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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万州区应急管理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12-18
[ 发布日期 ]
2023-12-18
重庆市万州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重庆市万州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 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时间 |
1 | (万州)应急案〔2022〕矿1号 | 重庆市万州区胤代建材有限公司 | 该公司矿山+730作业平台临边用作安全防护的安全挡墙被故意破坏,违规用作卸料点,存在安全隐患。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四项 | 罚款人民币1.2万元 | 2022年2月16日 |
2 | (万州)应急案〔2022〕矿2号 | 重庆市万州区发鑫矿业有限公司 | 该公司矿山+580m安全平台被以危险方式故意破坏,存在安全隐患。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四项 | 罚款人民币1.5万元 | 2022年3月19日 |
3 | (万州)应急罚〔2022〕工贸002号 | 重庆金磐铝业有限公司 | 2022年2月16日到该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铝粉尘收集系统采用正压吹尘且未采取防范点燃源的措施,未见控爆措施;未按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 罚款人民币3万元 | 2022年3月24日 |
4 | (万州)应急罚〔2022〕工贸003号 | 重庆市红光家私有限公司 | 2022年3月1日,在对该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砂光机的风管未按规范要求安装火花探测报警装置,除尘系统采用自制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危险化学品储存间、危废存放间内未按规范设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 | 罚款人民币3.5万元 | 2022年3月24日 |
5 | (万州)应急罚〔2022〕工贸004号 | 重庆市万州区龙立木业有限公司 | 2022年3月2日,在对该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干式除尘系统采用重力沉降室除尘、无控爆措施;釜罐未进行有限空间风险辨识并悬挂明显警示标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 罚款人民币2万元 | 2022年3月24日 |
6 | (万州)应急案〔2022〕矿3号 | 重庆市万州区宇迪建材有限公司 | 该公司拒不执行我局下达的《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万州)应急责改〔2021〕矿89号,隐患“加工车间窑车及其他设备转动部分无防护罩”未整改。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原安监总局令第77号)第四十五条第七项 | 罚款人民币1.81万元 | 2022年4月6日 |
7 | (万州)应急案〔2022〕矿5号 | 重庆市富腾矿业有限公司 | 该公司采场东西两侧未按设计留设安全平台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原安监总局令第77号)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 罚款人民币1.2万元 | 2022年4月6日 |
8 | (万州)应急案〔2022〕矿4号 | 重庆市万州区胤代建材有限公司 | 该公司未按照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 | 罚款人民币1.8万元 | 2022年4月7日 |
9 | (万州)应急罚〔2022〕综执支1-1号 | 重庆郎氏汽车修理服务有限公司 | 公司未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场安全管理不力,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 | 罚款人民币 40万元 |
2022年4月8日 |
10 | (万州)应急罚〔2022〕综执支2-1号 | 重庆赤仃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公司未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场安全管理不力,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不到位,未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 | 罚款人民币 40万元 |
2022年4月8日 |
11 | (万州)应急罚〔2022〕综执支2-2号 | 刘某 | 作为重庆赤仃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未督促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督促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 | 罚款人民币2.88万元 | 2022年4月8日 |
12 | (万州危化)应急罚〔2022〕001号 | 重庆市万州区岩口加油站 | 智能液位仪不能显示。 | 违反了《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依据《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 罚款人民币1.5万元 | 2022年4月14日 |
13 | (万州)应急案〔2022〕矿6号 | 重庆市万州区坤银矿业有限公司 | 该公司矿山+730m开采作业平台采用凹陷开采,不符合设计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七项 | 罚款人民币3万元 | 2022年4月18日 |
14 | (万州)应急案〔2022〕矿7号 | 重庆市坤垚矿业有限公司 | 该公司在开采设计划定的禁采区从事剥离表土作业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原安监总局令第77号)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 罚款人民币1.31万元 | 2022年4月18日 |
15 | (万州)应急罚〔2022〕危化002号 | 重庆中石化和光石油销售有限公司高梁加油站 | 未按审定的应急预案配备消防沙。 | 违反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 | 罚款人民币1万元 | 2022年5月5日 |
16 | (万州)应急罚〔2022〕危化48号 | 重庆市万州区蓝曦商贸有限公司余家加油站 | 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应急演练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 罚款人民币2.5万元 | 2022年6月23日 |
17 | (万州)应急罚〔2022〕工贸007号 | 重庆峻慧源门业有限公司 | 2022年5月26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该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调漆间、喷漆间电器不防爆,油漆和稀释剂存储不符合规范要求等问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 | 罚款人民币1万元 | 2022年6月27日 |
18 | (万州)应急罚〔2022〕工贸008号 | 重庆经纬新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6月7日区应急局执法人员会同经开区应急局人员到重庆经纬新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按年度执法计划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在有限空间管理和电焊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两方面存在安全事故隐患:釜罐和蓄水池未进行有限空间场所风险辨识并悬挂明显安全警示标识;有2名电焊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 | 罚款人民币3万元 | 2022年6月28日 |
19 | (万州)应急案〔2022〕矿8号 | 重庆卓玛矿业有限公司 | 该单位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如未记录培训学时,未记录2022年4月教育和培训情况,考核结果无佐证资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 | 罚款人民币1万元 | 2022年6月29日 |
20 | (万州)应急案〔2022〕矿10号 | 重庆市万州正方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2022年6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重庆市万州正方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监管指令复查时,发现该公司拒不执行我局下达的《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万州)应急责改〔2022〕矿36号,隐患“你单位氧气瓶压力表已损坏,使用液化罐进行气割,存在安全隐患”未整改。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原安监总局令第77号)第四十五条第七项 | 罚款人民币1.21万元 | 2022年7月25日 |
21 | (万州)应急罚〔2022〕危化61号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万州销售分公司塘坊加油站 | 渗漏检测仪泄露报警,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 | 罚款人民币2万元 | 2022年7月27日 |
22 | (万州)应急案〔2022〕矿11号 | 重庆市富腾矿业有限公司 | 2022年7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重庆市富腾矿业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采场东西两侧未按设计留设安全平台,存在侧向高边坡,与安全生产方案不符。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原安监总局令第77号)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 罚款人民币1.21万元 | 2022年8月2日 |
23 | (万州)应急案〔2022〕矿9号 | 重庆市坤垚矿业有限公司 | 2022年6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万州区新田镇幸家村一组石灰岩矿山开展安全生产抽查检查,发现该矿山+650m作业平台临边用作安全防护的安全挡墙被故意破坏,违规用作矿山转运车弃土卸料点,存在安全隐患。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四项 | 罚款人民币4万元 | 2022年8月10日 |
24 | (万州)应急罚〔2022〕危化006号 | 重庆中邦科技有限公司 | 1.甲类罐区距西南侧搭设的中间物料暂存堆场蓬间距不足;2.加氢装置一期一法兰处静电跨接线脱落;3.加氢装置一期一处接线头连接处密闭不全。 | 1.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 人民币2万元(贰万元)罚款 的行政处罚;2.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 人民币2万元(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3.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人民币6万元(陆万元)罚款 的行政处罚,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合并给予人民币 10万元(拾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罚款人民币10万元 | 2022年9月6日 |
25 | (万州)应急罚〔2022〕综执支3-1号 | 广西防城港华铭安装有限公司 | 公司未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场安全管理不力,未切实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落实不到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 | 罚款人民币 40万元 |
2022年9月9日 |
26 | (万州)应急罚〔2022〕综执支3-2号 | 宋某建 | 作为广西防城港华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未严格督促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对该项目安全技术交底落实不到位及现场安全管理不力的情况失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 | 罚款人民币2.34万元 | 2022年9月9日 |
27 | (万州)应急罚〔2022〕综执支3-3号 | 黄某斌 | 作为广西防城港华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作业人员的违规作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 罚款人民币 2.52万元 |
2022年9月9日 |
28 | (万州)应急罚〔2022〕危化124号 | 重庆华歌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 甲醇泵出口加长垫部位漏液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 罚款人民币1万元 | 2022年9月28日 |
29 | (万州)应急罚〔2022〕综执支4-1号 | 重庆凡圣通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未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场安全管理不力,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 | 罚款人民币 40万元 |
2022年9月30日 |
30 | (万州)应急罚〔2022〕综执支4-2号 | 苏某毅 | 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未严格督促本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和遵守操作规程,未及时通过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消除生产安全隐患。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 | 罚款人民币 2.3万元 |
2022年9月30日 |
31 | (万州)应急罚〔2022〕综执支4-3号 | 赵某 | 作为公司现场负责人,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和治理作业现场的事故隐患。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 罚款人民币 1.91万元 |
2022年9月30日 |
32 | (万州)应急罚〔2022〕综执支5-1号 | 重庆博众市政设施有限公司 | 公司未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落实不到位;未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 | 罚款人民币 40万元 |
2022年9月30日 |
33 | (万州)应急罚〔2022〕综执支5-2号 | 任某霞 | 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未严格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操作规程,未通过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 | 罚款人民币 3.44万元 |
2022年9月30日 |
34 | (万州)应急罚〔2022〕综执支5-3号 | 范某东 | 作为公司项目部经理,现场安全管理不力,未及时发现和制止作业现场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 罚款人民币 1.51万元 |
2022年9月30日 |
35 | (万州)应急罚〔2022〕综执支6-1号 | 重庆宜众人力资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未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表现为:未切实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业人员安全管理不力,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 | 罚款人民币 40万元 |
2022年9月30日 |
36 | (万州)应急罚〔2022〕综执支6-2号 | 谭某鹄 | 作为公司负责人,未严格督促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严格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 | 罚款人民币 2.39万元 |
2022年9月30日 |
37 | (万州)应急案〔2022〕矿12号 | 重庆吞山建材有限公司 | 2022年9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重庆吞山建材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矿山现场作业挖机间距不足50米,小于设备最大工作半径3倍。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原安监总局令第77号)第四十五条第一项 | 罚款人民币1.21万元 | 2022年10月12日 |
38 | (万州)应急罚〔2022〕危化129号 | 重庆湘渝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 变换在线分析间(非防爆电器)未采取正压通风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 罚款人民币3万元 | 2022年10月17日 |
39 | (万州)应急罚〔2022〕综执支7-1号 | 重庆炫之恒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公司未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场安全管理不力,未建立、健全和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罚款人民币 45万元 |
2022年11月7日 |
40 | (万州)应急罚〔2022〕综执支7-2号 | 吴某伟 | 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未严格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通过及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消除事故隐患。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 | 罚款人民币 2.19万元 |
2022年11月7日 |
41 | (万州)应急罚〔2022〕工贸013号 | 重庆沃尔曼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2022年10月17日区应急局执法人员会同区文化旅游委工作人员到重庆沃尔曼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酒店管理公司未编制应急预案,未开展应急演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六项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第十条、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罚款人民币2.4万元 | 2022年12月30日 |
42 | (万州)应急案〔2022〕矿13号 | 重庆路铭实业有限公司 | 2022年12月22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对重庆路铭实业有限公司龙驹镇岭上村1组矿山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矿山+580m开采作业平台采用凹陷开采,不符合设计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七项 | 罚款人民币1万元 | 2023年1月16日 |
43 | (万州)应急罚〔2022〕综执支1-2号 | 夏某杰 | 作为重庆郎氏汽车修理服务有限公司经理,未严格督促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及时通过督促、检查公司维修车辆安全生产工作,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 | 罚款人民币 3.2万元 |
2023年4月8日 |
44 | (万州)应急罚〔2022〕综执支8-1号 | 重庆市万州区老伟建材有限公司 | 公司未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对从业人员安全管理不力;二是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不到位;三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不合理,事故救援组织指挥不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和《安全生产行政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 | 罚款人民币 41万元 |
2023年4月10日 |
45 | (万州)应急罚〔2022〕综执支8-2号 | 潘某东 | 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力,一是未严格督促本单位从业人员遵守操作规程;二是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合理;三是未及时通过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 | 罚款人民币 2.16万元 |
2023年4月10日 |
46 | (万州)应急罚〔2023〕综执支8-3号 | 张某 | 作为公司现场安全负责人履职不力,一是对从业人员安全管理不力;二是未及时发现和治理作业现场的事故隐患。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 罚款人民币 1.27万元 |
2023年4月10日 |
备注:已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信用中国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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