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投资促进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万州区投资促进办公室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关于投资促进的法律法规以及区政府的有关决策部署,参与研究拟订全区投资促进、区域协作规划和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全区投资促进、区域协作和外来企业服务等工作。
2、负责组织拟订全区投资促进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订全区投资促进年度工作计划,提出重点招商目标和重大招商项目建议,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3、负责草拟全区投资促进目标任务建议,督促、检查、审核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负责对全区投资促进工作和项目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负责全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促进和落实。
4、承办区政府交办的重大投资促进活动;协调指导全区各级各部门开展相关投资促进活动;承办国内外经济合作代表团来访的联络、协调和接待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投资促进代表团出访组团、联络、洽谈等有关工作。
5、负责全区投资环境推介;会同区级有关部门策划和推介全区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协助解决外来投资者投诉事项及反映的重大问题,协助建立在万投资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6、负责全区开放合作、投资促进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国内外产业发展和投资促进态势;提出开放合作、投资促进对策和建议,建设投资信息收集和发布平台。
7、负责全区重大区域经济合作活动的组织和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我区与国(境)外、其他省(区、市)之间及市内的区域经济合作工作;承办缔结国内友好城市、友好单位工作。
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投资促进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万州府办发(2015)12号〕,内设综合科、人事监察科、项目信息科、投资促进一科、投资促进二科、投资促进三科、督察科(挂“一站式”服务办公室牌子)等七个科室。
所属事业单位1个:万州区对口支援服务中心,系独立机构,非独立核算。
(三)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本办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万州区对口支援服务中心 。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年度本单位没有进行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收入总计833.27万元,支出总计833.27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283.02万元,减少25.4%,主要原因为万州经开区拨入招商工作经费较上年减少204万元,减少50%;支出减少283.02万元,减少25.4%,主要原因为招商工作经费支出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收入合计833.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283.02万元,减少25.4%,主要原因为万州经开区拨入招商工作经费较上年减少2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9.04万元,占75.5%;其他收入204.23万元,占24.5%。
3、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支出合计833.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3.02万元,下降25.3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招商引资奖励工作经费109.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9.04万元,占75.5%;项目支出204.23万元,占24.5%;
4 .结转结余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29.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9.26万元,下降11.19%。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招商引资奖励工作经费109.23万元,扣除此项因素,实际增长29.94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为工资标准调整等。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6.74万元,增长12.2%。主要原因为增加职工目标绩效奖、带薪年休假工资和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等支出。
2、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29.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9.26万元,下降11.19%。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招商引资奖励工作经费109.23万元,扣除此项因素,实际增长29.94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为工资标准调整等。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6.47万元,增长13.83%。主要原因为增加职工目标绩效奖、职工带薪年休假工资和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等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为0.00万元。
4、比较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1.29万元,占12.9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06万元,增长22.74%,主要原因是预算改革后将原自收自支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68万元,占5.3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7万元,下降6.31%,主要原因是2018年10月编制2018年预算时将2017年11月在职转为退休的人员纳入了年初预算。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90.75万元,占78.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8.25万元,增长16.15%,主要原因为增加职工带薪年休假工资、目标绩效奖和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3.32万元,占3.7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7万元,下降16.39%,主要原因同样是2018年10月编制2018年预算时将2017年11月在职转为退休的人员纳入了年初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9.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2.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45万元,下降5.87%,主要原因也是2018年10月编制2018年预算时将2017年11月在职转为退休的人员纳入了年初预算。 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等。公用经费156.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42万元,增长61.25%,主要原因为财政对事业单位预算改革,将经费自理人员纳入预算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咨询费、劳务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外支出共计11.45万元。与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因未将“三公”经费纳入年初预算,因此和年初预算数不可比。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00万元。
2018年度本单位公务车购置费为0.00万元 。
2018年度本单位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9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招商业务考察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万元,下降38.7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90万元,上年公务用车运行费为0.00万元,原因为上年未将公务用车运行费纳入年初预算,因此不可比。
2018年度本单位公务接待费6.5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来万考察投资的招商引资客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5万元,下降34.5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55万元,上年公务接待费为0.00万元,原因为上年未将公务接待费纳入年初预算,因此不可比。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65批次7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3.5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4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6.4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42万元,增长61.25%,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大了外出招商引资活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 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及相关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单位由于无预算项目资金支出,因此,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及评价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101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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