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101MB1915106P/2024-0001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1-26
[ 发布日期 ]
2024-01-26
万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4年1月22日-1月26日)
万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信 息公示 | |||||||
2024年1月22日-1月26日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1 | 万卫医罚〔2023〕53号 | 万州李青口腔诊所 | 无 | 购进医疗器械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三项、《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 | 警告 | 1/23/2024 |
2 | 万卫传罚〔2023〕54号 | 万州李青口腔诊所 | 无 | 未对诊所从事医疗废物处置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 | 警告 | 1/23/2024 |
3 | 万卫传罚〔2023〕55号 | 万州李青口腔诊所 | 无 | 未按《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506-2016)》的规定在消毒的牙科手机封包上未标注灭菌日期、灭菌器编号、失效日期、操作者相关信息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 罚款1000元 | 1/23/2024 |
4 | 万卫医罚〔2023〕54号 | 万州区北滨大道沐嘉美容店 | 92500101MA606BH766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 | 罚款50000元 | 1/23/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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