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白土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白土镇长江流域“十年禁渔”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白土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白土镇长江流域“十年禁渔”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万州白土府发〔2023〕6号
各村(居),各站、办、所、中心、大队,镇辖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白土镇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万州区白土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白土镇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重庆市万州区长江流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从2021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已全面启动。为进一步做好镇禁捕工作政策法规宣传,提升群众知晓率、参与度,有效营造人人参与、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结合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长江“十年禁渔”,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全局计、为子孙谋,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和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重大任务,是有效缓解长江生物资源衰退和生物多样化下降危机的关键之举,是改善长江生态环境的迫切需要。全面落实“河长制”,有关村(社区)、科室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长江“十年禁渔”是一项必须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长江禁捕作为践行初心使命的具体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抓紧抓细抓实街道的长江禁捕退捕各项工作,确保“十年禁渔”工作落实落地。
二、总体目标
以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为目标,深入开展天然河道禁渔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增强全民参与与养护水生生物资源的意识,实现禁渔期、禁渔区域内“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氛围。水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生生物资源良性循环利用,为推动全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和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组织机构
为强化禁渔工作组织保障,镇调整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其调整后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向建兵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江君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张梅花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匡 斌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
秦从俊 (党委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
谭年杰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况 杰(派出所所长)
成 员:杨志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牟 伟(财政办负责人)
刘建军(应急办、执法大队负责人)
程 淋(经发办主任)
张科翠(党政办文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农业服务中心,由秦从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志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邵和云、蒲云松、陈玲、冯勇、宋朝耀及应急办相关人员等同志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村居河长为“十年禁渔”工作第一责任人,禁渔工作纳入河长制年底考核。
四、工作内容
1.禁渔范围:白土镇辖区内泥溪河支流。
2.禁渔时间:2021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30年12月31日24时止,实行全面禁捕。
3.禁渔内容:禁渔期间,禁止捕捞、销售、收购天然水域渔获物、禁止生产、经销电、毒、炸鱼等渔具及从事电、毒、炸鱼等违法渔事作业行为。
4.禁止在水生生物保护区垂钓。除水生生物保护区外,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以及其他重点水域,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禁止垂钓,其他时间内禁止一人多杆、一杆多钩等非娱乐性垂钓。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
各村(社区)要以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流域“十年禁渔”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为重点,全面宣传禁渔工作的重大意义、政策方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应知应会知识。结合本地实际,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营造禁渔的强大声势,号召群众建立良好的群防群控氛围,确保禁渔宣传到村(社区)、到户、到人。
2.创新方式,确保宣传实效
各村(社区)充分利用宣传标语、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高频次宣传长江流域十年禁捕的重大意义。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告知书等开展集中宣传、入户宣传。同时,要在重点河段、菜市场等场所设立固定标语、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110、12315、58651818)。多方位、多角度深入进行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明白为什么禁渔、如何禁渔,变“要我禁”为“我要禁”。
3.分工明确,确保责任到位
各村(社区)河长要加大河道巡查力度,做好日常巡查日志记录。白土镇市场监督所做好市场、饭店、餐馆等场所的管理工作;白土镇派出所要做到有报必抓,有抓必罚。通过联合宣传和巡查为全面禁渔十年工作打下坚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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