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白羊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部分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万州白羊府发〔2023〕49号
各村(社区),各办、站、所、中心,相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规定,经镇行政办公会审议通过,决定将《重庆市万州区白羊镇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的通知》等3件镇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3件)
重庆市万州区白羊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3件)
序号 |
文件名称 |
公文字号 |
1 |
重庆市万州区白羊镇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使用临时救助备用金的通知 |
万州白羊府发 〔2022〕65号 |
2 |
重庆市万州区白羊镇人民政府白羊镇限额以下工程项目发包制度 |
万州白羊府发 〔2020〕22号 |
3 |
重庆市万州区白羊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的通知 |
万州白羊府发 〔2019〕10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