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白羊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7〕11号)、《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乡镇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渝委办发〔2018〕10号)、《关于印发<优化完善乡镇机构设置的实施方案>》(万州委办〔2019〕43号)等文件精神要求,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 2.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构建职能科学、运转有序、保障有力、服务高效、人民满意的镇政府服务管理体制机制。 3.制定并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管理农村经济工作,负责财政预算和支出,依法监督检查各种经济活动。负责有关的经济、社会统计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村镇建设、土地规划、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信访、司法、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交通安全等行政工作以及其他社会化服务的管理工作,承担区级部门下放的服务管理职权、承担依法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 5.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6.推进基层民主,指导村(居)委会工作,促进村(居)委会建设,提高其自治能力。 7.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