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101MB160229XQ/2022-00024
[ 发文字号 ]
万州退役军人发【2021】16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1-08
[ 发布日期 ]
2021-11-09
重庆市万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指定万州区残疾等级评定、带病回乡 退伍军人医学鉴定医疗机构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指定万州区残疾等级评定、带病回乡
退伍军人医学鉴定医疗机构的通知
万州退役军人发【2021】16号
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
根据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伤残抚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渝退役军人局〔2021〕33 号)、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待遇问题的通知》(渝民发〔2010〕8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指定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为万州区残疾等级评定医学鉴定医疗机构,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医学鉴定医疗机构。
特此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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