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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1MB16028044/2023-00117
[ 发文字号 ] 万州文旅发〔2023〕97号
[ 主题分类 ] 广播、电影、电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文化旅游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8-30
[ 发布日期 ] 2023-09-11

重庆市万州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应急广播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9-11 来源:万州区文化旅游委
语音播报

重庆市万州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认真做好应急广播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万州文旅发〔202397


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

万州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已经完成。为充分发挥应急广播作用,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和国家广电总局、应急管理部印发的《应急广播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万州实际,现就认真做好应急广播运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应急广播的适用范围

应急广播系统是指利用区、镇、村三级广播播控平台、传输覆盖网络和广播终端,以制作、传送应急信息和日常广播为目的,所构建的覆盖全区的应急广播和日常广播体系。区级应急广播播控平台设在三峡融媒体中心,镇级应急广播播控平台设在各镇乡街道,村级应急广播播控平台设在各村。

应急广播系统运行管理坚持服务政策宣传、应急管理、社会治理、基层群众的宗旨,遵循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分级负责、上下贯通、综合覆盖、安全可靠、因地制宜、精准高效的原则。发挥其在自然灾害、灾难事故、公共卫生与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应急状态下的指挥、协调、信息等传递作用,提升政府应急管控和处置能力,同时保障日常信息发布和播出安全。

二、应急广播的信息发布

应急广播以日常播出、应急信息发布为目标,坚持预防和处置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播出的信息应符合国家广电总局、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的《应急广播管理暂行办法》第七、第八条要求,主要用于部署、落实突击任务、中心工作,进行安全防范、灾难避险、自救互救等知识宣教,以及应急信息发布部门发布的灾害预警、突发情况处置等权威信息。

应急广播信息发布按照“灾时应急,平时服务”要求,分为“应急播出”和“日常播出”两种方式。应急广播分为上级应急广播和本地应急广播。上级应急广播优先于本地应急广播,应急广播优先于日常广播。日常播出由三峡融媒体中心负责安排播出内容、时段、时长以及频次等。

三、应急广播的内容审核

 日常播出(除转播三峡融媒体中心的节目外)、应急信息发布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审签制。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督促建立应急信息内容审核、发布工作,建立畅通、高效的应急发布渠道。

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发布的应急信息,由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后对外发布;以安委会、减灾委等议事协调机构发布的应急信息,由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对外发布;以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名义发布的应急信息,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批准后确认后、对外发布;以镇乡街道名义发布的应急信息和日常信息,由镇乡街道分管负责人审核,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对外发布;以村(居)名义发布的应急信息和日常信息,由村 (居)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对外发布。所有发布信息都必须存档备案。

各信息发布责任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制定信息发布的标准、流程和审签制度,做好相应类别信息的审核、评估、备案和检查等工作。

建立区级部门、镇乡(街道)、村(居)信息审核和发布人员信息台账。各级应急广播信息发布人员对信息播发审批手续进行审核,确认手续齐全、信息无误后方可播发。

    四、应急广播的运维管理

应急广播系统实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规范化管理,由区、镇、村三级分级管理与维护,确保应急广播“村村响”“优质响”。

1.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区文化旅游委负责全区应急广播系统的行业管理、统筹协调工作区应急局负责全区应急广播系统的综合协调工作。三峡融媒体中心负责区级播控平台的日常管理使用,负责信息的制作、发布、安全播出及区级应急广播系统的运行维护和技术保障。各镇乡街道负责本辖区内应急广播工作,指派专门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各村(居)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广播安全播出工作,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

在约定期间内,重庆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万州分公司负责镇、村两级应急广播系统的运行维护和技术保障,做好应急广播管理人员技术培训,保证通响率达标。

2.强化设备安全管理。应急广播设备应保持在线,保证线路畅通,按规程操作设备,随时监控信号和设备运行情况,了解设备的运行状态。管理人员调整时,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做到手续清楚、责任明确。

加强设备的防盗、防火、防霉、防潮、防尘、防风、防磁、防雷等保护,配备必要的安全、消防等措施,定期对室内外设备进行维护和维修。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与重庆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万州分公司联系解决,并做好设备故障维修记录。

3.严格规范播出管理。各级应急广播播控平台要规范使用,按时、完整地转播上级播控平台传送的广播节目,不得随意中断、插播节目,不得插播任何广告。应急广播播控中心禁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设备禁止与互联网连接,禁止安装与广播系统无关的软件。未经上级批准,严禁在应急广播设备上接挂其他信号源。

应急广播播控平台信息播出实行账号、密钥管理模式。实行专人专用,所有涉及系统管理、授权播发的人员禁止将账号和密钥泄露、提供给他人。

区应急广播播控中心账号、密钥由三峡融媒体中心授权人员负责设置、管理;

镇乡、街道应急广播播控中心平台登录账号由重庆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万州分公司负责分配、更新,密钥由镇乡街道授权人员负责保管。

村(居)应急广播平台密钥由村(居)授权人员使用管理。

4.完善用电相关保障。各镇乡、街道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协调基层供电单位解决辖区应急广播系统的取电、用电等问题,并自行承担应急广播系统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电费支出。

在约定期间内,重庆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万州分公司对区、镇、村三级应急广播播控平台每季度例行巡检不少于一次;对全区应急广播终端通响每季度检测不低于两次,发现不能正常通响的,及时维护修理。

镇乡街道、村(居)负责加强广播设施保护法律法规宣传,保障广播设施、设备安全。

附件:1. 万州区应急广播信息发布实施方案

2. 万州区应急广播信息发布审批登记表

3. 万州区应急广播播放内容登记表

           重庆市万州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3年830

    (此件公开发布) 



件1

万州区应急广播信息发布实施方案(暂行)

应急广播是国家政策宣传、应急管理、社会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是打通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实现精准动员的重要渠道。为了提高我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和传播能力,最大程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全国应急广播建设总体规划》,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目的

提高应急广播信息的汇集、处置、调度、制播能力,形成全天候、全方位、快速准确、安全可靠的应急广播发布机制,增强应对突发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我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气象信息、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农业服务、科技推广、健康保健、文明乡风等应急广播信息发布。

三、工作原则

坚持服务政策宣传、服务应急管理、服务社会治理、服务基层群众的宗旨,遵循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分级负责、上下贯通、综合覆盖、安全可靠、因地制宜、精准高效的原则。

四、组织机构与运行机制

区文化旅游委是应急广播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单位。

区应急局应急广播的综合协调单位。

三峡融媒体中心是应急广播制播系统、调度系统的区级平台,承担主要的应急广播信息制播业务。负责与应急、水利、气象、地震等部门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对接,建成高效协同的应急信息发布机制。下设应急广播工作组,由中心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广播节目主持人负责日常采、编、播工作。

区林业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交通局、区住建委、区气象局等部门负责所在领域应急信息的收集、审核、推送和呈报工作。

运行机制: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突发事件防范应对为主线,分级负责、分级响应,迅速实施应急广播的发布服务。

五、信息发布

应急广播以日常播出、应急信息发布为目标,坚持预防和处置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按照“灾时应急,平时服务”要求,分为“应急播出”和“日常播出”两种方式。

(一)应急播出

1.发布原则

应急广播分为上级应急广播和本地应急广播,遵循“上级优先于下级、应急优先于日常”原则。应急信息发布采取审签制。

2.信息审核

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发布的应急信息,由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后对外发布;以安委会、减灾委等议事协调机构发布的应急信息,由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对外发布;以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名义发布的应急信息,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批准后确认后、对外发布;以镇乡街道名义发布的应急信息和日常信息,由镇乡街道分管负责人审核,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对外发布;以村(居)名义发布的应急信息和日常信息,由村 (居)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对外发布。所有发布信息都必须存档备案。

3.信息收发

各信息发布单位负责牵头收集、整理、审核各类应急信息,并确定发布时间和发布频次。同时,指定专人将审核无误的应急信息,通过“渝快政”传给三峡融媒体中心应急广播工作组,并明确发布要求。领导审签的《应急广播信息发布审批登记表》(附件2)同步拍照或扫描发送。

三峡融媒体中心应急广播工作组值班人员对各信息发布单位提供的应急信息,按发布时间、频次等相关要求及时、准确进行发布,不得篡改、延发、漏发、错发。其中,工作日早上8点至下午18点,由当班主持人录制发布;周末、节假日以及工作日18点至第二天上午8点,由十六楼播出机房专职人员录制发布。此外,三峡融媒体中心须完整填报《应急广播播报内容登记表》(附件3),详细记录应急信息的发布内容、时间、频次、单位等内容。

(二)日常播出

三峡融媒体中心万州综合广播(99.3兆赫)开设应急广播专题节目《万州应急之声》《应急直通车》《科普时间》,节目通过各乡镇街道、村(居)的应急广播终端播出,每天早中晚三次定点播报,每期时长30分钟。

1.日常节目编排单:

播出时段

播出形式

节目来源

栏目名称

早间时段 07:00—07:30(30分钟)

08:00—08:05

录播

万州综合广播

天气预报、公益广告

08:10—08:15

录播

万州综合广播

《万州应急之声》

08:15—08:20

录播

万州综合广播

《科普时间》

08:20—08:30

录播

万州综合广播

《应急直通车》

午间时段 12:00—12:30(30分钟)

12:00—12:05

录播

万州综合广播

天气预报、公益广告

12:05—12:15

录播

万州综合广播

《万州应急之声》

12:05—12:15

录播

万州综合广播

《科普时间》

12:05—12:15

录播

万州综合广播

《应急直通车》

晚间时段 18:00—18:30(30分钟)

18:00—18:05

录播

万州综合广播

天气预报、公益广告

18:05—18:15

录播

万州综合广播

《万州应急之声》

18:15—18:20

录播

万州综合广播

《科普时间》

18:20—18:30

录播

万州综合广播

《应急直通车》

2.日常节目版块设置

《万州应急之声》

 栏目定位:常态化做好防灾减灾的宣传动员,同时广泛开展政策理论、安全常识等宣传,积极为乡村思想上解惑、精神上解忧、文化上解渴、心理上解压,发挥应急广播服务基层治理的功能。

 节目时长:10分钟

《应急直通车》

 栏目定位:把新闻触角延伸到应急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报道新鲜的应急知识、更新的观念、有用的急救妙招,让大家一旦面临应急状态,作出自己能作出的最正确的判断,居安思危,有备无患。

 节目时长:10分钟

《科普时间》

 栏目定位:以浅显、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和参与的方式,向普通大众介绍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推广科学技术的应用,倡导科学方法。

 节目时长:5分钟

附件2

万州区应急广播信息发布审批登记表

申请发布单位


信息来源


拟发布区域


申请发布时间


信息标题


申请发布形式


内容简介


科室负责人
意见


分管领导

审核意见


主要领导

审核意见



附件3

万州区应急广播播报内容登记表

(2023年)

序号

时间

内容

时长

播报人员

播报情况

播报频次

发布单位

7.4

万州区暴雨灾害预警信息

**分**秒

***

新播或重播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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