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1008630031F/2020-1509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万州区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0-02-21 | [ 发布日期 ] | 2020-02-21 |
重庆市万州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万州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职能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重庆市医疗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划、政策、标准。
(2)贯彻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按上级部署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地方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按上级部署建设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平台。
(7)组织实施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9)职能转变。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0)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税务局、区民政局等部门的沟通协商机制,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万州区医疗保障局由重庆市万州区医疗保障局(本级)和下属1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重庆市万州区药事服务中心)。医疗保障局内设办公室、医疗保障科、基金监管科3个科室。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注:仅涉改部门需要撰写说明)
根据万州委机改办[2019]27号文件要求,将原社保中心医保职能、药事服务中心药品采购管理、监督和指导职能整合,重新组建万州区医疗保障局。万州区医保局核定编制数8人,在编在职5人;药事服务中心核定编制数5人,在编在职4人。
重庆市万州区医疗保障局为本轮机构改革新设立部门,故无上年数。重庆市万州区医疗保障局下属单位区药事服务中心为本轮机构改革整体划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数为66.51万元,其中项目预算数为5万元。区医疗保障局已根据机构改革推进情况,在年度执行中依法依规相应调整预算。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 166.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6.89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万元,事业收入 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较2019年增加100.3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医疗保障局成立,经费拨款增加100.3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66.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 0万元,教育 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 17.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0.54 万元,住房保障 8.71万元。支出较2019年增加100.38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00.3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66.89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89 万元,较2019年增加100.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89 万元,比2019年增加100.3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区医保局和区药事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5.00 万元,主要用于药品采购管理、监管和指导等重点工作。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万元。区医保局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5.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 2.2 万元,比2019年增加0.7万元,主要原因是区医疗保障局属于机构改革单位,在区本级总额控制下自建“三公经费”控制数,下属药事服务中心整体划转,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金额为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00 万元,比2019年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是区医疗保障局属于机构改革单位,在区本级总额控制下自建“三公经费”控制数,下属药事服务中心整体划转,上年无公车支出预算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38万元,其中事业运行费13.86万元。较2019年增加23.9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医疗保障局成立,经费拨款增加23.9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事业运行费13.8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万州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 万元。主要用于药事服务中心药品采购管理、监督和指导工作。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易伟 联系方式:58372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