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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MB16468747/2021-0001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医保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3-01
[ 发布日期 ] 2021-03-01

重庆市万州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1-03-01 来源:万州区医保局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职能职责。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2)职能转变。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万州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拨款副处级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一级预算单位。区编办核定编制51人,实际到位35人,领导职数一正三副,下设后勤科,基金财务科,协议管理科,信息统计科,参保登记科,城镇职工医保待遇科,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科,医疗救助事务科 ,长期护理保险科,特定人员费用审核科等10个科室。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707.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07.13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较2020年减少48.75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财政压缩项目等。

(二)支出预算: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7.1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7.13万元,比2020年或减少48.7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03.13 万元,比2020年减少42.75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等,主要用于保障万州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4万元,比2020年减少6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压缩项目支出等,主要用于医保网络运行,城乡居民参保等重点工作。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707.13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707.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03.13 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办公经费等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104.0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管理事务等各项重点工作。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 万元,与2020年持平。重庆市万州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 5.29万元,较2020年减少6.71万。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0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44 万元,相比2020年“三公”经费减少6.71万元。主要措施为加强公务接待费管理,严格执行派餐制度,规范接待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5万元,较2020年减少3.15万,主要措施为严格公务车管理,规范公务车维修和用油等行为。公务车购置费0万,与2020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61.8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相比2020年减少12.9万元。主要措施为压缩各项运行费用。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万:政府采购预算0万、政府采购工预算0万、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政府采购预算0万、政府采购工预算0万、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4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易伟  联系方式:58372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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