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网 | 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 | |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算/决算
[ 索引号 ] 11500101MB1915106P/2025-0001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2-11
[ 发布日期 ] 2025-02-11

万州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5-02-11 来源:万州区卫生健康委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原重庆市万州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经万州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万州委编委发﹝2020﹞36号文件)20205月批准更名为重庆市万州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原中心承担的职责分别划入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妇幼保健院。万州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是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的专业化服务机构,机构类别为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级别为正科级。

中心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坚持“服务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卫生人才、服务卫生事业”的宗旨,承担全区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化建设,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培训、人才培养,医、护类资格考试实施等职责。中心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的理念,致力于提升公共卫生领域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提供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健康服务。

(二)单位构成

2023年根据区委编委《关于同意撤销区卫生干部进修学校事业单位建制的批复》(万州委编委【20231号文件,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尊重自愿”原则,将原区卫生干部进修学校在编事业人员杨蓉等6人划转到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撤销原重庆市万州区卫生干部进修学校建制,将其承担的“卫生干部培训”职责调整由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承担。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事业编制由17名增加至21名,所需编制从区卫生干部进修学校划入,领导职数由2名增加至3名。

中心现目前共18名职工,在编人员15名,其中专技人员9名,管理人员6名;通过劳务派遣公司人员3名。我中心目前设置办公室、财务科、考务办、基本公卫等科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407.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7.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4年减少25.62万元,主要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5.6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407.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63.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30.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2.98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减少25.6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25.6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7.2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7.24万元,比2024年减少25.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7.24万元,比2024年减少25.6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在职在编人员较上年减少2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4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

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4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邓蓉蓉 联系方式:023-58681877

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附件

    我要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