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网 | 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 | |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行政处罚/强制 > 办理结果
[ 索引号 ] 11500101MB1576431P/2026-0001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行政执法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1-28
[ 发布日期 ] 2026-01-28

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城乡建委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万州住建管罚字〔2025〕第13、15号)

日期:2026-01-28 来源:万州区住房城乡建委
语音播报
序号 违法行为当事人 违法事实 处罚情况
处罚时间 处罚内容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罚款(万元) 其他
1 重庆途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三峡国际健康城三峡医学中心一期工程,位于天城组团Ⅰ、Ⅱ管理单元南部,西临龙溪河,东靠都历大道。重庆途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途鹏劳务公司)为该工程精装修(三标段)工程劳务作业单位,重庆佳亿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佳亿公司)为该工程精装修(三标段)工程专业承包单位。经查,途鹏劳务公司与重庆佳亿公司签订《三峡国际健康城三峡医学中心一期精装修工程劳务用工协议》(劳务分包合同)和《三峡国际健康城三峡医学中心一期精装修工程劳务专业分包合同增加清单补充协议》,承接了三峡国际健康城三峡医学中心一期工程精装修工程(漆作内容)劳务作业,工程合同价款1782084.82元。目前,前述劳务作业已基本完工。另核明,途鹏劳务公司未取得任何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途鹏劳务公司在未取得任何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情况下,承接三峡国际健康城三峡医学中心一期工程精装修工程(漆作内容)劳务作业的行为,属于无资质承揽工程,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6/1/26 4.098795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 万州住建管罚字〔2025〕第13号
2 重庆佳亿实业有限公司 三峡国际健康城三峡医学中心一期工程,位于天城组团Ⅰ、Ⅱ管理单元南部,西临龙溪河,东靠都历大道。重庆佳亿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佳亿公司)为该工程精装修(三标段)工程专业承包单位。经查,重庆佳亿公司与重庆途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途鹏劳务公司)签订《三峡国际健康城三峡医学中心一期精装修工程劳务用工协议》(劳务分包合同)和《三峡国际健康城三峡医学中心一期精装修工程劳务专业分包合同增加清单补充协议》,将三峡国际健康城三峡医学中心一期工程精装修工程(漆作内容)劳务作业分包给途鹏劳务公司,工程合同价款1782084.82元。目前,前述劳务作业已基本完工。另核明,途鹏劳务公司未取得任何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分包:(二)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的”的规定,重庆佳亿公司将三峡国际健康城三峡医学中心一期工程精装修工程(漆作内容)劳务作业分包给无资质的途鹏劳务公司的行为,属于违法分包,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
2026/1/26 1.033609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 万州住建管罚字〔2025〕第15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我要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