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101MB16028044/2025-0006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文化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文化旅游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4-28
[ 发布日期 ]
2025-04-28
万州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5年3月22日—2025年4月28日)

万州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5年3月22日—2025年4月28日)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时间 | 备注 |
1 | (万州)文综罚字〔2025〕2号 | 重庆市万州区星皇量贩歌城 | 重庆市万州区星皇量贩歌城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项规定应予以行政处罚。 | 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项规定 | 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 | 2025/4/27 | |
2 | (万州)文综罚字〔2025〕3号 | 重庆沛思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沛思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出版行政部门的许可,擅自兼营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应予以行政处罚。 | 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项规定 | 1.责令停业整顿15天; 2.没收15本出版物印刷品; 3.没收违法所得1189元; 4.罚款30000元。 |
2025/4/28 | |
3 | (万州)文综罚字〔2025〕4号 | 吴潇 | 导游吴潇向旅游者索取小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三款规定应予以行政处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三款规定 | 罚款3000元 | 2025/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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