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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406003/2025-00002
[ 发文字号 ] 万州白土府发〔2025〕2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白土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2-12
[ 发布日期 ] 2025-02-18

重庆市万州区白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土镇烟叶产业发展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

日期:2025-02-18 来源:万州区白土镇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白土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白土镇烟叶产业发展

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

万州白土府发〔20252

    

各村(社区)、各相关办、所、中心,白土烟叶生产技术服务点:

为稳定我镇烤烟产业,促进烟叶发展,强化管理,经镇党委第158次会议研究同意,现修订《白土镇烟叶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相关条款,本方案自2024年度开始执行,原《白土镇2024年烟叶产业发展实施方案》(万州白土府发〔202443号)废止,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万州区白土镇人民政府

                            2025212

(此件公开发布)


白土镇烟叶产业发展实施方案(修订)

为稳定白土镇烟叶生产种植规模,深入推进现代烟草农业建设,充分调动各村(居)和广大烟农种烟的积极性,有力促进我镇烟叶生产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确保我镇烟叶种植面积落实和收购计划任务完成,按《重庆市万州区烟叶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州区烟叶产业扶持办法>的通知》(万州烟办发〔20226号)、《万州区烟叶产业发展考核办法试行)》(万州烟办发〔20235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修订以下烟叶生产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农业、财政、政法的领导为副组长,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经发办、执法大队、白土镇派出所、龙驹交警队、白土烟叶生产技术服务点负责人为成员的烟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烟叶产业发展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烟叶生产的日常工作。

二、目标任务

根据各村(居)现有烤烟种植地块和区烤烟产业发展的目标任务要求,我镇暂定2024年烟叶种植面积目标为3300亩,按照每亩2.40担(每担100斤)的标准,烤烟收购目标为7920担,上等烟生产比例不低于65%

按照各村(居)实际情况,现将目标任务分解如下(具体以区烤烟产业发展计划任务及各村居烟农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序号

村居名称

2024年面积(亩)

2024年合同量(担)

1

人头村

1600

3840

2

青杠村

385

924

3

联盟村

360

864

4

丁家村

345

828

5

谭家村

230

552

6

五龙村

140

336

7

白土社区

90

216

8

大林村

80

192

9

石家村

70

168

合计

3300

7920

三、土壤保育

严格执行区烟草公司制定的《万州区烟田土壤改良保育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建立烟叶蔬菜配套的绿色生态发展模式,高标准全力推进我镇烟区土壤保育工作。

四、设施及烟田保护

一是严格保护烤房、生产便道等设施不受损毁;二是及时清扫烤房环境卫生,维护烤房设备;三是在规定时间内开展烟地清残;四是强化监管农膜回收,农膜回收处理比例达90%以上;五是严禁使用除草剂,在烟叶生产的全过程中严禁使用任何除草剂;六是建立粮烟轮作机制,不得在基本烟田保护区内种植与粮烟轮作无关的其他农业产业,推荐秋马铃薯、蔬菜烟叶粮烟轮作模式。

五、烟叶生产发展扶持资金使用

(一)烟农上等烟叶产后补贴。凭次年烟叶生产合同,按烟农烟叶生产合同数量及售烟量,对本年度烟农上等烟实施产后补贴(烟农烟叶合同量、售烟量以白土烟叶生产技术服务点提供的数据为准)

1、对烟农销售的上等烟按1元/斤产后补贴。

2、由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牵头,与白土烟草点、各村(居)逐户开展联合检查,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烟农上等烟产后补贴;

1)第二年未继续种植烟叶,不能出具烟地转包(租)合同、个人情况说明及烟草点证明的。

2)未按时清扫烤房环境卫生,即时维护烤房设备;

3)未在规定时间内开展烟地清残及农膜回收;

4)未严格按照烟叶技术规范种植、烘烤、初分、销售;

5)违规使用除草剂以及其他禁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

6)全部或部分卖到镇外烟草收购站。

(二)村(居)干部烟叶发展考核

按各村(居)烟叶交售烟量0.03元/斤对各村居烟叶产业发展进行考核。

    (三)依法治烟工作经费。为依法协调烟农烟叶生产矛盾纠纷,打击烤房、生产便道等设施损毁行为、烟叶非法买卖,维持烟叶生产、销售秩序,对镇派出所按不超过10万元/年、龙驹交巡警大队按不超过3万元/年安排使用。

(四)烟叶生产技术指导服务经费。烟叶生产过程中,镇里召开的烟叶生产会议及技术培训,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联村(居)干部进村入户指导烟叶生产服务产生的会务、文印资料费、油修费或租车费支出可在镇烟叶生产发展扶持资金中列支。

(五)烟用基础设施占地费用

1、对于烟田建设修建生产道路、水池、管道、监测器等占用土地,由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自行调整,不予补偿权属人任何费用。

2、对现有烤房或新建烤房占地,由村民委员会按一村一策一事一议办法由各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管理经营服务。

(七)烤房维修维护费用。烤房、烟叶生产便道、水利、电力设备设施等烟叶生产基础设施(设备)的维护过程中由区烟办、区烟草公司在相应项目款项外须由镇里担负的费用支出。

(八)远距离运输补贴(种烟基地距离最近烤房5公里以上),以烟农售烟数量按0.05元/斤实施补贴。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措施。各村居成立烟叶生产工作小组,由支部书记任小组长,村(居)干部为成员,与镇烟叶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烟叶技术服务点配合,及时组织召开烟叶生产培训和相关会议,安排部署生产各环节具体工作,解决烟叶生产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做好种烟大户土地流转协调服务工作;在烟叶收购季节,要协助执法部门打击烟叶贩运,防止镇内烟叶外流;协助烟叶生产技术服务点抓好烟叶生产技术指导服务;做好烤房等基础设施保护、烟田保护、土地租赁等工作,协调土地和农民工工资纠纷等。

(二)健全服务体系

是各村(居)通过院落主题日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等形式,加大烟叶种植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二是各村(居)协助烟叶收购点与种植户完成《万州区2024年度烟叶种植意向表》和后续正式合同的签订,将确定的情况交至乡镇烟业发展办公室(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存档备案,三是烟叶收购点做好烟叶种植技术服务,协调烤房土地及使用秩序,确保按时完成烟叶种植任务。

(三)抓好资金管理。烟叶生产扶持资金实行专账核算,由镇经发办专人管理。烟叶生产扶持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大额支出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各项开支要完善审批程序、完备监管手续,开支凭证合规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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