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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008630031F/2020-1645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2-21
[ 发布日期 ] 2020-02-21

重庆市万州区卫生健康委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0-02-21 来源:万州区人民政府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卫生健康委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实施国民健康地方性政策,以及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地方标准。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全区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实施推进全区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负责区级卫生健康领域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

2、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区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拟订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万州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5、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事前备案,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全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卫生健康机构安全监督管理。根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做好相关工作。

7、制定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9、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承担健康扶贫工程相关工作。

10、负责区级保健对象和高层次人才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在全区召开的国家、市和区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委托或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

11、拟订全区中医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2、代管万州区计划生育协会机关。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本部门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事科、规划财务科、信息化建设与统计科、法规与综合监督科、医政医管科、中医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妇幼健康服务科、基层管理指导科(挂爱国卫生科的牌子)、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科技教育科、安全信访科、内审科、老龄健康科共16个科室。

纳入本部门2020年预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共57个,包括本级单位1个、公立医院4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3个和其它区级卫生健康单位9个。其中,比2019年增加1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从江南新区划转的陈家坝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2020年编制人数共3996人,其中行政编制59人,事业编制3937人。预算实有人数3105人,其中在职人员3097人,离休人员8人。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情况如下: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职责,以及区民政局的老龄工作职责、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不再保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根据机构改革方案,本部门划转增加万州区老年活动中心1个机构,划转减少万州区药事服务中心1个机构2019年本部门已根据机构改革推进情况,在年度执行中依法依规相应调整预算。说明中2019年上年数包含划转增加万州区老年活动中心年初预算资金155.88万元和减少万州区药事服务中心年初预算资金66.51万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219385.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325.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167941.56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4117.72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1366.43万元,主要一是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核定补助、机构改革增加老龄卫生健康事务补助、提前预下达2020年项目补助等经费增加13159.78万元,包括:1、21002款公立医院减少803.11万元;2、21003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2659.55万元;3、21004款公共卫生增加9072.56万元;4、21007款计划生事务增加1231.75万元;5、21016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增加302.42万元6、其它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保障支出等共增加696.61万元。二是万州区妇幼保健院自有资金预算安排迁建工程配套支出项目等共增加11968.06万元。是医疗卫生机构医疗业务收入正常涨幅增加6238.5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219385.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2.48万元,教育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7626.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8683.22万元,住房保障3062.5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1455.7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9292.5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2163.2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325.8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325.82万元,比2019年增加13159.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53.82万元,比2019年增加1382.93万元,主要增加项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核定补助,主要用于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减少项是本年暂末安排本公立医院年初预算项目。项目支出20172.00万元,比2019年增加11776.85万元,主要原因是提前预下达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补助项目经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项目经费,机构改革增加老龄卫生健康事务等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医疗健康、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公共卫生服务、计生奖扶特扶、老龄卫生健康事务等重点工作。

本部门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47.0万元,比2019年减少28.5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公务接待费8.0万元,比2019年减少10.5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0万元,比2019年减少18.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坚持公共交通工具能够解决的绝不派公务车二是公车改革保留的车辆车况较好,降低了车辆燃料费、维修费等运行成本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57.26万元,比上年减少39.53万元,主要原因加强经费监管,降低预算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包括我部门下设参公单位2个,部门下设其余54个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509.29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369.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414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0169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7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0辆、特种专业用车11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辆、执勤执法用车 辆。2020年无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情况。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张立辉,电话:023-58569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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