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重庆市万州区减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 常态化暗访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重庆市万州区减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 常态化暗访工作的通知
万州安委会〔2022〕10号
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区减灾委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按照市安委会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常态化明查暗访工作有关要求,以及区安委会《关于建立全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常态化明查暗访工作机制的通知》(万州安委会〔2021〕12号)精神,为扎实做好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督查和问题曝光工作,有力推动全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形势平稳向好,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常态化暗访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常态化暗访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常态化暗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安委办主任、区应急局局长兼任,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应急局、区林业局、区市场监管局、万州区气象局、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区消防救援支队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上述部门中承担区安委办、区减灾办、4个指挥部办公室、9个专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区应急局(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和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暗访分组
领导小组下设13个常态化暗访组,区安委办、区减灾办统筹暗访工作。其中:
第一暗访组,由区住房和建设施工专项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住房城乡建委)牵头;
第二暗访组,由区水上交通专项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交通局)牵头;
第三暗访组,由区城市运行专项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城市管理局)牵头;
第四暗访组,由区旅游专项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文化旅游委)牵头;
第五暗访组,由区特种设备专项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市场监管局)牵头;
第六暗访组,由区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应急局)牵头;
第七暗访组,由区工矿商贸专项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应急局)牵头;
第八暗访组,由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区应急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牵头;
第九暗访组,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区应急局、区水利局)牵头;
第十暗访组,由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区应急局、区林业局)牵头;
第十一暗访组,由区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区应急局、万州区气象局)牵头;
第十二暗访组,由区消防专项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消防救援支队)牵头;
第十三暗访组,由区道路交通专项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牵头。
各暗访组自行明确组长和成员。可选派专家加入暗访组。
三、暗访内容和职责分工
各暗访组原则上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进行暗查暗访,也可对其他行业领域进行暗访。区安委办、区减灾办可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行业领域开展暗访。
暗访重点内容包含各地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安全责任体系建立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求有关情况、安全履职情况、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安全大检查情况、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等。
安全责任体系重点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情况、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行政执法情况、应急值守和预案管理情况、企业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情况、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道路交通领域重点暗访车辆超限超载、“两客一危一校”等重点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以及GPS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控情况以及农村道路“生命工程”建设情况等;
建设施工领域重点暗访施工现场突出违法违规行为,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等;
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暗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与安全风险排查评估情况,以及企业现场管理、特殊作业、从业人员资质情况等;
非煤矿山领域重点暗访高陡边坡、未按设计要求开采、非法使用民爆物品、违规外包转包采掘工程情况等;
工贸行业重点暗访有限空间、高处作业等危险性作业,以及涉尘涉爆、涉氨制冷、涉高温熔融金属、涉危险化学品使用等“四涉一有限”企业落实安全措施和现场管理情况等;
防汛抗旱和地质灾害重点查看属地镇乡街道防汛应急预案制定、防汛物资储备和重点治理项目工作推进情况等;
森林防火重点查看各镇乡森林防火责任状签订、野外火源管控、森林防火预案、队伍建设、防火宣传以及森林防火检查站和巡逻管护人员运行情况等。
四、暗访方式
各暗访组按照“四不两直”原则,采取现场检查、资料查阅等多种方式进行。如需记者参与,由各暗访组直接联系。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暗访组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暗查暗访工作,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忠实履行职责,深入基层、深入现场。
(二)妥善处置。暗访中发现的一般安全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各暗访组应责令企业或现场相关单位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行业主管部门或属地政府督促落实整改形成闭环;对安全隐患突出或整改难度较大的,应报区安委办交办,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到位。
(三)资料报送。各暗访组要做好暗访音视频资料采集工作,每季度至少采集一段音视频、反映两个点位的问题。暗访结束后要立即整理归档,形成书面说明材料经分管领导签字审核后,连同音视频资料在每季度末月中旬一并报区安委办(联系人:区应急局办公室,58135360)。有关领导要求临时开展暗访工作的,各暗访组要及时开展暗访并提供音视频资料。
区安委办、区减灾办定期通报暗访资料报送情况,并定期将各暗访组工作成果制作为视频片。
(四)严肃纪律。各暗访组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纪律,厉行节约,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重庆市万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重庆市万州区减灾委员会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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