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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MB1531508W/2024-0012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应急管理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12-30
[ 发布日期 ] 2024-12-30

重庆市万州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12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日期:2024-12-30 来源:万州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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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12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时间
1 (万州)应急罚〔2024〕危化107 李海滨 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相关资质,对外销售柴油。 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柴油7390kg,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0170元,处罚款人民币13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12月9日
2 (万州)应急罚〔2024〕综执支7-1 十堰市金旭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未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在事故中负有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 罚款人民币51万元。 2024年12月25日
3 (万州)应急罚〔2024〕综执支7-2 石昌全 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未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在事故中负有管理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 罚款人民币5.8万元。 2024年12月25日
4 (万州)应急罚〔2024〕综执支7-3 金德柱 作为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在本次事故中负有管理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罚款人民币3万元。 2024年12月25日
5 (万州)应急罚〔2024〕综执支6-1 四川升润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严格督促从业人员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现场管理不力,未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在本次事故中负有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 罚款人民币51万元。 2024年12月30日
6 (万州)应急罚〔2024〕综执支6-2 王波 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未严格督促从业人员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未及时发现和消除作业现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在事故中负有管理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 罚款人民币16.7464万元。 2024年12月30日
7 (万州)应急罚〔2024〕综执支6-3 龚运登 作为项目现场负责人,现场管理不到位,未通过检查管理区域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在本次事故中负有管理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罚款人民币1.8万元。 2024年12月30日
备注:已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信用中国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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