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为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领域技术进步,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防止和减少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提供服务保障。
1.贯彻执行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和技术标准,提升建设工程品质。
2.承担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领域发展规划、专业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的事务性工作,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领域的调查研究工作。
3.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的应急处置、调查处理具体工作。
4.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人民防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与安全(包括行为和实体)巡查检查和竣工验收监督的事务工作。
5.承担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检测、施工图审查等单位监督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建筑构配件、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的生产厂、供应商监督检查的事务性工作。
6.承担建设行业信用体系评价、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等级评定和行业培训考核等事务性工作,开展行业信息化建设。
7.承担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及注销,安装告知、使用登记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8.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使用期间的质量投诉处理,承担房屋使用安全排查、鉴定、整治的技术指导。
9.承担绿色建筑、绿色住宅生态小区和绿色建材评价及建筑能效测评等具体技术服务工作。
10.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研究和统计工作。
11.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企业安管人员、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农村建筑工匠等培训和事务性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住房城乡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十个职能科室,分别有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计划发展科、房建市政一、二、三科、设备设施科、人防和房屋安全科、综合管理科、教育培训科。
二、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648.08万元,支出总计1648.0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0.07万元,增长21.4%,主要原因是:根据万州编委发[2021]40号文件,整合重庆市万州区建设职工岗位培训中心、重庆市万州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站在职6人,退休3人到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单位合并,人员增加,项目增加、导致单位收入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648.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9.4万元,增长22.2%。主要原因是单位合并,人员增加、项目增加,单位收入增加。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648.08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90.07万元,增长21.4%,其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单位合并,人员增加、项目增加,单位收入增加。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末结转和结余为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48.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9.4万元,增长22.2%,主要原因是单位合并,人员增加、项目增加,单位收入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48.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9.4万元,增长22.2%。主要原因是单位合并,人员增加、项目增加,单位收入增加。
2、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648.08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90.07万元,增长21.4%,其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单位合并,人员增加、项目增加,单位收入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本单位2022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本单位顺利执行年初预算,未造成结转和结余情况。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5.39万元,占13.68%,较年初预算增加71.99万元,增长68.06%。主要原因:离退休人员健康修养费调标,单位合并,人员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63.66万元,占3.86%,年初预算57.8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8万元。主要原因:单位合并,人员增加。
(3)城乡社区支出1279.30万元,占77..62%,年初预算767.05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512.25万元。主要原因:追加2021年区本级目标考核奖(超额绩效)、追加离退休健康修养费资金预算及机关事业单位应休未休带薪年休假资金预算,单位合并调剂指标等。
(4)住房保障支出79.73万元,占4.84%,年初预算53.0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70万元。主要原因:单位合并,人员增加。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70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0.05万元,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上年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三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2022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2022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元,车均维护费0.9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93.5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被评价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明确,工作计划安排较完整,决策依据充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项目概算编制较完整,编制依据充分完善,项目资金按规定程序拨付,会计核算总体规范、准确;提高了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社会、生态效益明显,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一般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指标名称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计量单位 |
指标权重 |
全年完成值 |
指标得分 |
说明 |
自评得分 |
1 |
工地质量监督抽检经费 |
检查对象数量 |
≥ |
98 |
项 |
60 |
60 |
10 |
98.98 | |
项目资金执行行率 |
= |
43.5 |
万元 |
10 |
43.5 |
10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98 |
项 |
20 |
20 |
10 |
||||
检查对象合格率 |
≥ |
98 |
项 |
10 |
8.98 |
8.98 |
||||
2 |
建筑工地全监管经费 |
检查对象数量 |
≥ |
98 |
项 |
50 |
50 |
10 |
100 | |
项目资金执行行率 |
= |
50 |
万元 |
10 |
50 |
10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98 |
项 |
30 |
30 |
10 |
||||
检查对象合格率 |
≥ |
98 |
项 |
10 |
10 |
10 |
||||
3 |
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监督成本费 |
项目资金执行行率 |
= |
50.8742 |
万元 |
10 |
50.8742 |
10 |
100 | |
检查对象数量 |
≥ |
135 |
座(处) |
40 |
40 |
40 |
||||
益人数 |
≥ |
4000 |
人/户 |
40 |
40 |
40 |
||||
检查人员被投诉次数 |
≥ |
98 |
人/次 |
10 |
10 |
10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通过绩效自评,单位所有项目都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没有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单位决算公开联系人魏红梅:联系电话:023-58896335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