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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日期:2022-09-01 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语音播报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深入推进河长(湖长)制

整改责任单位

万州区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

健全河长制常态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工作责任有效落实,河长职责更加明确,巡河效能有力提升,“一河一策”科学合理。

整改措施及成效

整改措施:

1.切实增强推动落实河长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落实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主要内容的河长制责任体系。

2.落实市总河长令,开展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各级河长、相关部门对侵占河道、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等方面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

3.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及河长履职情况进行明查暗访,运用问题交办单、督办函等形式推动河长交办事项落实,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区级党政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镇乡街道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

4.开展河长巡河台账和App记录核实抽查,定期通报河长巡河情况。对巡河发现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定向移交责任单位推进整改。

5.编发河长制工作手册,分级分类组织开展河长任职培训和常规学习。建立和落实河长交接制度、信息公示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6.按照市级制定“一河一策”方案编制指南,开展20条区级河流“一河一策”方案滚动编制工作,加大对河流牵头单位、镇乡街道“一河一策”编制的指导力度。

整改成效:

1.印发《万州区河长制工作要点》《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制工作责任的通知》《重庆市万州区全面推行河长制主要任务分解表》《万州区河长制组织体系实施方案》等文件,进一步提高河长政治站位,优化河长组织体系,强化河长履职尽责。2020年巡河完成率超标准达到146.99%,2021年(截至12月17日)巡河完成率超标准达到143.03%。

2.组织开展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排查22个问题,其中污水乱排问题10个、岸线乱占问题6个、河道乱建问题6个,通过完善污水处理设施、清理弃土弃渣、拆除违法违规建设等针对性措施已全部整改完成,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3.区河长办开展专项督查56次,发出问题交办单24份、督办函9份,完成市级交办件5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2次,有力解决一批河库突出问题。2020年、2021年区级党政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镇乡街道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均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纳入其中,对责任单位和镇乡街道进行全面考核,推动河长制责任落实到位。

4.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庆市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使用的通知》《河长制工作手册》等文件资料,加强培训指导,规范河长巡河流程。按季度清查各级河长巡河完成率,对巡河完成率不达标的河长进行通报并由副总河长进行约谈,督促各级河长完成巡河任务,在通报约谈2次以后,再无河长巡河完成率不达标的情况出现。对河长巡河发现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通过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移交镇乡街道或责任部门整改到位。

5.编发《河长巡河手册》《河长制工作手册》,组织镇乡街道、有关单位开展河长制学习培训,切实提升河长履职能力。印发《重庆市河长工作交接制度(试行)》,开展换届之年的河长交接工作,做到无缝对接、延续有序。提高河长制社会参与度,合理设置河长公示牌,对河长制工作成效、履职情况好的河长及单位进行专题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

6.印发《“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大纲》,召开“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工作推进会,于2021年8月编制完成区级河流新一轮“一河一策”(2021—2025年)方案,并以区政府的名义统一印发实施,有力推动河长制落实落地。

整改时间

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覃念电话58550722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区县或市级部门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人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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