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公示(重庆市万州区长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公示
根据文化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名 称:重庆市万州区长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万州区陈家坝街道南滨大道1777号4幢(S04号商业楼)3楼4号商铺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互联网上网服务
法定代表人姓名:黎建波
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当地文化行政部门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公示时限: 2025年7 月30 日至2025 年8 月12 日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的以下条件:
1. 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幼儿园周围1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电 话:58815898
受理单位:重庆市万州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地 址:万州区江南大道2号区政府办公楼451室
邮 编:404100
重庆市万州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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