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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MB1646153A/2024-0000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物流办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3-12
[ 发布日期 ] 2024-03-12

重庆市万州区物流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及报表

日期:2024-03-12 来源:万州区物流办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物流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按照《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重庆市万州区物流发展服务中心的批复>(万州委编委〔202322号)文件,区物流发展服务中心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重庆市、万州区有关口岸物流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工作部署安排。

2.承担全区口岸开放建设、口岸功能发挥拓展、口岸通关协调服务等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3.承担巩固运营既有物流通道、开辟拓展新物流通道,衔接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中欧班列等国际物流通道等物流通道建设的事务性工作。

4.承担口岸物流产业招商引资组织策划、宣传推介、接待洽谈等招商引资的事务性工作。

5.承担口岸物流对外交流合作的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物流展会活动的组织实施,开展口岸物流对外宣传,促进口岸物流区域合作,搭建口岸物流交流平台。

6.承担口岸物流信息化、智慧化建设的事务性工作。

7.承担口岸物流数据对接采集、整理汇总、分析应用等技术性工作,开展口岸物流行业统计。

8.协调联系口岸物流行业协会等相关社会组织及中介机构等,承担全区口岸物流行业培训、信息咨询和人才引进等对接服务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物流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万州区物流发展服务中心为区物流办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正科级,无内设机构。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0.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30.1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30.1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0.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4.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44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 30.1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30.16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16万元,比2023年增加30.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16万元,比2023年增加30.16万元,主要原因是为2023年年中新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用于保障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项目支出。

重庆市万州区物流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无项目支出情况,故不涉及绩效目标管理。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人:牟青珊   联系方式:023-58107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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