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101MB1576431P/2025-0016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行政执法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12-25
[ 发布日期 ]
2025-12-25
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城乡建委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万州住建管罚字〔2025〕第17、19号)
| 序号 | 违法行为当事人 | 违法事实 | 处罚情况 | ||||
| 处罚时间 | 处罚内容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
| 罚款(万元) | 其他 | ||||||
| 1 | 四川朱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三峡国际健康城三峡医学中心一期工程,位于天城组团Ⅰ、Ⅱ管理单元南部,西临龙溪河,东靠都历大道。四川朱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朱灵公司)为该工程精装修(二标段)工程专业承包单位,重庆广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广迈公司)为该工程精装修(二标段)工程水电安装分项工程劳务作业单位。经查,2024年9月,四川朱灵公司与重庆广迈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将三峡国际健康城三峡医学中心一期工程精装修(二标段)工程水电安装分项工程劳务作业分包给重庆广迈公司,工程合同价款1693717.03元(工程量37224.55㎡×综合单价45.5元/㎡=工程合同价款1693717.03元)。另核明,重庆广迈公司未取得任何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分包:(二)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的”的规定,四川朱灵公司上述行为属于违法分包,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 |
2025/12/22 | 0.846859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 | 万州住建管罚字〔2025〕第17号 | |
| 2 | 重庆广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三峡国际健康城三峡医学中心一期工程,位于天城组团Ⅰ、Ⅱ管理单元南部,西临龙溪河,东靠都历大道。重庆广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广迈公司)为该工程精装修(二标段)工程水电安装分项工程劳务作业单位,四川朱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朱灵公司)为该工程精装修(二标段)工程专业承包单位。经查,2024年9月,重庆广迈公司与四川朱灵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承接了三峡国际健康城三峡医学中心一期工程精装修(二标段)工程水电安装分项工程劳务作业,工程合同价款1693717.03元(工程量37224.55㎡×综合单价45.5元/㎡=工程合同价款1693717.03元)。另核明,重庆广迈公司未取得任何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重庆广迈公司在未取得任何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情况下,承接三峡国际健康城三峡医学中心一期工程精装修(二标段)工程水电安装分项工程劳务作业的行为,属于无资质承揽工程,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
2025/12/22 | 3.387434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 | 万州住建管罚字〔2025〕第19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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