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文物局关于印发《万州区文物行业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文物局
关于印发《万州区文物行业消防安全
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万州文物发〔2024〕4号
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万州区文物行业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万州区文物局
2024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万州区文物行业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
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深入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和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文物行业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市文物局《关于开展文物行业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的统一部署,万州区文物局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区组织开展文物行业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现结合万州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一)利用文物博物馆单位或者租用文物博物馆单位场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二)人员密集、客流量大的重点文物博物馆单位。
二、整治重点
(一)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
1. 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2. 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 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4. 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5. 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藏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藏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 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 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4. 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5. 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
1. 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 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四)利用或者租用文物博物馆单位及其场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是否存在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未厘清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等情况。
三、工作措施
各镇乡街道要全面梳理本辖区利用或租用文物博物馆单位及其场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和人员密集、客流量大的重点文物博物馆单位情况,建立整治范围内的场所单位清单。
2024年3月15日前,各镇乡街道要在当地消防救援部门指导下,依照场所单位清单,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全面排查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确保取得实效。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行动。场所单位责任人、管理人要带队开展自查,根据整治重点内容和消防检查要点,逐一排查安全漏洞、风险隐患和管理问题,并签字确认自查记录存档备查。区文物局将对场所单位自查情况开展明查暗访、“回头看”,督促场所单位增强发现隐患和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二)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场所单位要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对于场所单位自身能整改的,要依法督促全部整改;对于难以整改的,要作为攻坚整治对象,明确整改责任及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整改一处、销案一处。对于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要硬起手腕,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尤其对于违规动火动焊施工作业、疏散通道占堵和违规设置铁栅栏等问题,要坚决打击整治。
(三)集中开展大演练行动。要聚焦整治范围内的场所单位,突出场所单位业主、员工、物业人员、保安员、网格员等重点人群,以及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专职消防队等处置队伍,按照制定演练预案、做好演练准备、组织实施演练、开展复盘评估的方法步骤,在行动期间至少组织开展1次消防安全大演练,着力提升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努力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
区文物局将集中约谈、曝光一批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推动隐患整改。请各镇乡街道于3月20日16:00前将文物行业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总结报告和《文物行业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通过党政内网邮箱报送区文物局(或发送至邮箱:531259704@qq.com)。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压紧压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狠抓大整治工作质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文物安全。
(二)强化统筹推进。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元宵节消防安全工作、全国两会安保工作等重点任务有效结合、同步推进,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找准隐患问题集中的重点区域、敏感场所、薄弱环节,采取精准有力措施重拳攻坚,全力维护文物行业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强化监督问效。要加强过程监管和责任追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格查处;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查不出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的,要通报批评、督办整改,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追责。大整治行动期间,发生重大文物安全事故的,要第一时间按程序上报,同时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强化宣传动员。要利用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举报投诉渠道,公告公示文物安全责任人,发动公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在场所单位内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存放、燃烧易燃物品、畅通生命通道、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加强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引导员工、游客和居民落实“三清三关”(清通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电源、关火源、关气源),提高公众消防安全能力素质。
附件:文物行业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
文物行业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
行动情况统计表
1 |
整治范围内场所单位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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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利用或租用文物博物馆单位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九小场所”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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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利用或租用文物博物馆单位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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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人员密集、客流量大的重点文物博物馆单位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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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场所单位开展自查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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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场所单位自查发现隐患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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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场所单位自查发现隐患中已整改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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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开展文物消防应急演练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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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各级政府挂牌督办隐患数量(可另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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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涉及文物博物馆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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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挂牌督办隐患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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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是否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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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整改期限 |
镇(乡)、街道 202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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