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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MB1576431P/2025-0014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11-21
[ 发布日期 ] 2025-11-21

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日期:2025-11-21 来源:万州区住房城乡建委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及下属单位综合性

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部门名称

收费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收费项目

收费性质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收费标准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政策依据

1

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本级

政府部门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

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本级

政府部门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障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

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本级

政府部门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障履约

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政府制定
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4

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本级

政府部门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障政府采购履约

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
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5

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本级

政府部门

城市建设配套费

政府性基金

依法征收用于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的专项费用

Ⅰ档230/平方米、Ⅱ档100元/平方米;Ⅲ80/平方米

政府定价万州区人民政府

《重庆市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第253号


6

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本级

政府部门

污水处理费费

政府性基金

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维护及监管

1.3元/立方米

政府定价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重庆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


7

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万州区城市建设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投标保证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8

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万州区城市建设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政府采购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

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9

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万州区城市建设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障履约

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0

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万州区城市建设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低价风险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低价风险保证金

招标控价×85%-中标价)×3

政府制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1

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万州区城市建设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质量保证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12

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万州区房屋管理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投标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投标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政府制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3

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万州区房屋管理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障履约

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4

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万州区房屋管理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等)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政府采购投标

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政府制定

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15

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万州区房屋管理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障政府采购履约

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政府制定

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16

重庆市万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万州区房屋管理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

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

保证工程质量

保证金预留比例由发承包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政府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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