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101MB16028044/2024-0021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文化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文化旅游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11-18
[ 发布日期 ]
2024-11-18
万州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4年11月9日—2024年11月15日)

万州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4年11月9日—2024年11月15日)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时间 | 备注 |
1 | (万州)文综罚字〔2024〕59号 | 重庆市万州区悦浪网吧 | 重庆市万州区悦浪网吧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规定应予以行政处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规定 | 罚款3000元 | 2024/11/13 | |
2 | (万州)文综罚字〔2024〕64号 | 重庆市万州区美图仕印务有限公司 | 重庆市万州区美图仕印务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五)项规定应予以行政处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五)项规定 | 罚款3000元 | 2024/11/13 | |
3 | (万州)文综罚字〔2024〕67号 | 重庆市万州区星蕾网吧 | 重庆市万州区星蕾网吧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规定应予以行政处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规定 | 罚款3000元 | 2024/11/13 | |
4 | (万州)文综罚字〔2024〕77号 | 重庆郁炽印务有限公司 | 重庆郁炽印务有限公司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应予以行政处罚。 | 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 1.没收周大生广告印刷品100张,金逸影城观影兑换票1000张、《医疗设备使用及维护保养登记本》3本;2.没收违法所得65.75元;3.罚款10000元。 | 2024/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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