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统计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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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统计局 |
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现将区统计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持续巩固整改成效。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及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全力做好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整体思维,联动各责任单位台账式、清单式、闭环式推动各项整改工作。目前反馈我区的问题已及时整改到位,各项整改任务均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专项整治工作“六个时间段”要求,压实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跟踪问效,围绕“四看三查”狠抓各项任务落实,持续巩固深化统计督察整改和专项整治成效。
(二)强化统计普法宣传,着力提升统计法治意识。一是聚焦“关键少数”普法。推动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区政府党组会议等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特别是防治统计造假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新修改《统计法》,各镇乡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及万州经开区有关部门跟进学、全面学、深入学。常态化推进统计法进党校,2025年开展1期3班次,覆盖学员150人。紧密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典型统计违法案例警示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二是强化统计人员普法。有序开展诚信诚实统计职业道德教育活动,覆盖各级统计干部500余人次;全年组织统计业务培训班18场,统计法治教育贯穿始终,覆盖各级统计人员1500余人次。三是深化调查对象普法。以重要节点为载体,结合日常检查、专业核查,进行点对点统计普法,全年开展户外法治宣传3场、送法入企400余家次,覆盖13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400余份。
(三)夯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始终保持防治统计造假的高压态势。坚决贯彻落实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文件精神,结合全市全面贯彻落实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若干措施,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实化工作举措。严格执行万州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将统计造假防治纳入纪检监察建议整改措施,与统计督察整改、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同步推进。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持续宣传贯彻《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坚决拒绝和抵制干预统计工作行为,着力保障统计机构及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职权。
(四)完善数据质量管控体系,全力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制定《万州区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办法》,修订《万州区统计调查全流程质量管理办法》《万州区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等,印发《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统计云联网直报数据在线审核流程的通知》,联合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签订《数据共享战略合作协议》,综合运用“平台核查、现场核查、书面核查、资料核查”等工作方式,构建“调查对象、镇乡街道、区级统计机构”全链条审核的数据质量管控格局。全年共开展查询7200余笔、现场质量核查380余笔,纠正问题134个,清退僵尸企业5家。
(五)全面履行统计监督职权,不断提升统计监督效能。畅通统计违法举报渠道,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举报邮箱、投诉电话、通讯地址等信息。印发《万州区2025年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严格“扫码入企”“亮码执法”,全年共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22家,责令改正1家。深入推进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深化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察、组织人事、审计等监督的贯通协同,不断优化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成果共享等工作流程。按照全区违规执法司法损害营商环境专项治理统一部署,扎实开展问题查找整改,不断提升执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党政主要负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政治责任。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局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做到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推动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建设等重点工作任务,全年专题研究法治工作4次,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法研讨12次。
(二)坚持学法用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到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全过程。以督察整改为契机,推动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各镇乡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及万州经开区有关部门学习新修改《统计法》及统计领域重要制度文件。坚持率先垂范带头学法普法,通过党组领学、支部跟学、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全局干部职工学法守法。扎实推进法治理论学习培训,全局干部职工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
(三)狠抓工作落实。将统计法治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统计法治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区级层面统计造假“一票否决”进一步向部门和镇乡街道延伸。有力部署,制定修订完善全区统计数据源头核查、全流程管控、部门数据共享等制度机制。同时,严格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工作监督。
(四)加强工作保障。配强统计执法力量,选派8名统计干部全员通过统计执法资格考试,统计执法人员数增至19人,执法力量居全市区县之首。坚持实施统计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为局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进一步提高依法统计、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三、存在困难及不足
(一)基层统计法治基础仍显薄弱。基层统计岗位人员更迭频繁、流动性大,加之基层工作点多面广线长,统计人员一般身兼数职,基层统计队伍专业化建设仍显乏力,持续制约整体统计工作质效提升。
(二)统计法治宣传实效仍需提升。目前,普法宣传依靠传统形式较多,统计法治的宣传覆盖面与渗透力还不足,全面提高社会认知度还有差距,普法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部分调查对象依法配合意识不强。调查对象重心在生产经营上,对统计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思想顾虑和敷衍心态,对自觉配合填报统计数据、接受工作检查等配合度不够,一定程度上影响统计数据全面性和真实性。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与法治教育,坚定不移防治统计造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着力提升领导干部及统计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全力营造良好统计生态。
(二)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与监督问责,驰而不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切实履行统计监督职责,持续深化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保持高压态势,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持续巩固深化统计督察整改和专项整治成效,坚持常态长效,防止反弹回潮,努力把整改成效转化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强大动力。
(三)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与能力建设,全力提升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开展统计调查工作。加强统计人才队伍建设,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强化部门间行政记录核验比对,严格统计数据源头核查、全过程管控,切实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不断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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