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本级)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万州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本级)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重庆市宣传、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文化艺术、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博物事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融合发展,统筹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依法负责行业统计工作。
2.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体育活动,负责全区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推广,促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对外合作及市场推广,拟订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
3.指导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负责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4.统筹规划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和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承担文化、体育市场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建设工作,促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发展。
5.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行业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进全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6.负责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管理文化艺术创作生产和宣传工作,把握正确的工作导向、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推动各类文化发展。
7.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旅游和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和体育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基层文化、旅游和体育设施建设,指导镇乡街道文旅经济发展及文化服务中心工作。在市级部门指导下,组织实施区级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
8.指导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区文化、旅游、体育、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各类案件,维护市场秩序。具体执法由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承担。
9.组织实施旅游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负责全区旅行社、旅游景区、星级酒店的管理工作。
10.指导并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履行国民体质监测职责;监督检查体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管理。
11.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发展,组织队伍参加上级体育竞赛。拟定全区体育竞赛计划,组织全区综合性运动会;承办上级交办的体育竞赛。
12.执行国家体育行业技术等级制度,培养、考核等级运动员、裁判员和社会指导员,负责相关等级裁判员、运动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申报和审批工作。
13.负责对全区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相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负责全区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和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工作。
14.负责指导全区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组织、协调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履行文物、博物馆安全督察职责,协同建设、规划部门做好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指导协调博物馆建设及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15.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16.负责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
17.拟定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
18.负责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协会管理。
19.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所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20.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部门专业性名词解释附后)
(二)机构设置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等6个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万州委办〔2020〕29号),重庆市万州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财政全额拨款的正处级行政机关单位,挂重庆市万州区体育局牌子。 本单位行政编制39名,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2名(按“退一减一”原则逐年收回核销),设主任1名(兼区体育局局长),副主任3名(兼任体育局副局长);科级领导职数15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单位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科、规划产业科、市场管理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文化艺术科、体育科、旅游发展科、广播电视科、文物博物科等10个内设机构。
(三)单位构成
重庆市万州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本级)行政编制39人,工勤编制2人,在职人员41人,离休人员1人,行政退休人员126人,事业退休(代管原京剧团退休人员)人员32人。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3,141.68万元,支出总计3,141.6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24.08万元,下降52.9%,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均减少3082.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均减少383.4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收入支出均减少58.44万元,综合比较总体收入支出均净减少3524.08万元。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3,141.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65.64万元,下降52.5%,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082.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83.40万元,综合比较总体支出净减少3465.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41.68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3,141.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24.08万元,下降52.9%,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082.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83.40万元,综合比较总体支出净减少3524.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2.82万元,占54.5%;项目支出1,428.86万元,占45.5%。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141.68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524.08万元,下降52.9%。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方面,收支综合均减少3082.24万元。一是基本支出收支均减少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收支增加45.54万元,原因是2022年退休人员增加,人员收支增加;公用经费收支减少64.54万元,原因是项目活动减少,公用开支费用相应减少;二是项目经费收支减少3505.08万元,原因是减少了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戏曲乡村)项目、大三峡旅游集散中心建设、大型情景歌舞剧《川江号子情》旅游驻场演艺项目及世界大河歌会延迟举办等重点项目支出。以上经费收支增减相抵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综合净减少3082.24万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方面,收入支出均减少383.40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体育彩票公益金收支减少383.40万元
综上,与上年决算数比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综合均减少3082.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均减少383.40万元,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综合净减少3524.0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70.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82.24万元,下降52.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5.82万元,下降3.7%。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收支均减少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收支增加45.54万元,原因是2022年在职及退休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收支增加;公用经费收支减少64.54万元,原因是项目活动减少,公用经费相应减少;二是项目经费收支减少3505.08万元,原因受疫情影响,部分项目减少或暂停,相应项目经费削减。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70.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40.68万元,下降53.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相应支出减少,同时减少了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戏曲乡村)项目、大三峡旅游集散中心建设、大型情景歌舞剧《川江号子情》旅游驻场演艺项目及世界大河歌会延迟举办等重点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5.82万元,下降3.7%。主要原因是财政减少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相关收入,相应的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02.59万元,占68.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51.13万元,下降22.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减文化旅游相关项目经费551.13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40.11万元,占2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0.30万元,增长138.9%,主要原因是安排离退休人员健康修养费和养老保险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支出72.26万元,占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4)农林水支出15.00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00万元,原因是年中追加公共预算江村山村宣传经费15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40.92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12.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75.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54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收支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遗属补助、死亡人员抚恤金等。公用经费136.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4.54万元,下降32.0%,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相应的公用经费开支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包括办公费、劳务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邮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70.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3.40万元,下降50.8%,主要原因是2022年因疫情影响,减少了体育赛事活动数量以及规模,原计划举办的世界大河歌会因故未能举办,导致项目收入减少。本年支出370.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3.40万元,下降50.8%,主要原因是2022年疫情影响,减少了体育赛事活动数量以及规模,原计划举办的世界大河歌会未能举办,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1.0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5万元,下降0.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规范公务出行,严控公务接待支出,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8万元,下降0.4%,与上年决算数基本持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率0.00%,与年初预算数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持平。
2022年本单位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0%,与年初预算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6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文化旅游扶贫、文化旅游体育大型活动等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5万元,下降0.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4万元,下降0.4%,主要原因是遵守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本着节俭高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费用支出。
公务接待费10.4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有关部门、单位来万检查、调研、考察、指导工作;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接待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0万元,下降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4万元,下降0.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管控,减少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125批次1,13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2.0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1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97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邮电费、公务车补贴发放、福利费、工会经费、水电费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4.54万元,下降32.0%,主要原因是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机关运行经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8.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3.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5.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8.9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7.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8.9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7.3%。主要用于采购体育健身器材、世界大河歌会演出及电视直播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7个项目开展了一般项目单位自评,涉及资金1428.86万元,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1126.54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都完成了预期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一般性项目绩效自评表1 | |||||||||||||||||
项目名称 |
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 |
项目编码 |
自评总分 (分) |
99 | |||||||||||||
主管部门 |
万州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财政科室 |
教科文科 |
项目联系人 |
张军 |
联系方式 |
023-58815895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年度预算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得分 (分) | |||||||||||
年度总金额 |
1700.98 |
1006.74 |
1006.74 |
100% |
10 |
10 | |||||||||||
其中:市级支出 |
|||||||||||||||||
补助区县 |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当年绩效目标 |
1.做好广播电视维修维护和安全播出监测工作,确保安全播出;2.做好改制单位人员稳定及可持续发展支持工作;3.做好村居公共文化保障工作,促进村居特色公共文化服务活动开展,丰富群众文化生活;4.举办承办或参加市级区级大型公共文化赛事活动,展现万州公共文化多彩元素;5.鼓励打造精品文化剧目;6.农村广播“村村响”工程运行维护覆盖全区;7.确保全区197个文化中心户维护经费到位;8.做好万州区文化旅游宣传推介营销系列活动,助推旅游经济发展;9.购买公共文化演出服务进基层,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
完成既定年初及调整绩效目标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年初指标值 |
调整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分) |
指标得分(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
广播电视监测 |
天 |
>= |
365 |
365 |
365 |
100 |
10 |
10 |
是 | ||||||||
支持改制单位个数 |
个 |
>= |
6 |
6 |
6 |
100 |
10 |
10 |
是 | ||||||||
保障镇乡街道文化服务运行 |
个 |
>= |
52 |
52 |
52 |
100 |
10 |
10 |
否 | ||||||||
举办承办或参加大型文化旅游活动场次 |
次 |
>= |
5 |
5 |
5 |
100 |
10 |
10 |
否 | ||||||||
打造精品剧目 |
个 |
>= |
1 |
2 |
2 |
100 |
10 |
10 |
否 | ||||||||
政府购买公共演出服务 |
场 |
>= |
150 |
150 |
150 |
100 |
10 |
10 |
否 | ||||||||
农村广播“村村响”工程运行维护 |
% |
- |
维护覆盖率达到100%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否 | ||||||||
文化中心户运行维护经费到位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否 | ||||||||
群众满意度 |
% |
>= |
90 |
90 |
95 |
100 |
10 |
9 |
否 |
一般性项目绩效自评表2 | ||||||||||||||||
项目名称 |
2296003——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
项目编码 |
自评总分 (分) |
98 | ||||||||||||
主管部门 |
万州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财政科室 |
教科文科 |
项目联系人 |
张军 |
联系方式 |
023-58815895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得分 (分) | ||||||||||
年度总金额 |
91 |
119.80 |
119.80 |
100% |
10 |
10 | ||||||||||
其中:市级支出 |
91 |
119.80 |
119.80 |
100% |
10 |
10 | ||||||||||
补助区县 |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当年绩效目标 |
根据本年度体育工作安排及体彩公益金分配情况,开展各类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举办承办竞技类体育赛事活动,参加市级及以上全民健身体育赛事活动,举办地方单项群体赛事活动,购置健身器材1批,促进万州区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促进竞技体育发展、青少年后备人才培养以及完善全区体育健身设施设备。 |
完成既定年初及调整绩效目标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年初指标值 |
调整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分) |
指标得分(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
支持举办地方单项群体赛事活动 |
项 |
>= |
5 |
7 |
7 |
100 |
10 |
10 |
是 | |||||||
采购健身器材 |
件 |
>= |
200 |
200 |
200 |
100 |
10 |
10 |
是 | |||||||
举办承办或参加大型文化旅游活动场次 |
次 |
>= |
5 |
5 |
5 |
100 |
10 |
10 |
否 | |||||||
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
场次 |
>= |
100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否 | |||||||
参加大型综合运动会 |
个 |
= |
1 |
2 |
2 |
100 |
10 |
10 |
否 | |||||||
全年参加健身人数 |
万人次 |
>= |
30 |
30 |
30 |
100 |
10 |
10 |
否 | |||||||
建设维护大型健身场地 |
处 |
>= |
2 |
3 |
3 |
100 |
10 |
10 |
否 | |||||||
经济效益 |
- |
- |
免费惠民 |
是 |
是 |
100 |
10 |
10 |
否 | |||||||
群众满意度 |
% |
>= |
90 |
90 |
95 |
100 |
10 |
8 |
否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不得遗漏。
(五)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六)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应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军 办公电话:023-58815895
电子邮件:49199098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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