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商务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重庆市万州区商务委员会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由重庆市万州区商务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万州区商务委员会联系。(地址:万州区江南大道2号;邮编:404100;电话:023-58815678;电子邮箱:920608581@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商务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型机关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向人民群众汇报工作的重要渠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督促检查,全年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公开项目分类进一步细化,充分发挥商务职能职责,确保了商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具体做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商务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具体负责该项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时根据职能职责,制定了商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健全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及时向公众发布政务工作情况。二是积极主动公开。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注重夯实基础突出重点,充分发挥万州区政府门户网、“渝快办”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同时通过融媒体等平台,不断拓展主动公开的渠道和方式。围绕商务发展的总体目标,群众关注的热点,积极推动相关政务信息向公众主动公开。
2020年,万州区商务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要求,通过重庆市万州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渝快办”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一)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1.机关职能:根据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办公室、中共重庆市万州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商务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万州委办〔2019〕65号 )精神,万州区商务委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单位,职能12项,已进行公示。
2.机构设置:内设科室10个,已进行公示。
3.人员编制:重庆市万州区商务委员会行政编制39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科级领导职数15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7名(按“退一减一”原则逐年收回核销)。
(二)财政预算决算公开情况
依法公开了《重庆市万州区商务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重庆市万州区商务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万州区商务委员会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万州区商务委员会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三)消费扶贫实施情况
依法公开消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18批次。
(四)相关政策信息公开情况
1.依法公开《关于征求<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修改意见的函》。
2.依法公开《关于利用电商方式购物的倡议》。
3.依法公开《2020年度“万州餐饮名店(名火锅)”等认定情况》、《关于开展“万州老字号”等认定工作的通知》。
4.依法公开《关于2020年万州消费扶贫商品化处理和仓储物流项目补助资金》。
5.依法公开《万州区商务委员会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五)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其他管理对外管理事项公开情况
我委公开行政处罚事项20项、行政许可事项2项,其他对外管理事项3项。
(六)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七)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委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科学界定公开和不公开信息,所有公文公开的属性源头认定,信息公开流程均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切实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该保密的坚决保密”,并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把好质量审核关,并对外主动公开联系方式,方便公众联系。
(八)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门户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便民。
(九)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一是落实内部管理和责任考核追究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本委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日常工作安排部署,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二是积极畅通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门户网站上公开咨询和投诉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三是完善社会评议制度,针对评议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发挥评议工作的正向激励作用。
2020年,我委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情况
对办事服务方面,结合工作职责,及时公布目录清单、办事指南、工作流程等办事服务信息,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全面优化办事流程,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渝快办”着力推进更多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 |
-2 |
6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3 |
-3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0 |
-10 |
13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委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务公开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水平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公开的时效性还有待提升。结合存在的问题,我委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一是继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创新工作管理方式方法,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做到信息公开工作精、准、细、快。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及时发布各类统计信息,提高政务公开的时效性;三是提高信息公布的时效性,及时公布工作动态信息和政策信息等,努力把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办成人民满意的“工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万州区商务委员会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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