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万州区乡村振兴局 关于申报万州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区(升级版)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万州区乡村振兴局
关于申报万州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区
(升级版)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业,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渝商务〔2021〕133号)《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州区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区(升级版)项目细化实施方案的通知》(万州府办〔2022〕1号)《区商务委、区财政局、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万州区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万州商务发〔2023〕25号)及《重庆市商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商务〔2022〕417 号)要求,为持续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提升我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水平,现就申报万州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第二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农产品网销基地建设
依托我区优势产业,围绕柠檬、玫瑰香橙、古红桔、榨菜、生态高山茶、特色林果、中药材、畜禽等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和农村非遗产品、农村手工、农村旅游商品等,培育一批网货集配基地。
(二)农特产品直播基地建设
围绕我区特色优势农特产品,打造一批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直播基地、直播间等。
(三)农村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
支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点、邮政网点、供销合作社网点、便民超市等现有销售渠道,开展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直销直供等业务。支持有实力的电商、邮政、快递和连锁流通企业向农村下沉供应链,为农村中小企业和零售网点等提供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鼓励区内传统商贸企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数字化、连锁化转型,通过短视频、直播电商、社交营销等新模式,采用“社区团购+集中配送”“中央厨房+线下配送”“无接触配送”“餐饮+零售”等方式进行农产品加工销售;鼓励区内商贸企业与“淘宝”“拼多多”“美团”等知名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合作,促进区内农产品销售。
(四)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养
引进电子商务、营销策划、产品包装、现代物流等方面专业人才,扩大本地人才储量。聘请专业人才和有经验的从业者组成专家顾问库,提供业务咨询和智力支持。组织开展产品包装、摄影美工、短视频拍摄、直播带货、网店运营等农村电子商务技能培训,加强对具备条件的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合作社社员等的实操培训。
二、支持方式及标准
(一)支持方式
依据《区商务委 区财政局 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万州区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万州商务发〔2023〕2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对符合支持条件的创建项目给予资金补助。
(二)支持标准
1.农产品网销基地建设。对打造网销基地、培育拳头农产品、建设网货加工中心以及分拣和仓储中心等按不超过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一定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2.农特产品直播基地建设。对打造农特产品直播基地建设项目按不超过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一定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农村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对承办企业相应项目的设施设备购置、改造升级以及信息化升级、开发等费用原则上按不高于实际发生额50%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4.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对培训承办机构、协会、企业等根据市人社部门培训费管理办法有关标准进行补助,本期培训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要求
申报万州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区(升级版)第二批项目的企业或单位均应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市场主体,且正常经营,依法纳税,账证俱全,具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2.申报单位和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名单,近三年单位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申报单位取得开展相关业务的资格,其项目符合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区(升级版)创建计划、建设内容和支持方向。
4.同一项目已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严禁虚报建设内容,严禁擅自更改建设业主、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
5.申报单位对项目真实性负责,发生虚假行为,取消申报资格,并承担相关责任。
(二)分项条件要求
1. 农产品网销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建有网货基地或具有建设网货基地条件。
2申报单位网络销售万州特色农副产品取得了明显成绩。
3申报单位能完成项目建设内容,达到预期绩效。
2.农特产品直播基地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建有农特产品直播基地或具有建设农特产品直播基地的条件。
2申报单位开展过万州农副产品消费帮扶直播业务,并取得了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申报单位能完成项目建设内容,达到预期绩效。
3. 农村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在城乡建有农产品销售门店和销售渠道,开展较大规模的农副产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直销直供等业务。
2申报单位线上线下销售万州农副产品取得了明显成绩。
3申报单位能完成项目建设内容,达到预期绩效。
4. 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训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取得国家法定办学许可资质或办学培训资质的学校。
2申报单位具有电子商务大类学历教育资质。
3申报单位具有市级或市级以上部门认定的电子商务类示范性职工培训基地相关资质。
4申报单位能完成项目建设内容,达到预期绩效。
5能够提供学员住宿和用餐的优先。
四、申报资料
符合条件的企业或单位向万州区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按顺序列出目录并装订成册,一式五份):
1. 万州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区(升级版)第二批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
2.项目申报单位简介。包括项目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相关行业从业资质等相关材料,所提供各类复印件、佐证文件等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3.项目实施可行性方案。项目建设方案需详细写明每项建设内容和详细投资额、资金来源,同时要突出表述项目建成后将要达到的效果(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
(1)包括项目名称、建设方向、建设性质(新建或改建)、实施建设地址、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规划设计图和规划效果图等。
(2)项目目前开展情况。建设现状至少提供外观全景图、正面左右侧面图、内部建设图、已有的设施设备图、施工现场图等图片,图片下方需要配文字说明。
(3)项目新增有效投资总额佐证材料。包括项目建设预算表、建设期内已完成投资部分和计划投资部分及相关佐证材料。
(4)项目建设预期取得的成效。包括项目实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
4.项目预算表,须具体到每项建设内容的预算。
5.2022年度单位财务报表。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项目建设时限
本轮项目建设周期为2022年1月——2023年10月,申报项目必须于2023年10月前全部建设完成。
六、项目资金管理要求
(一)本资金必须专账管理、专款专用。项目建设主体需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工作,依法接受各级监督检查、审计监督、绩效评估等。
(二)具体支持范围、方式及标准和资金申报、资金拨付等相关要求按《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1〕38号)和《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商务发〔2021〕25号)《区商务委 区财政局 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万州区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万州商务发〔2023〕25号)等文件精神和区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三)项目建设主体对项目真实性负责,发生虚假行为,取消建设资格,无条件退回已拨付支持资金,并承担所有责任和一切损失。
七、资料报送时间及方式
1.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6日,逾期将不接受申报。
2.项目申报单位将申报资料纸质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后一式5份,送交万州区商务委流通科(地址:江南大道2号区政府大楼三楼341办公室,联系人:罗洁、陈凤林,联系电话:58815696)。
附件:1.万州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区(升级版)第二批项目申报表
2.万州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区(升级版)第二批项目建设计划表
重庆市万州区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万州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21日
附件1
万州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区(升级版)
第二批项目申报表
填表单位(盖章): 日期:
一、申报单位情况 |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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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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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万元 |
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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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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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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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数 |
合计人;其中:电商从业人员人,信息技术人员人,物流配送人员人。 | |||
单位简介 |
(介绍单位发展历程、主营业务、万州农产品销售等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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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项目情况 | ||||
申报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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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类别 |
□农产品网销基地建设□农特产品直播基地建设 □农村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养 | |||
项目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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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 起止时间 |
项目计划 总投资 |
万元 | ||
项目资金 筹措 |
自筹:万元 贷款:万元 其他:万元 |
申请支持 补助资金 |
万元 | |
项目资金使用 主要方向 |
(项目资金投在设施设备购置、改造升级、运营维护等方面的估算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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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 建设内容 及规模 |
(涵盖但不限于万州区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区(升级版)第二批项目建设计划表中的该类项目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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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分析 项目建设 条件及优势 (包括类似 项目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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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分析 项目持续运营 的可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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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期 绩效目标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
(达到但不限于万州区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区(升级版)第二批项目建设计划表中的该类项目预期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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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承诺 |
1.本单位和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名单,近三年单位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该项目未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 3.本单位对项目真实性负责,提供的项目申报材料和所填写的各项内容均真实无误,若有失实或欺诈,将承担一切责任。 4.项目支持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 5.若违背上述承诺,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并及时退回补助支持资金。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单位盖章) |
注:1.申报项目类别栏中,在选定的类别前□内划∨。
2.项目建设起止时间必须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30日之间。
附件2
万州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区(升级版)第二批项目建设计划表
项目类别 |
项目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计划 |
建设内容 |
预期绩效 |
建设完 |
补助标准 |
补助额度 |
建设主体 |
支持建设主体数量 |
备注 |
农产品网销基地建设 |
1 |
网货基地建设 |
依托我区优势产业,围绕柠檬、玫瑰香橙、古红桔、榨菜、生态高山茶、特色林果、中药材、畜禽等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和农村非遗产品、农村手工、农村旅游商品等,培育一批网货集配基地。 |
围绕柠檬、玫瑰香橙、古红桔、榨菜、生态高山茶、特色林果、中药材、畜禽等建设网货生产线;购置移动冷藏车,建设洗选、品控质检、分拣包装、冷链仓储、物流配送于一体的产仓配示范基地。 |
1.开展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制定网货销售标准,促进线上线下销售; |
2023年10月 |
对打造网销基地、培育拳头农产品、建设网货加工中心以及分拣和仓储中心等按不超过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一定补助。 |
单个最高不超过30万元 |
单位申报 |
2-3 |
|
2 |
特色农产品直播基地 |
打造一批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示范基地、直播基地、直播主体等。 |
打造特色农产品直播基地,建设直播间,培育本土主播,带动基地农产品销售。 |
建成直播基地,打造培育具有影响力的本土主播。 |
2023年10月 |
单个最高不超过10万元 |
单位申报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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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 |
3 |
农村线上线下消费体系融合发展 |
支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点、邮政网点、供销合作社网点、便民超市等现有销售渠道,开展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直销直供等业务。支持有实力的电商、邮政、快递和连锁流通企业向农村下沉供应链,为农村中小企业和零售网点等提供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鼓励区内传统商贸企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数字化、连锁化转型,通过短视频、直播电商、社交营销等新模式,采用“社区团购+集中配送”“中央厨房+线下配送”“无接触配送”“餐饮+零售”等方式进行农产品加工销售;鼓励区内商贸企业与“淘宝”“拼多多”“美团”等知名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合作,促进区内农产品销售。 |
1.支持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数字化、连锁化转型,开设网上商城和网上商店; |
|
2023年10月 |
对承办企业相应项目的设施设备购置、改造升级以及信息化升级、开发等费用原则上按不高于实际发生额的50%补助。 |
单个最高不超过30万元 |
单位申报 |
1-2 |
|
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养 |
4 |
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训 |
引进电子商务、营销策划、产品包装、现代物流等方面专业人才,扩大本地人才储量。聘请专业人才和有经验的从业者组成专家顾问库,提供业务咨询和智力支持。组织开展产品包装、摄影美工、短视频拍摄、直播带货、网店运营等农村电子商务技能培训,加强对具备条件的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合作社社员等的实操培训。 |
1.成立电商专家顾问库,为全区电子商务从业人员提供业务咨询和智力支持; |
1.邀请农村电商相关专业人士和有经验的电商从业者参与,成立农村电商专家顾问库; |
2023年10月 |
对培训承办单位根据万州区培训费管理办法有关标准进行补助。 |
本期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
单位申报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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