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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30787Y/2020-000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信访办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10-16
[ 发布日期 ] 2020-10-16

重庆市万州区信访办公室2019年财务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日期:2020-10-16 来源:万州区信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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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信访办公室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对全区的信访工作实施宏观指导,研究信访工作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并提出贯彻实施意见;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推进依法信访,确保信访渠道畅通;综合分析全区信访工作动态;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信访部门报送信访信息。

2.负责受理、交办、转送群众给区委、区政府的信访事项;对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牵头协调和督查督办。

3.牵头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调查、分析、研究信访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建议。

4.协调、指导和监督本地区的信访工作,督查督办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和镇乡街道贯彻执行信访法规、落实信访稳定工作、处理信访事项、执行信访事项处理意见的情况,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和给予处分的建议。

5.负责对镇乡街道和区级各部门处理不服的信访事项组织复查复核;组织落实上级党政机关对群众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意见;对涉法的信访事项引导群众依法求决。

6.负责接待到区委、区政府机关的上访群众,落实集体上访、突发事件处理意见;定期排查本区社会热点和不稳定因素;及时调处人民内部矛盾。

7.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下访群众工作,协调社会各方面参与群众工作;负责收集、征集并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采纳人民群众合理化建议。

8.组织实施信访办公自动化建设;建立并管理全区信访信息网络系统;加强信访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对信访干部开展业务培训。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万州区信访办是一级预算单位,内设综合科、接访科、办信科、复查复核科、督查科、维稳科、群工科7个科室。

(三)单位构成。本部门无下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不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1,622.44万元,支出总计1,622.4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53.43万元、下降55.86%,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社会管理专项资金计划额度减少500万元;二是社会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式上发生了变化,由原来的直接支付变成核减本单位社会管理专项资金指标。核减的资金指标金额未计入本年决算数。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622.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53.43万元,下降55.86%,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社会管理专项资金计划额度减少500万元;二是社会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式上发生了变化,由原来的直接支付变成核减本单位社会管理专项资金指标。核减的资金指标金额未计入本年决算数。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22.44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1,622.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53.43万元,下降55.86%,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社会管理专项资金计划额度减少500万元;二是社会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式上发生了变化,由原来的直接支付变成核减本单位社会管理专项资金指标。核减的资金指标金额未计入本年决算数。其中:基本支出604.31万元,占37.25%;项目支出1,018.13万元,占62.75%。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22.4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053.43万元,下降55.86%。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社会管理专项资金计划额度减少500万元;二是社会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式上发生了变化,由原来的直接支付变成核减本单位社会管理专项资金指标。核减的资金指标金额未计入本年决算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22.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53.43万元,下降55.86%。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社会管理专项资金计划额度减少500万元;二是社会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式上发生了变化,由原来的直接支付变成核减本单位社会管理专项资金指标。核减的资金指标金额未计入本年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85.66万元,下降46.06%。主要原因是社会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式上发生了变化,由原来的直接支付变成核减本单位社会管理专项资金指标。核减的资金指标金额未计入本年决算数。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2.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53.43万元,下降55.86%。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社会管理专项资金计划额度减少500万元;二是社会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式上发生了变化,由原来的直接支付变成核减本单位社会管理专项资金指标。核减的资金指标金额未计入本年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85.66万元,下降46.06%。主要原因是社会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式上发生了变化,由原来的直接支付变成核减本单位社会管理专项资金指标。核减的资金指标金额未计入本年决算数。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4.57万元,占91.5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12.38万元,下降48.75%,主要原因是社会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式上发生了变化,由原来的直接支付变成核减本单位社会管理专项资金指标。核减的资金指标金额未计入本年决算数。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6.37万元,占5.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80万元,增长50.0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2018年健康休养费支出未计入年初预算数。 

(3)卫生健康支出30.37万元,占1.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3万元,增长3.51%,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调整导致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1.13万元,占1.3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1万元,下降12.83%,主要原因是缴纳基数下调导致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4.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7.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94万元,增长6.66%,主要原因是人员和工资基数调整导致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77.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8万元,下降2.51%,主要原因是加强机关内部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厉行节约。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5.2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74万元,下降56.40%,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97万元,下降24.57%,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是今年本单位未购置公务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1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扶贫帮扶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81万元,下降54.0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42万元,下降32.4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6.0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办检查指导工作以及各区县信访办调研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93万元,下降59.53%,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5万元,下降8.31%,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85批次50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 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9.9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6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0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维稳专网及视频信息系统维护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8万元,下降2.51%,主要原因是加强机关内部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厉行节约。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5万元,减少90.26%,主要原因是减少较大规模的会议次数,厉行节约。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0.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38万元,减少94.19%,主要原因是减少大规模的培训会,外出参加培训的次数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250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社会管理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为全区29个部门及镇乡街道化解信访突出问题及不稳定因素,解决全区信访历史遗留问题,维护了全区社会稳定。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00万元,执行数为1974.32万元,完成预算的79%。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为全区29个部门及镇乡街道化解信访突出问题及不稳定因素;二是解决全区信访历史遗留问题。发现的问题一是个别信访问题化解不彻底,二是存在资金使用不及时的情况。主要原因一是在信访问题具体解决过程中信访人思想有反复,提出新的诉求和要求;二是化解信访问题需要找准合适的时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与信访人的沟通协调、教育疏导;二是强化资金使用追踪问效,加强监管力度。

2019年度部门(单位)一般性项目绩效自评表

专项(项目)名称

社会管理专项资金

联系人及电话

梁静13594703999

业务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区信访办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2500

总量

1974.32

79%

其中:财政资金

2500

其中:财政资金

1974.32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用好用活社会管理专项资金,化解信访突出问题及各类重大不稳定因素,抓好重点人员管理,做好重大节假日及敏感时间节点维稳工作,维护全区社会稳定。

推动化解全区特殊疑难信访突出问题,维护全区社会稳定,全年化解信访突出问题及重大不稳定因素33件。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及相关说明

解决信访突出问题

2500

1974.32

79%

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化解具有特殊性,要根据排查梳理、分析研判情况,条件成熟一起化解一起,无法精准计划。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8520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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