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医疗保障局(本级)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万州区医疗保障局(本级)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重庆市医疗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划、政策、标准。
2.贯彻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按上级部署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地方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按上级部署建设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平台。
7.组织实施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9.职能转变。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0.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税务局、区民政局等部门的沟通协商机制,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万州区医疗保障局(本级)是重庆市万州区医疗保障局的二级预算单位,医疗保障局内设办公室、医疗保障科、基金监管科3个科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72.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2.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减少48.1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减少48.1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72.0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5.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34.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2.52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减少48.1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71.84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12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2.0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2.09万元,比2022年减少48.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09万元,比2022年增加71.8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在编人员较去年年初数增加2人,且因政策调整,预算编制口径发生变化,五险一金的计算基数增加,社保费和公积金费用有所增长等,主要用于保障万州区医保局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00万元,比2022年减少12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非税收入成本结算管理办法变化,非税项目“医保基金监管经费”不纳入年初预算,医保基金监管经费减少100万元;二是工作动态调整,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较上年减少20万元等,主要用于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基金监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保目录实施监管等方面重点工作。
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2.90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0.45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最大程度压缩预算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5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最大限度节能降耗;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1.2万元,比上年增加4.08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在编人员变动;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王彬容 联系电话:023-58000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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