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白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土镇高标准农田建成后“还田 到户”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白土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白土镇高标准农田建成后“还田
到户”工作方案》的通知
万州白土府发〔2025〕25号
各村(居)民委员会,各办、中心、大队:
《白土镇高标准农田建成后“还田到户”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第173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万州区白土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白土镇高标准农田建成后“还田到户”
工作方案
白土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已于2024年全面结束,项目实施中因改路、改坡、改水导致边界、面积变化;同时各村居与重庆市宜稼欣农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协议至2025年三年运营期已满,因政策调整并经多次会议磋商,重庆市宜稼欣农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拟不再全域续签运营合同。为稳定家庭承包关系,保障家庭承包权益,稳定粮食生产,确保建设后农田“有人种、有人管、不撂荒、效益好”,镇党委、政府多次调研,充分征求各村(社区)意见,序时开展“还田到户”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依据《重庆市万州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文件精神,严格遵循土地承包关系稳定政策,以建设前原承包户为基础开展“还田到户”工作,保障家庭承包权益。避免因“还田到户”引发新的矛盾纠纷,引发群访集访。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
二、组织保障
(一)成立白土镇高标准农田“还田到户”工作专班
组 长: 向建兵 镇党委书记
刘 林 镇长
常务副组长: 秦从俊 副镇长
副 组 长: 朱 江 镇人大主席 联系联盟村
张梅花 镇党委副书记 联系五龙村
余 言 镇纪委书记 联系丁家村
石明全 组织委员 联系石家村
匡 斌 副 镇 长 联系谭家村
任开均 武装部长 联系大林村
赵仁君 副 镇 长 联系白土社区
成员:涉及项目村联村工作组组长,项目村党支部书记。
(二)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7个项目村协调小组、7个还田工作实施小组
1、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于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由牟伟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政策解释、资料收集、工作协调等日常工作。
2、工作专班下设7个项目村协调小组,由各联村领导任组长,联村组长任副组长,联村干部为成员;严格执行联村包保责任制,指导、督促、协调联系项目村居还田到户工作;按照《白土镇信访工作制度》及时处置化解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信访事项,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严防越访、缠访、闹访、群访事件发生。
3、工作专班下设7个还田到户工作实施小组,由各项目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组织村、支两委干部、村民小组组长、党员、村民代表、群众等负责所在村各村民小组还田到户组织、宣传、丈量、登记、公示、信访、档案等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合法合规、廉洁办事的原则。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界限、面积核定过程合法合规。土地的承包权益不变,仍然属于原承包者,不受婚迁、出生、死亡人口的影响而重新分配;承包土地的面积以原村民小组整治范围内面积“区域内平衡”。严守工作纪律,不得借机违法调整农户承包地,不得以还田到户为名向农民收取不合理费用,不得借机吃拿卡要增加农民负担,一经核实将严肃处理。
(二)公开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征求权利人意见,尊重相关权利人的意愿,通过召开村民大会、小组会议、院坝会议等方式,将“还田到户”工作层层往下推进,务必让群众广泛参与、主动参与,还田的过程接受群众现场监督,还田的结果在村组公示栏进行张榜公示,确保过程透明,杜绝暗箱操作,确保结果公平,让群众心服口服。部分特殊问题,原则上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调整。
(三)分类处置,同增同减的原则。以原村民小组为单位、以建设图斑地块为基准,水田和旱地分类处置,采取“一组一策、一地一策、一田一策”的措施,比对建设前丈量面积将便道、沟渠、水(池)塘所占面积核减后,按照同增同减原则划定界畔、丈量面积、登记到户;对无人认领或争议地块,暂由村集体托管,优先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
四、工作步骤
(一)确定方案(2025年7月1日--8月1日)。以原村民小组为单位分别召开全体村民会议,宣传还田到户政策,形成工作方案。村民小组会议应当有本村民小组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或者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形成会议记录、还田方案并每户签字盖章确认。对常年不在家、行动不便等群众,采取电话告知、上门告知、委托代办等方式保障其知情权。还田到户方案在村民小组和村委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村民对还田到户方案有异议的的应在公示期内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镇人民政府提出,异议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联村工作组、镇产业服务中心收集并书面记录,即时开展调处。
(二)实地调查(2025年8月1日--9月20日)。实地调查是还田到户的重要环节。需要对项目区建设图斑、地块进行详细的实地测量和调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以原村民小组为单位,分别丈量项目实施后田、地总面积,经公示无异议后,再核定界限、面积到户。
(三)丈量到户(2025年10月1日--12月30日)。各村居还田工作实施小组结合建设前丈量面积,采取“一组一策、一地一策、一田一策”措施,由村工作小组组织村民代表丈量、标界、登记并建立台账,台账包括组别、户别、地类、小地名、四至界限、面积等并经村民(受托人)、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村委会主任签字认可,在村民小组、村委会公开公示至少7天,公示期间设置反映电话或信箱。
(四)问题整改(2025年8月1日--12月30日)。在实地调查、丈量到户工作中持续开展高标田建设质量问题全面排查、全面摸底,建立问题清单;对项目区田块存量质量问题或还田到户后新增质量问题,镇政府将积极上报至区农业农村委及建设单位,分类施策推动整改。序时开展高标田移交工作,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明确后续管护责任,签订管护合同,防止撂荒。
(五)档案整理(2025年7月1日--2026年1月30日)。各村居在还田到户工作启动至全面结束阶段,全面收集整理相关工作方案、会议记录、会议签到册、公示照片、丈量表格、到户台账、照片等,形成档案(含电子件)留存一份,复制一份(含电子件)至镇经发办保存,全面做好档案工作。以便后续核查、审计需要。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村居、联村工作组要高度重视还田到户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以保障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在还田到户过程中,耐心细致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调动农民积极性;依靠村民民主协商,自主解决矛盾纠纷,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并建立信访维稳预案,对可能出现的群体性事件提前研判,确保还田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强化责任。坚持分级负责,强化镇、村、组三级的责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村(居)、部门密切协作,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镇、村将努力招商,鼓励还田到位的土地通过合法流转、合作经营等方式盘活资源,引导农户按各自田块面积按比例分配租金或参与分红,严禁撂荒或非农化。
(三)科学统筹。各还田到户协调小组、工作实施小组要提前谋划制定工作时间表、路线图,细化具体实施办法,确保工作有序进行,按时保质完成任务。自7月起,每周向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报送工作进度,确保今冬明春农业生产,防止土地闲置、撂荒,此项工作宜早不宜迟,需在2025年12月底全面结束。
(四)严肃纪律。将“还田到户”工作纳入村级年度考核,对按时完成且无信访的村集体给予加分鼓励;镇纪委适时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工作人员借机收受礼品、吃拿卡要行为;对协调小组、实施小组工作人员在“还田到户”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导致工作迟缓、负面舆情,按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1.“还田到户”丈量台账
2.“还田到户”工作部分法律依据章节节选及政策解答
3.xx村xx组原xx村民小组会议记录(参考模版)
4.“还田到户”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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