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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MB1576431P/2023-00059
[ 发文字号 ] 万州村镇办〔2023〕12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4-24
[ 发布日期 ] 2023-05-05

万州区村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申报2023年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3-05-05 来源:万州区住房城乡建委
语音播报

万州区村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申报2023年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计划的通知

万州村镇办〔2023〕12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

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申报2023年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计划的通知》(渝建村镇202314号)要求,就申报2023年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纳入2023年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计划的项目,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同一集中连片新建农房的地块内,申请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的农房不少于3栋。

(二)主体结构采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或装配式钢结构(非轻钢)。

(三)除基础外,其他主体结构构件(梁、柱、楼板、内外墙板、楼梯等)全部采用工厂化生产的构件进行现场组装。

(四)建房人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手续

二、2023年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项目申报程序如下:

(一)申请。拟建设装配式农房的建房人以户(企业)为单位,向建设点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填报《装配式农房建设申请书》(详见附件12)。

(二)申报。村(社区)受理申请后应如实登记、汇总形成《装配式农房建设需求统计表》(详见附件3),并以村(社区)为单位,向乡镇(街道)报送《装配式农房建设需求统计表》、《装配式农房建设申请书》。

(三)初核。乡镇(街道)接到村(社区)的申报材料后,应组织人员进行实地核,填写《核意见书》(详见附件4)。

三、请各镇乡2023511(星期四)将满足申请条件项目的《装配式农房建设申请书》《装配式农房建设需求统计表》、《核意见书》加盖公章后报区住房城乡建委(联系电话:023-58520386

我委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将组织人员进行实地复核。完成项目复核后,将优先选取满足申请条件的、建设装配式农房户数较多的项目送至市住房城乡建委。

附件:1.装配式农房建设申请书(农户/个人)

2.装配式农房建设申请书(企业)

3.装配式农房建设需求统计表

4.核意见书

          5.2023年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计划申报表

万州区村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装配式农房建设申请书(农户/个人)

村委会(社区居委会):

    本人是村(社区)村民,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拟在村(社区)建设栋装配式农房,建筑面积平方米,现申请纳入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补助范围。

本人在此郑重承诺:拟建设的装配式农房,主体结构采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或装配式钢结构(非轻钢);除基础外,其他主体结构构件(梁、柱、楼板、内外墙板、楼梯等)全部采用工厂化生产的构件进行现场组装。

上述承诺信息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信息,本人自愿放弃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补助资格。

                        申请人:(签字)

                        申请日期:           


附件2

装配式农房建设申请书(企业)

村委会(社区居委会):

本公司       (企业名称)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银行账号:,拟在村(社区)建设栋装配式农房,建筑面积平方米,现申请纳入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补助范围。

本公司在此郑重承诺:拟建设的装配式农房,主体结构采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或装配式钢结构(非轻钢);除基础外,其他主体结构构件(梁、柱、楼板、内外墙板、楼梯等)全部采用工厂化生产的构件进行现场组装。

上述承诺信息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信息,本公司自愿放弃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补助资格。

                        申请人:(盖章)

                      申请日期:          


附件3

装配式农房建设需求统计表

村(社区):(盖章)

序号

建房人姓名

拟建房属性

拟建房

拟建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是否取得建设用地手续

是否取得规划许可手续

房屋主体拟采用结构类型

































说明:1.建房人姓名,建房人为农户/个人的填写户主/个人姓名,建房人为企业的填写企业名称。2.拟建房属性选择自住自用装配式农房、用作民宿等经营性装配式农房。3.房屋主体拟采用结构类型选择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装配式钢结构(非轻钢)。


附件4

核意见书

年月日至月日,经乡镇(街道)    (参与核的人员姓名)               (建房人姓名或企业名称)       纳入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项目的申请进行核实,符合/不符合 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要写明具体情况,并告知申请人)。

乡镇(街道)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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