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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公示(重庆市万州区兰星网吧)

日期:2025-03-11 来源:万州区文化旅游委
语音播报

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公示

    根据文化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称:重庆市万州区兰星网吧

              址:重庆市万州区厦门大道418号B5幢1层3-4号房

          经济类型:个人独资企业

    经营范围:互联网上网服务

    法定代表人姓名:李小花

    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当地文化行政部门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公示时限:2025 年3月10日至2025年 3月21日(拾天)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的以下条件:

    1.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任一出口距离中学、小学任一出入口以现有交通条件的交通行走距离不低于200米、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任一出口距离幼儿园任一出入口以现有交通条件的交通行走距离不低于100米,居民住宅楼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话:023-58815898

    受理人姓名:重庆市万州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址:万州区江南大道2号区政府办公楼451室

          编:404100

                      公示机关:重庆市万州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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