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白羊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水库、山坪塘、水渠、河流等危险水域防溺水安全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白羊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水库、山坪塘、水渠、河流等
危险水域防溺水安全工作的通知
万州白羊府发〔2023〕33号
各村(居)民委员会、各学校、镇辖相关单位:
暑期临近,气温渐升,群众到河湖、塘库、溪流周边游泳、戏水、钓鱼、露营等不安全行为增多,溺水事故进入易发期、高发期。为进一步做好水库、山坪塘、水渠、河流等水域安全管理,防止溺亡事件发生,结合我镇实际,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现就做好水库、山坪塘、水渠、河流等危险水域防溺水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
一、加强责任意识
生命高于一切。一次溺水事故,会给一个家庭带来难以愈合的伤痛,甚至毁掉一个家庭。各村(社区)、各学校、镇辖相关单位要从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预防溺水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防溺水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宣传教育和水库、山坪塘、水渠、河流等水域的日常管理,要将暑期防溺水工作纳入当前的重要工作,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此类事故发生。
二、加强宣传教育
各村(社区)、各学校、镇辖相关单位要立即行动,抓好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短信、微信、校讯通等平台,按照每周不少于一次的频率给每位家长发送信息,强化家长的安全意识和法定监护责任。切实提高学生“珍爱生命、预防溺水”的意识,教育学生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玩耍或游泳,在池塘等水域边洗手、洗衣、洗菜时要特别注意安全,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各村(社区)在入户开展工作时要加强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提醒居民树立安全意识,指导家长采取有效的监护措施,切实担负起监护人责任,对孩子进行教育与监管,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三、加强隐患排查整治
各村(社区)、各学校、镇辖相关单位要对辖区内所有水域的防溺水安全开展一次详细的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台账,对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库、水塘、水渠、河流等危险水域,特别是“网红打卡点”、漫水桥、跳蹬桥,要设立防溺水警示牌和防护设施;各村(社区)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对重点水库、山坪塘、水渠、河流重要河段设置安全隔离带、围栏、救生圈、救生绳、竹竿等防护及救援设施,防止下塘下河玩耍、游泳;各村(社区)要加强重点水域和时段的巡护,对有玩水苗头和下水游玩的人员及时予以制止;要密切关注气象预报以及水情,做好特殊时段、灾害性天气的预警预报,防患于未然。
四、加强安全管理制度落实
各村(社区)、各学校、镇辖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溺水安全管理制度,储备一定的救生圈、救生绳、竹竿等防溺水救援物资。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布置、亲自检查、亲自落实,不能有丝毫麻痹大意。要层层落实防溺水安全管理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防溺水工作机制,切实降低溺水死亡事故的发生率。对宣传教育不到位,没有设置警示标志、安装防护设施,管理不到位而造成溺水伤亡事故的,将严肃予以追责。
五、加强值守,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各村(社区)、各学校、镇辖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准确掌握事故信息,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发生事故及时上报。要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明确职责。水库、山坪塘、水渠、河流等水域若发生意外溺亡事故,属地和涉事单位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施救,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有力有序有效应对处置。
重庆市万州区白羊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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