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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MB1531508W/2025-0003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应急管理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4-29
[ 发布日期 ] 2025-04-29

重庆市万州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4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日期:2025-04-29 来源:万州区应急管理局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4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时间
1 (万州)应急罚〔2025〕矿1 重庆市万州区坤银矿业有限公司 2025311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陪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重庆局监察组到重庆市万州区坤银矿业有限公司矿山现场开展安全检查时,发现该矿山现有排土场周围未修筑可靠的截、排水设施,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违反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第5.5.1.7项第一条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15年修正版)第四十五条第一项、《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第一项处罚。 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罚款。 2025.4.14
2 (万州)应急罚〔2025〕矿1-1 李健 2025311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陪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重庆局监察组到重庆市万州区坤银矿业有限公司矿山现场开展安全检查时,发现该矿山现有排土场周围未修筑可靠的截、排水设施,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违反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第5.5.1.7项第一条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15年修正版)第四十五条第一项、《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第一项处罚。 处人民币1000元(壹仟元整)罚款。 2025.4.14
3 (万州)应急罚〔2024〕综执支10-1 重庆天塑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公司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未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在本次事故中负有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和《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九节9.1.10。 罚款人民币51万元。 2025.4.27
4 (万州)应急罚〔2024〕综执支10-2 吴传合 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未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在本次事故中负有管理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和《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九节9.1.10。 罚款人民币2.448万元。 2025.4.27

备注:已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信用中国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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