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区住房城乡建委的名义,统一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1.承担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跨区域执法。参与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落实执法标准规范。
2.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能。
3.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筑市场、工程造价、城建档案、从业人员等建筑业领域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能。
4.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勘察、设计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能。
5.承担房地产开发建设、房地产交易、房地产中介等房地产业领域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能。
6.承担住房保障、物业管理、装饰装修、城镇房屋使用安全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能。
7.承担城市管线、城镇排水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能。
8.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环节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能。
9.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工作。
10.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
11.监督、指导乡镇、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住房城乡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规格为副处级,无下级预算单位。人员编制53名,设支队长1名,副支队长3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14名。设置9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承担党的建设;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党员干部职工廉洁从政的监督检查;承担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统战、双拥、人事劳资、档案及工会、群团、文化体育、爱国卫生和离退休工作;承担本单位日常运转和运行安全工作;承担文电、文档、信息、会务、保密、保卫、后勤和对外联络工作;承担本单位办公资产的管理;牵头开展管理制度建设、办公信息化建设和网络安全工作;承担政务督办、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电子政务和拟定全局性工作计划、总结等工作。
2.财务科。承担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工作;承担单位内部审计、本级财务核算和绩效管理工作;承担本单位预决算编制并监督执行;承担罚没收入入库,执行“收支两条线”;承担单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
3.法制科。承担行政执法的制度建设、政策法规宣传、法制审核工作;牵头开展执法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行政执法内部监督的制度建设、组织实施工作;承担执法培训、行政处罚案件审核、执法证件管理、执法档案管理工作;承担组织实施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行政处罚案件强制执行申请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做好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承担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文明执法、遵规守纪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和调查处理工作;牵头开展支队信访稳定、应急工作,承担信访平台运行及信访投诉处置审核、督察督办工作。
4.建管执法大队。承担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筑市场、勘察设计、工程造价、城建档案、从业人员等建筑业领域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能;承担相关信访、投诉举报和应急处置工作;监督指导中心城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乡镇、街道开展相关的执法工作。
5.房管执法大队。承担城市房地产开发建设、房地产交易、房地产中介、住房保障、物业管理、装饰装修、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等房地产业领域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能;承担相关信访、投诉举报和应急处理工作;监督指导中心城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乡镇、街道开展相关的执法工作。
6.排水执法大队。承担城市管线、城市排水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能;承担相关信访、投诉举报和应急处理工作;监督指导中心城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乡镇、街道开展相关的执法工作。
7. 质量安全执法大队。负责承担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能;承担相关信访、投诉举报和应急处置工作;监督指导中心城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乡镇、街道开展相关的执法工作。
8.消防执法大队。承担城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环节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能;承担相关信访、投诉举报和应急处理工作;监督指导中心城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乡镇、街道开展相关的执法工作。
9.村镇执法大队。承担村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建筑市场、勘察设计、工程造价、城建档案、从业人员等建筑业领域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能;承担村镇房地产开发建设、房地产交易、房地产中介、住房保障、物业管理、装饰装修、房屋使用安全等房地产业领域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能;承担村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环节、排水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能;承担相关信访、投诉举报和应急处理工作;监督指导乡镇开展相关的执法工作。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838.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21.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7.10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26.9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28.8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838.1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9.9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11.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29万元; 支出较2023年增加26.9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8.89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9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1.0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1.02万元,比2023年增加28.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0.13万元,比2023年增加28.8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费用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89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发放抚恤金,主要用于发放人员伤残抚恤。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10万元,比2023年减少1.9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压减项目开支,主要用于单位执法业务。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0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2.17万元,比上年减少51.78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厉行节约,压减运行开支,同时公务通讯费及公务交通补贴不再列入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8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张成波 联系方式:023- 5831839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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