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网 | 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 | |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算/决算
[ 索引号 ] 11500101MB1576431P/2024-0003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3-12
[ 发布日期 ] 2024-03-12

重庆市万州区城市建设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4-03-12 来源:万州区住房城乡建委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城市建设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承担城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市政排水(雨水、污水)管网、泵站、城市综合管廊的运行维护、信息系统建设、应急抢险、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的核定和城镇排水监测并配合开展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审查等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万州区城市建设中心是隶属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二级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工程管理科、经营管理科、排水管理科及财务科五个部门。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572.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31.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641.6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00万元,其他收入 0.00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426.32万元,主要是污水管网及排水箱涵运行维护经费拨款增加368.0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572.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931.38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01.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50.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1.67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426.3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57.6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368.0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1.3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1.38万元,比2023年增加58.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8.86万元,比2023年增加58.16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增加58.1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52万元,比2023年增加0.16万元,原因是遗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增加0.16万元,主要用于遗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重点工作。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41.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41.60万元,比2023年增加368.00万元,主要原因是污水管网及排水箱涵运行维护经费拨款增加368.00万元,主要用于维护江南新区和城区其他片区新增雨污水管网和泵站。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58万元,比2023年减少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2023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0.08万元,比2023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0万元,比2023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车运行维护计划;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2023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55.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55.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4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付娇联系方式:  023-58115809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附件

    我要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