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白土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非粮化”(防止经果林和撂荒地耕地流出)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白土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非粮化”(防止经果林和撂荒地耕地流出)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
万州白土府发〔2023〕42号
各村(居)民委员会,各站、办、所、中心、大队:
根据《万州区2023年“非粮化”(防止经果林和撂荒地耕地流出)整改工作验收方案》,开展“非粮化”整改验收相关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验收工作于2023年11月2日开始直至航飞终验结束,已整改图斑在11月7日前完成,后每周一次。
二、验收方式
采取村居自查、镇乡验收、申请区级抽查及航飞终验判定的方式对“非粮化”(防止经果林和撂荒地耕地流出)整改工作进行验收。
三、验收标准及技术标准
以市农委下发的《重庆市耕地认定及种植指导手册(试行)》为验收标准及技术标准。
四、验收流程
(一)村居自验
“非粮化”(防止经果林和撂荒地耕地流出)整改工作完成后,由各村居成立自查验收小组,组长为联村领导,成员由联村组长、村(居)支书、村(居)干部组成,对本辖区内已整改完成的图斑编号、面积、整改类型、整改效果等逐一进行核验,并填写《白土镇耕地“非粮化”整改村居自验表》(附件1,签字盖章纸质件),同时将核验过程照片等自验资料、各图斑整改佐证资料报农业服务中心宋朝耀处。
(二)镇级验收
村居自验合格后申请镇级验收,镇级验收组长为分管副镇长秦从俊,成员为农业服务中心杨志勇、宋朝耀,人大办刘锐,纪委成员陈小宝。按全镇总图斑数的10%进行抽查验收,抽查图斑总体合格率大于70%为合格,合格率小于70%为不合格,需重新整改;验收并填写核查验收表(附件2,签字盖章纸质件)并将核验情况在镇、村(居)委会公示栏处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再申请区级抽查,最终以区级抽查、航飞终验判定结果为准。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村居务必高度重视,联村干部切实履行责任,及时掌握本辖区验收工作开展进度,进一步压实责任,落实专人负责,加快整改验收。
(二)严格把关。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开展验收系列工作,对图斑是否整改到位进行严格核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不符合验收标准的,需继续整改,直至通过航飞终验。
附件:1.白土镇耕地“非粮化”整改村居自验表
2.“非粮化”(防止经果林和撂荒地耕地流出)整改工作镇乡核查验收表
3.重庆市耕地认定及种植指导手册
重庆市万州区白土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白土镇耕地“非粮化”整改村居自验表
行政村居 |
图斑编号 |
||
图斑面积(亩) |
分村序号 |
||
整改面积(亩) |
整改类型 |
||
图斑原状照片 |
|||
图斑现状照片(复耕、复种、清杂等) |
|||
自验意见 |
单位(公章) 验收组人员(签字):年 月 日 |
附件2
“非粮化”(防止经果林和撂荒地耕地流出)整改工作镇乡核查验收表 | |
镇乡(街道) |
|
整改地点 |
|
图斑编号 |
|
整改类型 (□中打√) |
□经果林整改 |
核查验 收情况 |
面积: |
核查验收组 成员签字 |
|
核查验收 时间 |
年 月 日 |
备注 |
附件3
重庆市耕地认定及种植指导手册
(试行)
2023年9月
总 则
1.本手册适用于耕地种植及耕地调查认定工作的参考。
2.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自然资源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培训等有关要求,结合重庆市自然地理条件、常见的耕作制度和利用方式,梳理形成重庆市耕地调查认定标准和耕地中农作物间套作经济作物技术手册。
3.各区县在开展耕地种植及耕地调查认定工作时,除应参照本手册外,还应符合国家及重庆市有关技术标准的相关规定。
4.耕地的定义及认定标准部分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重庆市耕地中农作物间套作经济作物技术手册(试行)部分由市农业农村委负责解释。
耕地的定义及认定标准
一、耕地的定义
为构建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体系,2020年11月,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简称分类指南)》,建立全国统一的国土空间用地用海分类,进一步明确了耕地定义。目前,国土变更调查采用《分类指南》中耕地的定义,作为耕地调查认定的标准。
耕地是指利用地表耕作层种植农作物为主,每年种植一季及以上(含以一年一季以上的耕种方式种植多年生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休耕地);以及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耕地;包括南方宽度<1.0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包括直接利用地表耕作层种植的温室、大棚、地膜等保温、保湿设施用地。
二、耕地的认定标准
依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相关技术标准及要求,以下7种类型土地按耕地认定。其中,新增耕地现状必须是正在种植的粮棉油糖菜等农作物,且农作物必须出土长苗。
(一)种植农作物土地。单作和连作、轮作、间作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种植粮、棉、油、糖、蔬菜的土地,种植饲用类农作物、烟草类农作物、草本类水果、绿肥类农作物的土地。
(二)不同耕作制度,以种植和收获农作物为主的土地。包括轮种、间种(如农果间种)、套种、复种、轮歇(休耕)等种植方式的用地。对耕地上间作、套作、混作园木、林木的,首先必须以种植和收获耕地农作物为主;其次未达到园地标准(覆盖度小于50%或每亩株数小于合理株数70%)的图斑,按照耕地调查;未达到林地标准(乔木郁闭度<0.1)的图斑,按照耕地调查。
(三)围垦的土地上种植农作物的耕地。在江、河、湖等围垦的土地上种植农作物,且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土地。
(四)地面塌陷仍在耕种的耕地。指由于地下采矿(如采煤),造成地面塌陷,但仍在耕种的土地。
(五)水田养殖仍在耕种的耕地。指在种植水稻、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内,同时养殖鱼、虾、蟹、蛙、鳝等水产品的利用方式。耕作层未硬化或破坏,具备蓄水保肥能力,以种植水生农作物为主,且年内至少收获一季农作物。
(六)大棚内地表种植农作物的耕地。指在温室、大棚内,耕作层未破坏,在地表种植并收获上述耕地农作物。
(七)未耕种(撂荒)按耕地认定(25度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冲沟或沟壑除外)。原为耕地,且未间作、套作、混作果林的,一年以上闲置未耕种,尚未达到灌木林地(灌木覆盖度≥40%)、乔木林地(乔木郁闭度≥0.1)标准,现状多为杂草、少量灌木。
重庆市耕地中农作物间套作经济作物技术手册
(试行)
为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兼顾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协同发展、统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底线任务,由市农技总站牵头组织专家制定《重庆市耕地中农作物间套作经济作物技术手册(试行)》(以下简称技术手册)。本技术手册为试行版,结合实际工作修订完善。
一、适用范围
本技术手册适用于耕地上人工种植的植物,包括两大类:第一类为农作物,主要有粮食、草本油料、棉麻、糖料、蔬菜、饲草饲料、绿肥、草本水果、烟草等。第二类为经济作物,主要有果树、茶叶、花卉、中药材等。
二、耕地利用基本原则
坚持耕地利用优先序,即耕地优先用于粮食和草本油料、棉麻、糖料、蔬菜等农产品及饲料饲草等农作物生产。
三、耕地中农作物间套作经济作物技术要求
耕地种植农作物要大力推广良种良法,提高产量和品质。已种植经济作物的耕地,通过合理调整种植模式,防止流失成为园地、林地。
一是对生态不适宜、低产低效、失管弃管的经济作物,在尊重经营主体意愿的基础上,有序退出种植,及时恢复耕地属性,用于种植农作物。
二是暂时无法退出的经济作物,在尊重经营主体意愿的基础上,参照农作物间套作经济作物栽植密度要求,通过疏行、疏株和整形修剪等提高产品品质,使经济作物冠幅覆盖投影面积占耕地比重小于50%。同时利用行间株间空地及时间套作一季及以上农作物,增加耕地产出率。
三是建立健全佐证档案资料。农作物间套作经济作物的耕地,利用“国土调查云”现场举证,充分反映其耕地主要用途及每年种植一季农作物生长状态。相关佐证档案保存2年以上。
附 录
附表1 重庆市耕地优先种植农作物一览表
附表2 重庆市耕地间套作部分经济作物栽植密度要求
附表3 重庆市耕地中农作物间套作经济作物模式参考
附表1
重庆市耕地优先种植农作物一览表
作物类型 |
主要包括作物名称 |
粮食 |
谷物类:水稻、玉米、高粱、小麦、荞麦、燕麦、粟米、黑麦等 |
豆类:大豆、蚕豆、豌豆、绿豆、红小豆、饭豆、黑豆等 | |
薯类:红薯,马铃薯、芋、木薯等 | |
棉麻 |
棉花、苎麻等 |
草本油料 |
油菜、花生、芝麻、苏麻、向日葵等 |
糖料 |
甘蔗等 |
蔬菜 |
根菜类:胡萝卜、大菜头、萝卜、胭脂萝卜、芦笋、地瓜等; 茎菜类:莴笋、茎用芥菜、球茎甘蓝等; 白菜类:白菜、大白菜、青菜、乌塌菜、黄心乌; 绿叶菜类:菠菜、苋菜、莴苣、韭菜、芹菜、空心菜(藤菜)、香菜、叶用甜菜、木耳菜、茼蒿、冬寒菜、牛皮菜、油麦菜、菜心、油菜苔等; 甘蓝类:包菜(包包白)、芥蓝、苤蓝、孢子甘蓝。 花菜类:金针菜(黄化)、花椰菜(西蓝花、西兰花)、紫菜薹等; 芥菜类:芥菜头(青菜头)、叶用芥菜、儿菜; 茄果类:茄子、番茄、辣椒; 瓜类:黄瓜、冬瓜、南瓜、苦瓜、丝瓜、西葫芦、毛节瓜、瓠子; 豆类:四季豆、豇豆、扁豆、白扁豆、刀豆; 葱蒜类:洋葱、大葱、大蒜、韭菜、韭黄、分葱、香葱、藠头、苦藠; 薯芋类:魔芋、芋头、生姜、黄精、山药、豆薯、脚板薯; 水生蔬菜:藕、茭白、荸荠、水芹、菱角、莼菜等; 食药同源类:桔梗、党参等; 食用菌类:耕地上种植的羊肚菌、大球盖菇、双孢蘑菇、灰树花等; 其他:秋葵。 |
饲草饲料 |
黑麦草、燕麦草、大麦草、紫花苜蓿、多花黑麦草、杂交狼尾草、青贮玉米、饲用甜高粱、饲用燕麦、毛叶苕子、箭筈豌豆、野豌豆、白三叶、红三叶等。 |
绿肥 |
紫云英、水浮萍、水葫芦、毛叶苕子、箭筈豌豆、野豌豆、白三叶、红三叶等。 |
草本水果 |
草莓、西瓜、甜瓜、香瓜等。 |
烟草 |
烤烟、白肋烟、晒烟等。 |
一年生草本中药材 |
青蒿、款冬花、菊花、鱼腥草(折儿根)、紫苏、金荞麦、藿香、薄荷、西红花、芡实、食用百合、蒲公英、小茴香、马齿苋、赤小豆、姜黄、前胡、元胡、白芷、玄参、白术、半夏、金钱草、独活等。 |
附表2
重庆市耕地间套作部分经济作物栽植密度要求
种植品种类别 |
行距(m) |
适宜株距(m) |
最大株距时亩株数与限制冠幅(株/m) |
最小株距时亩株数与限制冠幅(株/m) | |
常绿果树 |
柑橘类 |
≥5 |
2—3 |
40 /2.8 |
66 /2.0 |
其中:柚 |
≥6 |
3—4 |
25 /3.5 |
30/3.3 | |
枇杷 |
≥5.5 |
3—4 |
30/3.3 |
35/3.0 | |
杨梅 |
≥5.5 |
3—4 |
30/3.3 |
35/3.0 | |
荔枝龙眼 |
≥6 |
3—4 |
25/3.5 |
30/3.0 | |
落叶果树 |
李 |
≥5 |
2—3 |
40/2.8 |
66 /2.0 |
桃 |
≥5 |
2—3 |
40/2.8 |
66 /2.0 | |
樱桃 |
≥5 |
2—3 |
40/2.8 |
66/2.0 | |
梨 |
≥5 |
2—3 |
40 /2.8 |
66/2.0 | |
其它 (葡萄、蓝莓等) |
≥3 |
1.5—2.0 |
80/2.0 |
130/1.5 | |
干果类 |
板栗 |
≥6 |
3—4 |
25 /3.5 |
30/3.3 |
核桃 |
≥6 |
3—4 |
22/4.0 |
27/3.5 | |
多年生中药材 |
枳壳(枳实) |
≥5 |
2—3 |
40 /2.8 |
66 /2.0 |
佛手 |
≥5 |
2—3 |
40 /2.8 |
66 /2.0 | |
无花果 |
≥5 |
2—3 |
40 /2.8 |
66 /2.0 | |
花椒 |
≥5 |
2—2.5 |
50 /2.5 |
66/2.0 | |
山银花 |
≥3 |
1—2 |
140/1.5 |
220/1.0 | |
栀子 |
≥3 |
0.5—1.0 |
220/1.0 |
440/0.5 | |
木瓜 |
≥5 |
2—3 |
40 /2.8 |
66 /2.0 | |
油茶 |
5 |
65/2.0 |
50/2.5 |
另:1. 耕地中农作物间套作茶叶,茶树种植行距应符合150厘米以上限值要求,以春茶生产为主,在春茶采摘季结束后,对茶蓬行间间距达不到限值要求的进行间伐或修剪,达到茶棚间的间距大于80厘米的限制指标,同时符合农作物种植面积>50%的要求,并种植矮杆玉米、高粱、大豆等一季农作物。
2. 耕地中农作物间套作中药材,分为食药同源蔬菜、一年生草本中药材和多年生中药材三种间套作模式。耕地种植食药同源蔬菜和一年生中药材,符合附件一要求的品种按农作物管理。
附表3
重庆市耕地中农作物间套作经济作物模式参考
间套作物 |
优先间套农作物推荐种类 |
立地条件差的山地 | ||
夏季 |
秋冬季 | |||
常绿果树 |
柑橘 |
大豆、红薯、南瓜、冬瓜等 |
豌胡豆、菜用油菜、芥菜(青菜头)等 |
全年种植三叶草(高海拔)、野豌豆(低海拔)等多年生豆科绿肥饲料饲草作物 |
枇杷 |
大豆、红薯、南瓜、冬瓜等 |
豌胡豆、菜用油菜、芥菜(青菜头)等 |
全年种植野豌豆等多年生豆科绿肥饲料饲草作物 | |
杨梅 |
大豆、红薯、南瓜、冬瓜等 |
豌胡豆、菜用油菜、芥菜(青菜头)等 |
全年种植野豌豆等多年生豆科绿肥饲料饲草作物 | |
荔枝龙眼 |
大豆、红薯、南瓜、冬瓜等 |
豌胡豆、菜用油菜、芥菜(青菜头)等 |
全年种植野豌豆等多年生豆科绿肥饲料饲草作物 | |
落叶果树 |
李 |
大豆、红薯、南瓜、冬瓜、甘蓝等 |
马铃薯、豌胡豆、油菜、甘蓝、萝卜等 |
全年种植三叶草(高海拔)、野豌豆(低海拔)等多年生豆科绿肥饲料饲草作物 |
桃 |
大豆、红薯、南瓜、冬瓜、甘蓝等 |
马铃薯、豌胡豆、油菜、甘蓝、萝卜等 |
全年种植三叶草(高海拔)、野豌豆(低海拔)等多年生豆科绿肥饲料饲草作物 | |
樱桃 |
大豆、红薯、南瓜、冬瓜等 |
豌胡豆、萝卜、芥菜(青菜头)等 |
全年种植野豌豆等多年生豆科绿肥饲料饲草作物 | |
梨 |
大豆、红薯、南瓜、冬瓜、甘蓝等 |
马铃薯、豌胡豆、油菜、甘蓝、萝卜等 |
全年种植三叶草(高海拔)、野豌豆(低海拔)等多年生豆科绿肥饲草饲料作物 | |
核桃、板栗 |
大豆、红薯、南瓜等 |
豌胡豆、油菜等 |
全年种植三叶草(高海拔)、野豌豆(低海拔)等多年生豆科绿肥饲草饲料作物 | |
其它(葡萄、蓝莓等) |
红薯、大豆等 |
萝卜、葱、蒜、油菜等 |
全年种植三叶草(高海拔)、野豌豆(低海拔)等豆科绿肥饲草饲料作物 | |
茶树 |
绿茶 |
矮杆玉米、高粱、大豆、红薯等 |
— |
田边、梯坎全年种植三叶草(高海拔)、野豌豆(低海拔)等豆科绿肥饲草饲料作物 |
多年生中药 材 |
枳壳、佛手、无花果 |
大豆、红薯、南瓜、冬瓜等 |
豌胡豆、油菜、芥菜(青菜头)等 |
全年种植三叶草(高海拔)、野豌豆(低海拔)等多年生豆科绿肥饲料饲草作物 |
花椒 |
大豆、红薯、南瓜、冬瓜等 |
马铃薯、豌胡豆、油菜、芥菜(青菜头)、甘蓝等 |
全年种植野豌豆等多年生豆科绿肥饲料饲草作物 | |
山银花 |
大豆、红薯等 |
豌胡豆、萝卜、葱、蒜等 |
全年种植野豌豆等多年生豆科绿肥饲料饲草作物 | |
栀子 |
大豆、红薯等 |
豌胡豆、萝卜、葱、蒜等 |
全年种植野豌豆等多年生豆科绿肥饲料饲草作物 | |
木瓜 |
大豆、红薯、南瓜、冬瓜等 |
马铃薯、豌胡豆、芥菜(青菜头)、甘蓝、萝卜等 |
全年种植三叶草(高海拔)、野豌豆(低海拔)等多年生豆科绿肥饲料饲草作物 | |
黄精 |
玉米、高粱 |
马铃薯、小麦 |
— | |
独活 |
玉米、高粱 |
马铃薯、小麦 |
— |
注:果树类中药材为:枳壳(枳实)、佛手、无花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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