州水利发〔2019〕128号)要求,该文件乡镇只能转发,不能印发。经镇党委会集体审议,现决定废止《关于印发农村供水工程水价核定与水费计收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万州白羊府发〔2019〕117号)。
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生效。
重庆市万州区白羊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