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物流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区级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现代物流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物流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0年度区级产业发展资金项目
(现代物流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根据万州区发改委《关于印发万州区区级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万州发改投〔2018〕64号)和《关于下达万州区2020年度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控制额的通知》(万州发改投〔2020〕17号)要求,结合物流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区级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现代物流类)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围绕全区推进绿色智慧型物流业发展目标任务,重点支持口岸营商环境、多式联运、物流企业升规评级、口岸物流规划推介活动等。参照《重庆市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口岸物流发展相关政策措施暂行操作办法的通知》(渝口岸物流发〔2020〕21号)文件,遵循“市级政策已覆盖的,区级不重复安排;市级政策未覆盖的,参照市级标准执行;市级无政策的重点事项,区级统筹安排”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择优扶强,突出重点,统筹兼顾。
二、资金扶持方式
产业发展资金扶持方式分为补助、奖励两类,采取事后补助方式。补助类主要用于支持口岸营商环境、多式联运、口岸物流规划推介活动等;奖励类主要用于奖励物流企业升规评级。
三、申报基本条件
1.在万州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纳税的独立法人企业;
2.企业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3.企业信用较好,近三年无财政资金使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4.申报企业需保持正常良好运营;
5.项目实施时间为2019年度。
四、支持方向和标准
(一)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
按照重庆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关于印发重庆市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口岸发﹝2016﹞1号)》《关于印发重庆市口岸物流发展相关政策措施暂行操作办法的通知》(渝口岸物流发〔2020〕21号)文件精神,报关数据在万州并在万州口岸进行查验的外贸箱,免除外贸企业在海关查验环节发生、与海关查验工作直接相关的吊装、移位、仓储费用。在万州港沱口集装箱作业区口岸进行查验的外贸箱,20尺柜的吊装费297元/箱,移位费223元/箱,仓储费63元/箱;40尺柜的吊装费446元/箱,移位费521元/箱,仓储费81元/箱。
(二)多式联运
1.“铁水”联运:市级财政奖补政策已将万州港沱口集装箱作业区纳入奖补范围,万州不再制定奖补政策。
2.陆海新通道万州班列:陆海新通道万州班列运营费用按差额进行补贴(补贴额度以中介机构审核数据为准)。
3.航空货运中转:经万州机场中转的货物,按照0.3元/公斤给予补贴。
4.粮食“散改集”:经万州港“散改集”并通过“蓉万”专列运送出区外的粮食,根据产业资金额度统筹安排补贴。
5.“公水”联运(滚装运输):对万州始发宜昌滚装船,根据产业资金额度统筹安排补贴。
(三)物流企业升规评级
被评为国家3A、4A、5A级的物流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30万元、50万元。被区统计局新认定为规模以上物流企业并依法进行统计申报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新评定A级物流企业和新增规上企业可累加享受奖励。
(四)口岸物流规划推介活动
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实施的物流产业规划、专项规划、政策咨询、口岸开放可研、区域协作、物流展会、人力资源培训等活动,相关经费在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
五、申报程序
(一)资料申报及审核
申报企业本着自愿原则,及时将申报资料报送到相关单位进行审核。
1.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
由万州港口集团统一申报,填报《万州区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箱吊装移位仓储费用申报表》(附件2);万州海关负责数据审核。
2.多式联运
(1)陆海新通道万州班列
陆海新通道万州班列运营公司填报《陆海新通道万州班列奖补资金申报表》(附件3);区物流办委托专业机构负责数据审核。
(2)粮食“散改集”
申报企业填报《万州区粮食“散改集”奖补资金申报表》(附件4);万州港口集团负责数据审核。
(3)“公水”联运(滚装运输)
申报企业填报《万州区“公水”联运(滚装运输)奖补资金申报表》(附件5),提供由万州区港航海事事务中心签章的装卸进出港记录(船名、航次);区物流办物流科负责数据审核。
(4)航空货运中转
申报企业填报①《万州区航空货运奖补资金申报表》(附件6);②航空公司航空货物运输单;③万州机场航空货物运输单;④《民航运输业务许可销售代理人证》复印件。区物流办口岸科负责数据审核。
3.物流企业升规评级
申报企业填报①《万州区物流企业升规评级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7);②获得上级评定文件复印件;③经相关部门审核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区物流办物流科负责数据审核。
所有申报企业均须提交《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二)项目审定
申报企业在11月10日前将审核后的资料纸质件和电子版报区物流办,逾期不予受理。区物流办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审核并专题研究,提出项目和资金安排建议报区政府审定。
六、资金管理
申报单位要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财经法规,不得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凡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项目资金使用原则擅自改变资金使用范围和用途、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情形的,将按相关规定收回专项资金,并纳入项目申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申请各级财政资金支持。
七、廉政信息反馈电话:58520367
特此通知
附件:1.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2.万州区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申报表
3.陆海新通道万州班列奖补资金申报表
4.万州区蓉万粮食通道奖补资金申报表
5.万州区公水联运(滚装运输)奖补资金申报表
6.万州区航空货运奖补资金申报表
7.万州区物流企业升规评级奖励资金申报表
重庆市万州区物流办公室
2020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项目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本单位对本次申报的XXXX项目作出如下承诺:
一、XXX项目内容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相关产业政策、发展规划。
二、本次提供的XXX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有效,且已准确、充分及完整的表达我单位及XXX项目实际,如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我单位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其他后果。
三、我单位申报项目承诺未享受市级或中央财政资金同类型支持。
四、我单位将严格按照批复内容组织项目实施,如项目被主管部门予以撤销的,我单位愿主动退回已拨付的专项资金。
承诺单位(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2
万州区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申报表
填报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填报单位开户行名称: 收款账号:
统计时间段: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单位:元
序号 |
外贸企业名称 |
20尺柜 |
40尺柜 |
费用小计 |
备注 | ||||||
箱量 |
吊装费 |
移位费 |
仓储费 |
箱量 |
吊装费 |
移位费 |
仓储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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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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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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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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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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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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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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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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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海关初审箱量意见 |
初审人(签字): 初审时间: | ||||||||||
区物流办审核意见 |
审核人(签字): 审核时间: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本表一式三份,区物流办、万州海关、填报单位各存一份。
2.如果出现二次(或多次)吊装、移位、仓储等特殊情况,请填报单位在“备注”一栏注明。
附件3
陆海新通道万州班列奖补资金申报表
(统计时间段: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填报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字): 资金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
运输货物 |
运输线路 (含到发站) |
集装箱规格 |
集装箱数量 |
补贴金额 |
备注 |
填表人: 联系方式: 填表时间:
附件4
万州区粮食“散改集”奖补资金申报表
填报单位(公章):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填表时间:
货物种类 |
铁路货物运单号(即大票号) |
船名航次 |
始发港名/站名 |
目的港名/站名 |
中转港作业量(吨) |
备注 |
备注:上报申报表时需提供数据审核单位所需佐证资料,拒不提供者视为放弃奖补资格。
附件5
万州区公水联运(滚装运输)
奖补资金申报表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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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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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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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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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企业年月至年月共发运万宜班轮(滚装运输)航次。 兹声明以上申报无讹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 |||
区物流办物流科初步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 |||
区物流办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
备注:上报申报表时需提供数据审核单位所需佐证资料,拒不提供者视为放弃奖补资格。
附件6
万州区航空货运奖补资金申报表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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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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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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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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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企业从年月至年月共运输航空货物吨, 申请财政补贴共元; 兹证明以上申报无讹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 |||
区物流办口岸科初步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 |||
区物流办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
备注:上报申报表时需提供数据审核单位所需佐证资料,拒不提供者视为放弃奖补资格。
附件7
万州区物流企业升规评级奖励资金申报表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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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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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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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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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企业2019年营业收入 万元,被区统计局评定为规模以上企业,并依法履行统计申报,现申请物流企业升规评级奖励万元。 本企业已升为 级企业,现申请物流企业升规评级奖励 万元。 兹声明以上申报无讹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 |||
区物流办物流科初步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 |||
区物流办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
备注:上报申报表时需提供数据审核单位所需佐证资料,拒不提供者视为放弃奖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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