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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MB16028044/2025-0002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文化旅游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2-12
[ 发布日期 ] 2025-02-12

重庆市万州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本级)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5-02-12 来源:万州区文化旅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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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本级)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重庆市宣传、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文化艺术、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博物事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融合发展,统筹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依法负责行业统计工作。

2.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体育活动,负责全区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推广,促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对外合作及市场推广,拟订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

3.指导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负责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4.统筹规划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和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承担文化、体育市场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建设工作,促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发展。

5.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行业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进全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6.负责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管理文化艺术创作生产和宣传工作,把握正确的工作导向、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推动各类文化发展。

7.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旅游和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和体育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基层文化、旅游和体育设施建设,指导镇乡街道文旅经济发展及文化服务中心工作。在市级部门指导下,组织实施区级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

8.指导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区文化、旅游、体育、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各类案件,维护市场秩序。具体执法由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承担。

9.组织实施旅游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负责全区旅行社、旅游景区、星级酒店的管理工作。

10.指导并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履行国民体质监测职责;监督检查体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管理。

11.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发展,组织队伍参加上级体育竞赛。拟定全区体育竞赛计划,组织全区综合性运动会;承办上级交办的体育竞赛。

12.执行国家体育行业技术等级制度,培养、考核等级运动员、裁判员和社会指导员,负责相关等级裁判员、运动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申报和审批工作。

13.负责对全区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相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负责全区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和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工作。

14.负责指导全区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组织、协调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履行文物、博物馆安全督察职责,协同建设、规划部门做好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指导协调博物馆建设及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15.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16.负责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

17.拟定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

18.负责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协会管理。

19.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所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20.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等6个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万州委办〔202029号),重庆市万州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财政全额拨款的正处级行政机关单位,挂重庆市万州区体育局文物局广播电视局牌子。本单位行政编制39名,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2名(按“退一减一”原则逐年收回核销),设主任1名(兼局长),副主任3名(兼任副局长);科级领导职数15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单位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科、规划产业科、市场管理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文化艺术科、体育科、旅游发展科、广播电视科、文物博物科等10个内设机构。单位人员情况:在职人员35人,行政退休人员125人,代管原京剧团事业退休人员31人,遗属1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6010.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28.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582.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万元,事业收入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万元,其他收入0.0万元。收入较2024年增加3183.5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增加686.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增加2497.1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6010.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2530.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756.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81.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60.22万元,其他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支出)2582.10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增加3183.5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93.0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3090.41万元。

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28.8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28.86万元,比2024年增加686.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1.93万元,比2024增加93.0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的工资津补贴调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缴费基数上调,与之相关的人员经费预算增加单位本级机关的公用经费按规范后标准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及退休人员相关补助等人员经费支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846.92万元,比2024增加593.3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文化旅游体育类相关项目资金预算支出,主要用于文化、旅游、体育、文物博物、广播电视等重点工作。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582.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582.10万元,比2024年增加2497.1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提前下达的中央、市级、区县分成体育彩票公益金项目预算增加。主要用于群众体育及竞技体育等体育事业方面项目支出。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三公”经费预算14.0万元,比2024年减少7.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万元,比2024增加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8.0万元,比2024年减少2.50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厉行节约,公务接待预算只减不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万元,比2024年减少4.7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预算只减不增;公务用车购置费0.0万元,比2024年增加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75.29万元,比上年增加48.85万元,主要原因为机关的公用经费按规范后标准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46.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582.1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张军  联系方式:023-58815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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