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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MB1531508W/2024-0004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应急管理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5-30
[ 发布日期 ] 2024-05-30

重庆市万州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4-5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日期:2024-05-30 来源:万州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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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4-5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时间
1 (万州)应急罚〔2024〕工贸03 朱某宏 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到位,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人民币2.2万元 2024年4月30日
2 (万州)应急罚〔2024〕综执支1-1 重庆市万州区龙宝华宇页岩砖厂 未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督促从业人员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不到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上岗作业,在本次事故中负有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 罚款人民币50万元 2024520
3 (万州)应急罚〔2024〕综执支1-2 董某 作为企业实际投资人,未严格督促作业人员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未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组织对新入职作业人员开展入职安全教育培训,在本次事故中负有管理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罚款人民币5万元 2024520
4 (万州)应急罚〔2024〕综执支1-3 张某田 作为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员,未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对新入职作业人员开展入职安全教育培训,在本次事故中负有管理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 罚款人民币1.05736万元 2024520
5 (万州)应急罚〔2024〕危化30 重庆市万州区三牧气体有限公司 危化品库房氢气储存间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显示故障。 违反了《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据《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罚款人民币1.5万元 2024520

     备注:已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信用中国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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