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101MB1576431P/2026-0006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行政执法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5-29
[ 发布日期 ]
2026-05-29
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城乡建委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万州住建管罚字〔2026〕第16号)
| 序号 | 违法行为当事人 | 违法事实 | 处罚情况 | ||||
| 处罚时间 | 处罚内容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
| 罚款(万元) | 其他 | ||||||
| 1 | 天康建设工程(重庆)有限公司 | 万汇城二期收尾工程、地下车库及连接带工程位于万州区上海大道588号。重庆桐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该工程建设单位,天康建设工程(重庆)有限公司为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 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总包单位应当在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开立专用账户,并与建设单位、开户银行签订资金管理三方协议。经查,天康建设工程(重庆)有限公司在与重庆桐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签订施工总包合同,截至目前,未按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已于2025年12月3日向天康建设工程(重庆)有限公司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改正,并消除农民工工资拖欠隐患,2025年12月10日,天康建设工程(重庆)有限公司虽然进行了回复,但仍逾期未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天康建设工程(重庆)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的规定。 |
2026/5/21 | 7.5 |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 万州住建管罚字〔2026〕第16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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