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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40571P/2024-00001
[ 发文字号 ] 万州白羊府发〔2024〕6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白羊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1-18
[ 发布日期 ] 2024-01-23

重庆市万州区白羊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羊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长效管护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4-01-23 来源:万州区白羊镇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白羊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白羊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长效管护

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万州白羊府发〔2024〕6号


村(社区):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验收要求(试行)的通知》(渝环办〔2023〕157号)《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细则(试行)的通知》(渝环办〔2022〕24号)相关规定,结合白羊镇实际,制定白羊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长效管护机制实施方案》,现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附件:白羊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长效管护机制实施方案


                  重庆市万州区白羊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白羊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长效管护机制实施方案


为巩固观庙堰塘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持续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实现农村黑臭水体长治久清,真正防止返黑返臭,打赢水体污染防治攻坚战,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河长制”工作为抓手,坚持“排查建档、溯源解析、分类施策、长效巩固”原则,从污染源防治、沿线岸边环境卫生保洁、垃圾清运、源头雨污分流、污水设施运营维护、日常监管、执法检查等方面入手,采取针对性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巩固提升整治黑臭水体成果,确保不返黑、不返臭,实现长治久清,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

二、适用范围

全镇河流、渠堰、山坪塘、水库。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污染源排放管控。为坚决防止治理后的堰塘再次出现黑臭,必须彻底、有效杜绝新污染源产生。一是继续深入推进农村卫生改厕化粪池建设,确保生活污水不直排;二是加强化粪池的清掏和管网的监管维护工作;三是持续提升农村居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逐步杜绝农村生活污水、垃圾面源污染现象。

(二)加强黑臭水体水质监测定期开展水质监测(透明度、溶解氧、氨氮),对水质出现异常或不达标情况,采取紧急措施,综合施策,确保水质达标。

(三)加强环境综合治理。一是把河流、水塘保洁、垃圾清运纳入镇年终考核考评;二是加强水体周边户的宣传教育,严禁畜禽养殖,随意丢弃废弃物品、垃圾,乱倒污水;三是根据实际情况,组建农村黑臭水体日常管护队伍,配备精干高效、责任心强的管护人员,对整治过的农村黑臭水体进行统一管理,针对小溪、渠堰、塘周边环境卫生做到定期清障、清扫,及时巡查并打捞清理水面漂浮物,确保水面清洁、无污染物,管道无破损,确保水质和环境卫生持续改善、稳定达标。

(四)加强监管形成常态化。一是加强黑臭水体管理及日常监管工作,各村(居)要加大环境保护政策宣传力度,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建立好工作台账,每月开展一次全面巡查,按照“一闻、二看、三测”的原则,排查辖区内是否存在黑臭水体,对已经发现未上报的或者漏报的黑臭水体要及时上报,切实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遗漏,同时严防已整治黑臭水体出现反弹现象;二是加大村委监督力度,将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纳入村规民约;三是建立监督举报机制,积极发动群众参与监督举报,确保水体治理长治久清,坚决遏制黑臭现象反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白羊镇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长效管护机制落实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镇长罗艺任组长,分管领导柴泽明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规环办,由马勇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将长效管护机制落到实处。

(二)落实资金,强化保障。建立健全后续管理资金保障机制,多方筹集农村黑臭水体后续管护资金。将治理后的水体资源化利用,按照“谁承包谁付费”的原则,逐步建立农村黑臭水体资源化利用模式,综合考虑经济社会承受能力、农村居民意愿等因素,合理制定标准,倡导有条件的村集体和社会资助,建立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

(三)强化宣传,引导群众。强化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参与治理后监督和管理,全面杜绝“高空抛物、垃圾乱倒、污水乱排”等行为,对破坏水体及周边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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