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白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土镇烟叶产业发展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白土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白土镇烟叶产业发展
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
万州白土府发〔2025〕2号
各村(社区)、各相关办、所、中心,白土烟叶生产技术服务点:
为稳定我镇烤烟产业,促进烟叶发展,强化管理,经镇党委第158次会议研究同意,现修订《白土镇烟叶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相关条款,本方案自2024年度开始执行,原《白土镇2024年烟叶产业发展实施方案》(万州白土府发〔2024〕43号)废止,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万州区白土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白土镇烟叶产业发展实施方案(修订)
为稳定白土镇烟叶生产种植规模,深入推进现代烟草农业建设,充分调动各村(居)和广大烟农种烟的积极性,有力促进我镇烟叶生产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确保我镇烟叶种植面积落实和收购计划任务完成,按《重庆市万州区烟叶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州区烟叶产业扶持办法>的通知》(万州烟办发〔2022〕6号)、《万州区烟叶产业发展考核办法(试行)》(万州烟办发〔2023〕5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修订以下烟叶生产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农业、财政、政法的领导为副组长,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经发办、执法大队、白土镇派出所、龙驹交警队、白土烟叶生产技术服务点负责人为成员的烟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烟叶产业发展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烟叶生产的日常工作。
二、目标任务
根据各村(居)现有烤烟种植地块和区烤烟产业发展的目标任务要求,我镇暂定2024年烟叶种植面积目标为3300亩,按照每亩2.40担(每担100斤)的标准,烤烟收购目标为7920担,上等烟生产比例不低于65%。
按照各村(居)实际情况,现将目标任务分解如下(具体以区烤烟产业发展计划任务及各村居烟农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序号 |
村居名称 |
2024年面积(亩) |
2024年合同量(担) |
1 |
人头村 |
1600 |
3840 |
2 |
青杠村 |
385 |
924 |
3 |
联盟村 |
360 |
864 |
4 |
丁家村 |
345 |
828 |
5 |
谭家村 |
230 |
552 |
6 |
五龙村 |
140 |
336 |
7 |
白土社区 |
90 |
216 |
8 |
大林村 |
80 |
192 |
9 |
石家村 |
70 |
168 |
合计 |
|
3300 |
7920 |
三、土壤保育
严格执行区烟草公司制定的《万州区烟田土壤改良保育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建立“烟叶—蔬菜”配套的绿色生态发展模式,高标准全力推进我镇烟区土壤保育工作。
四、设施及烟田保护
一是严格保护烤房、生产便道等设施不受损毁;二是及时清扫烤房环境卫生,维护烤房设备;三是在规定时间内开展烟地清残;四是强化监管农膜回收,农膜回收处理比例达90%以上;五是严禁使用除草剂,在烟叶生产的全过程中严禁使用任何除草剂;六是建立粮烟轮作机制,不得在基本烟田保护区内种植与粮烟轮作无关的其他农业产业,推荐“秋马铃薯、蔬菜—烟叶”粮烟轮作模式。
五、烟叶生产发展扶持资金使用
(一)烟农上等烟叶产后补贴。凭次年烟叶生产合同,按烟农烟叶生产合同数量及售烟量,对本年度烟农上等烟实施产后补贴(烟农烟叶合同量、售烟量以白土烟叶生产技术服务点提供的数据为准)
1、对烟农销售的上等烟按1元/斤产后补贴。
2、由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牵头,与白土烟草点、各村(居)逐户开展联合检查,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烟农上等烟产后补贴;
(1)第二年未继续种植烟叶,不能出具烟地转包(租)合同、个人情况说明及烟草点证明的。
(2)未按时清扫烤房环境卫生,即时维护烤房设备;
(3)未在规定时间内开展烟地清残及农膜回收;
(4)未严格按照烟叶技术规范种植、烘烤、初分、销售;
(5)违规使用除草剂以及其他禁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
(6)全部或部分卖到镇外烟草收购站。
(二)村(居)干部烟叶发展考核
按各村(居)烟叶交售烟量0.03元/斤对各村居烟叶产业发展进行考核。
(三)依法治烟工作经费。为依法协调烟农烟叶生产矛盾纠纷,打击烤房、生产便道等设施损毁行为、烟叶非法买卖,维持烟叶生产、销售秩序,对镇派出所按不超过10万元/年、龙驹交巡警大队按不超过3万元/年安排使用。
(四)烟叶生产技术指导服务经费。烟叶生产过程中,镇里召开的烟叶生产会议及技术培训,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联村(居)干部进村入户指导烟叶生产服务产生的会务、文印资料费、油修费或租车费支出,可在镇烟叶生产发展扶持资金中列支。
(五)烟用基础设施占地费用
1、对于烟田建设修建生产道路、水池、管道、监测器等占用土地,由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自行调整,不予补偿权属人任何费用。
2、对现有烤房或新建烤房占地,由村民委员会按“一村一策”、“一事一议”办法,由各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管理经营服务。
(七)烤房维修维护费用。烤房、烟叶生产便道、水利、电力设备设施等烟叶生产基础设施(设备)的维护过程中由区烟办、区烟草公司在相应项目款项外,须由镇里担负的费用支出。
(八)远距离运输补贴(种烟基地距离最近烤房5公里以上),以烟农售烟数量按0.05元/斤实施补贴。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措施。各村居成立烟叶生产工作小组,由支部书记任小组长,村(居)干部为成员,与镇烟叶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烟叶技术服务点配合,及时组织召开烟叶生产培训和相关会议,安排部署生产各环节具体工作,解决烟叶生产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做好种烟大户土地流转协调服务工作;在烟叶收购季节,要协助执法部门打击烟叶贩运,防止镇内烟叶外流;协助烟叶生产技术服务点抓好烟叶生产技术指导服务;做好烤房等基础设施保护、烟田保护、土地租赁等工作,协调土地和农民工工资纠纷等。
(二)健全服务体系
一是各村(居)通过“院落主题日”和“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等形式,加大烟叶种植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二是各村(居)协助烟叶收购点与种植户完成《万州区2024年度烟叶种植意向表》和后续正式合同的签订,将确定的情况交至乡镇烟业发展办公室(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存档备案,三是烟叶收购点做好烟叶种植技术服务,协调烤房土地及使用秩序,确保按时完成烟叶种植任务。
(三)抓好资金管理。烟叶生产扶持资金实行专账核算,由镇经发办专人管理。烟叶生产扶持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大额支出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各项开支要完善审批程序、完备监管手续,开支凭证合规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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