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旅游专项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旅游安全相关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旅游专项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4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
旅游安全相关工作的通知
万州安旅办〔2024〕2号
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旅游安全专项委员会成员单位,委属各单位,各有关涉旅经营单位:
当前,全国上下正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又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中秋、国庆佳节接踵而至,旅游景区、文博场馆、宾馆饭店、户外漂流等涉旅经营场所及经营项目人流密集,各类不安全因素增多,加之我区正值持续连晴高温天气。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安排,结合市文化旅游委《关于做好2024年中秋节、国庆节假日市场工作的通知》(渝文旅发〔2024〕155号)及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万州防办发〔2024〕27号)要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守牢旅游安全防线。中秋节是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国庆节又是旅游旺期,人员出行集中。各地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抓好中秋国庆假期涉旅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深入分析当前涉旅领域安全生产形势,要高度警觉,认真研判中秋、国庆期间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本单位、本场所安全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确保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全区涉旅领域安全形势平稳。要严格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属地监管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及时对本辖区、本领域内的旅游景区、网红打卡点、民宿、农家乐、旅游大巴、游船游轮、大型购物商场、旅游文创产品经营场所、各类公共娱乐场所等涉旅经营单位及周边环境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检查,确保中秋国庆节假日期间社会安全稳定、旅游市场平安有序。
二、紧盯重点环节,抓实安全监管措施。交通安全方面,交通运输等部门要积极调配运力,要强化旅游包车、包船等大载客量交通工具的动态监管,公安交巡警要加强对参与旅游营运车辆的检查抽查,严查“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非法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组织对重点路段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严密加强监管监控,确保旅客出行安全。消防安全方面,消防救援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等要聚焦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大型商场、商业综合体等旅游购物场所及酒吧、歌舞厅、密室逃脱等旅游娱乐场所等,以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为抓手,强化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游客住、购、娱各环节的安全。食品安全方面,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要加强对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等重点涉旅餐饮经营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要加强对民宿、农家乐等涉旅餐饮经营摊点的食品抽检,确保游客用餐安全、吃得放心。游览安全方面,各旅游景区主管部门、特种设备主管部门等要加强旅游景区内的高风险游览游乐项目及大型游乐设施、游客转运车、滑索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和抽检;气象、交通、商务等部门和有关涉旅经营单位要及时发布或转载热门旅游景区、网红打卡点周边天气、旅客数量、交通、住宿等相关信息,加强客流疏导;各涉旅经营单位要通过增设安全警示提示牌、安全疏导员、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等,加大对经营区域临水、临崖、高坎、高边坡等薄弱环节和区域的监管,确保经营场所安全有序。防灭火及防汛防溺水方面,林业、水利等部门要加强对各类森林公园、水利风景区、中大型水库及周边避暑纳凉、徒步登山、户外探险、戏水游船等涉旅活动的监督管理,要加强气象、火险预报预警和涉水活动的防溺水工作,督促指导有关涉旅经营场所及人员严格落实防火令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要求,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火情,切实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三、强化分类处置,务实开展执法检查。各地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针对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制定并落实专项执法督导检查方案,主要领导干部要主动担责,深入一线督查检查、明查暗访,分管领导和具体科室、单位要具体抓、抓具体,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风险隐患,要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有关经营单位及人员抓紧整改或限期整改到位;对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或疑似重大风险隐患,要严格落实挂牌督办,落实管控措施、管控责任及人员,并根据情况落实停运、停游等紧急措施,直到隐患被彻底排查后评估合格方可外对营业。
四、加强信息报送,严格应急值班值守。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及委属各单位、各文化旅游体育经营场所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干部值班、24小时值班制度,妥善处置和化解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本场所、本单位的涉旅投诉举报及咨询,确保应对有序有效。一旦发生涉旅突发事件,除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区委区政府值班室、区安委办等单位外,请将有关信息同步抄告区安委会旅游安全专项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区文化旅游委;联系电话:023—58815889)。
重庆市万州区安委会旅游安全专项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万州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代章)
2024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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